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產物十全大補個人傷害保險 | 富邦十全大補

富邦產物十全大補個人傷害保險.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08.09.02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06.21金管保壽字第10804920500號函修正。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商品名稱富邦產物十全大補個人傷害保險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108.09.02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06.21金管保壽字第10804920500號函修正。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108.09.02 承保內容商品核准文號:104.12.11富保業字第1040002216號函備查。

108.09.02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06.21金管保壽字第10804920500號函修正。

本保險契約係由下列承保險種類別所構成:一、意外傷害保險。

二、地震意外事故增額保障傷害保險。

三、颱風洪水土石流意外事故增額保障傷害保險。

四、大眾運輸工具意外事故增額保障傷害保險。

五、海外活動期間意外事故增額保障傷害保險。

要保人於投保前項第一款之險種類別後,對於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承保險種類別,得部分或全部投保之。

不保事項除外責任(原因)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失能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款情形,致被保險人傷害或失能時,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本公司仍給付保險金。

不保事項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致成死亡、失能或傷害時,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保單條款保單條款附加費用率附加費用率:12.79%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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