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Q&A-巨群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 | 專利申請

何謂國內優先權? 申請人基於其在國內先申請之發明或新型專利案(以下稱先申請案)再提出專利之 ...關於巨群最新消息聯絡我們服務項目專利商標法律會計相關訊息智權新聞智產權流程法規查詢表單下載最新稅訊文章專欄常見問題專利Q&A商標Q&A著作權Q&A相關連結gotopgifbEnglish日本語한국어简中繁中關於巨群最新消息聯絡我們openhome服務項目專利商標法律會計相關訊息智權新聞智產權流程法規查詢表單下載最新稅訊文章專欄常見問題專利Q&A商標Q&A著作權Q&A相關連結常見問題專利Q&A商標Q&A著作權Q&A相關連結專利Q&A何謂發明?發明是指利用自然界中固有的規律所產生之技術思想的創作,以產生功效,解決問題,達成所預期的發明目的。

發明必須具有技術性(technicalcharacter),即發明解決問題的手段必須是涉及技術領域的技術手段。

申請專利之發明具有技術性,才符合發明之定義;因此,申請專利之發明不具有技術性者,例如單純的發現、科學原理、單純的資訊揭示、單純之美術創作等,都不符合發明的定義。

何謂新型?新型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佔據一定空間的物品實體,且具體表現於物品上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

亦即新型係指基於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所製造出具有使用價值和實際用途之物品。

申請專利之新型僅限於有形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非僅屬抽象的技術思想或觀念,因此舉凡物之製造方法、處理方法、使用方法等,及無一定空間形狀、構造的化學物質、組成物,均不符合新型的定義。

何謂設計?設計是指對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其中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為一種透過顯示裝置顯現而暫時存在之平面圖形,該圖形本身應屬花紋或花紋與色彩之結合的性質,亦得申請取得設計專利。

申請設計專利所呈現的「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的創作,必須符合「應用於物品」且係「透過視覺訴求」之具體設計,才符合設計的定義。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有何不同?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都是保護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著重於功能、技術、製造及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

但發明的標的較廣,包括物質(無一定空間型態)、物品(有一定空間型態)、方法、生物材料及其用途;新型的標的則僅及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

設計專利是保護對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著重於物品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與技術性無關。

發明專利及設計專利都須經過實體審查才能取得專利權,但新型專利則不經過實體審查,而採形式審查,故新型專利權本質上具有不安定性與不確定性。

哪些是法定不予發明專利的事項?有些技術縱然符合專利要件,亦不給予專利,而在專利法中明定不予專利,此即法定不予專利的事項。

依專利法第24條規定,不予發明專利的項目有:(1)動、植物及生產動、植物之主要生物學方法。

但微生物學之生產方法,不在此限。

(2)人類或動物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

(3)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哪些是法定不予新型專利的事項?依專利法第105條規定,新型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予新型專利。

哪些是法定不予設計專利的事項?專利法第124條規定,不予設計專利的項目有:(1)純功能性設計之物品造形。

(2)純藝術創作。

(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及電子電路布局。

(4)物品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電腦軟體,可以申請專利嗎?單純的電腦程式不符合發明之定義,但若電腦程式相關之發明整體具有技術性時,不得僅因其涉及電腦程式即認定不符合發明之定義。

又如電腦程式控制之機器發明或電腦程式控制之製造方法發明,雖然亦涉及電腦程式,但其僅與已知電腦中由程式所控制之內部運作有關,若該發明整體具有技術性,仍應被認定符合發明之定義。

(審查基準2-2-3第1.3.4節第2段)何謂國際優先權?申請人在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稱WTO)會員或與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之外國第1次申請專利,以該外國申請之專利申請案為基礎,於12個月(設計為6個月)期間內在我國就相同技術申請專利者,申請人得主張該外國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日為優先權日,作為判斷該申請案是否符合新穎性、擬制喪失新穎性、進步性及先申請原則等專利要件之基準日,此即國際優先權。

何謂國內優先權?申請人基於其在國內先申請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