一本翻譯書99.9% 的內容都是譯者產出,為何譯者鮮少分版稅 ... | 出版社 收入

Feb-16-20一本翻譯書99.9%的內容都是譯者產出,為何譯者鮮少分版稅?你說的分版稅是什麼?有譯者透過匿名提問箱問我該如何向出版社要求分版稅?我想先問的是,為什麼想要分版稅?如果單純想提高收入,建議可直接請出版社提高每單字價格,因為這樣比較單純,出版社也比較容易評估,成功率相對較高。

但如果你想分版稅是因為認為譯者是整本翻譯的書重要貢獻者,收入理當和銷售量連動,那麼我就想再問一個問題:「那麼你說的分版稅是怎麼分呢?」我在想,有些譯者對於分版稅的想像可能是「在既有的每字X.X元稿費下,另外根據銷售量收取Y%版稅」。

換句話說,有些譯者可能是希望在既有稿費不變下,額外收到與銷售量連動的版稅。

如果是這種情況,我猜大部分出版社會就會面有難色。

或者說更清楚一點,如果譯者一定要分版稅,那麼出版社很可能會調降每字單價,不太可能維持原價。

我看過國外一位編輯說,他其實樂於用版稅制和譯者合作,因為這樣他初期確定要付的稿費成本會下降(每字單價較低),之後要給譯者的版稅高低則視實際賣出的數量而定,這樣他做書過程中的資金調度反而比較彈性。

以英進中目前每譯文字0.6~0.7台幣左右的稿費來說,支付給譯者的稿費佔據一本翻譯書的相當成本。

一般來說,作者拿的版稅一般為書本定價5%~15%。

至於譯者端,我以一位譯者的例子來說明。

有一位譯者告訴我,他先前翻了一本書的狀況:書的原價:500元(先暫時忽略通常都會打折的狀況)書銷售量:假設為3000本(譯者通常不知道書的銷售量)總銷售額:150萬翻譯費:14萬台幣翻譯費佔總營收:9.4%(和作者領的版稅比並不低)其實那本書相對小眾,加上以現在的書市來說,整體應該賣不到3000本。

若改以2500本計算,譯者的稿費佔營收的11.2%,已經逼近作者能領取的最高版稅。

實際上,現在有一些書連1000本都賣得很辛苦,出版社出版一本書的風險比以前大。

在以前書市大好的時代裡,品質不是太差的書動輒可賣幾千本甚至上萬本,幾萬本也不罕見,譯者用版稅制有機會得到比稿費制更多的收入。

但現在情勢變了,在大多數情況下,如今稿費制未必是比較差的選擇,甚至我已經不只一次聽到編輯說作者拿到的版稅比譯者的稿費少。

*當然,出版社走到今天這一步和它們習慣的商業模式已經崩壞有關,也有改良空間,但無論如何如今要出版一本書就要承擔相當的風險,而以稿費制領薪的譯者是這個供應鏈裡風險相對較低的一群,這就是為何我們「被選擇」以版稅制來計算收入。

或更精確地說,譯者若要用版稅制也可以,甚至出版社也很歡迎,但每字單價會下降,或出版社可能會訂分版稅的條件,而且這個條件並不容易達到,例如超過N 本的銷售量。

*一般來說,書若沒賣超過3000 本,作者的版稅通常比譯者的稿費少。

既然大多數人寫書通常不賺錢,為何還要寫?有些人寫書不是為了賺版稅,而是靠書在特定領域樹立形象和品牌。

如果是這個理由,我倒是覺得寫書是很好的投資。

我很欣賞的SethGodin曾寫過一篇文章說明這一點,我大略翻譯後放在這裡。

...版稅到底是什麼東西就商業角度來說,稿費的價格和市場上其他產品一樣,都和供需密切相關,而說到供需就牽涉到譯者(譯文)的可替代性。

譯者章晉唯在〈譯文賣斷契約的合理性〉,提出三個理由說明為何「譯文不適合以版稅制販賣」:一、譯文的替代性高:基本上譯文滿足正確通順的條件後,讀者對譯文就只有個人喜好的差別,鮮少有其他商業上的附加價值。

其實並不是書沒有附加價值,而是目前出版業銷售書的方式無法創造出其他附加價值。

二、譯文和銷量無關:一本書的譯文差很可能影響銷售量,但好譯文對銷售量沒有明顯幫助。

三、譯文有其時效性。

前面兩個理由我認為分析得很透徹,也是為何書籍譯者的稿費都以稿費制為主。

此外,他還說了一段話:「在我心目中,『創作』概念要先確立(能夠翻轉、改編、拼貼、再詮釋),並有不可取代的商業價值,才有資格提到「版稅」。

可惜平心而論,譯文在社會上兩者皆過於模糊。

」我百分之百認同譯文有創作成分,但這種創作是有框架的,必須很大程度跟隨原文,譯者不能太「出格」。

他這段話讓我想到現在比較紅的「知識付費」平台。

看一下知識付費平台的運作方式,會發現很多都在說書。

主持這類平台的人各自透過影音或文字,幫你閱讀、消化、吸收、歸納出書的內容,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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