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身保險業對社會的影響互助共濟 | 人身保險對國家的功能有哪些

三、人身保險業對社會的影響互助共濟,社會安寧  人身保險就是由社會上的多數人參加保險,成為一個互助共濟的團體,在其中任何一個成員發生事故時都能獲得一定的補償。

因此保險的推廣,可以讓愈來愈多的社會成員能獲得其所需的保障,並且能彌補社會福利及社會救助所不及與不足之處,使我們的社會透過保險的制度,達到互助合作、社會安寧的境界。

鼓勵儲蓄,平均財富一個成功的壽險人員須具保險專業知識  保險商品除了有保障的功能外,還具有儲蓄的功能,但其功能又勝過一般的儲蓄,因為一般的儲蓄的人沒有強制性質,所以想要儲蓄的人常會有始無終或將準備拿來儲蓄的錢移作他用。

但投保保險以後,若不繼續繳交保險費,則保險契約效力將會停止甚至終止,使得投保者必須將個人預算中的一部份保留作為定期繳付保險費之用,無形中含有一種強迫儲蓄的性質,日久成習後可以養成節儉儲蓄之美德,人人既有儲蓄,則財富累積後生活自然大虞匱乏,進而可使社會財富漸趨於平均化。

促進教育,提高素質  人身保險可以保障被保險人個人或其家庭經濟的穩定,使得其子女受教育的機會不致因為突發事件的發生而受到影響甚至終止。

從社會整體觀點而言,國民受教育的機會增加,知識水準提高,可使人力素質更為優良,自然有助於社會各方面的進步與發展。

形成資本,以增國富  保險公司向廣大要保人所收集與保管的保險費,即是一筆龐大的資金,而依法保險公司可將之運用以投資獲利與孳息。

一方面可以將此孳息收益分配給要保人作為紅利,另一方面也為國家各項經濟建設提供長期且大量的資金來源,具有調節金融,供給長期資金,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累積國家財富的積極功能。

透過再保,拓展外交  保險公司為了分散風險,多會將所承受保險的一部份,向國外的再保險公司再保;同時也接受國外保險公司的分保,這種國際間的往來,是最好的實體外交方法,一方面可以將損失由更多的保戶來分攤,另一方面也促進國際貿易及國際間的共同了解,值此國家外交處境艱困之際,透過再保外交亦不失為提高國家國際地位的方法之一。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