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學系 | 金融管理系課程

金融管理學系. 教育目標. 因應財務金融工具及市場快速變化,將適時調整核心課程以提供紮實基礎課程。

並提供更多樣化的選修課程,以使學生能涉獵更新更廣泛之學門及更多 ...首頁院系所課程1請選擇學院教學發展中心管理學院工學院人文社會科學院法學院理學院2請選擇系所請選擇班級或分組無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大學部二年制在職專班碩士在職專班3請選擇未來發展未來發展-升學未來發展-就業4請選擇升學管道/就業職業金融管理學系教育目標因應財務金融工具及市場快速變化,將適時調整核心課程以提供紮實基礎課程。

並提供更多樣化的選修課程,以使學生能涉獵更新更廣泛之學門及更多實務性課程,以加強理論與實務的配合。

且配合專題研究課程,加強訓練學生研究、分析的能力。

核心能力(一)數理邏輯與經濟分析的能力。

(二)搜集及解讀會計資訊的能力。

(三)個人及企業理財的能力。

(四)投資直接及間接金融市場的能力。

(五)金融創新及風險控管的能力。

(六)金融倫理及服務的能力。

(七)國際化資訊應用的能力。

修業規定本系學士班學生畢業時需修滿至少130學分,詳述如下:(1)綜合教學部必修8學分(2)通識教育選修24學分(3)專業必修59學分(4)專業選修至少36學分(5)自由選修3學分本系碩士班學生生必須修畢47學分,包含專業必修18學分、財金專題研討(一、二、三、四)8學分與專業選修21學分。

研究生撰妥論文,經學位考試及格,並繳交附有考試委員簽字同意之論文,才能取得碩士學位。

本系課程列表必修/選修/必選修請選擇必/選修課程必修課程選修課程修課學年期請選擇修課學年期110(上)109(下)109(上)108(下)課程名稱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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