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組發電量 | 台灣能源公司排名

台電系統各機組發電量(單位MW)更新時間-各能源別即時發電量小計(每10分鐘更新):總計:-  MW核能(Nuclear)--燃煤(Coal)--汽電共生(Co-Gen)--民營電廠-燃煤(IPP-Coal)--燃氣(LNG)--民營電廠-燃氣(IPP-LNG)--燃油(Oil)--輕油(Diesel)--水力(Hydro)--風力(Wind)--太陽能(Solar)--抽蓄發電(PumpingGen)--燃料別機組名稱裝置容量(註1)淨發電量(註2)淨發電量/裝置容量比(%)(註3)備註(註11)註1:裝置容量:通常以構成該機組之原動機或發電機之設計容量(名牌所列發定額容量)稱之(取用二者中較小者),如以系統而論,則為該系統所有發電廠裝置容量之和。

唯,民營電廠依購售電合約,裝置容量以各機組之簽約容量計。

註2:淨發電量:發電廠發電機所產生之電能,電力系統上屬於公司發電廠之輸出電能。

(廠毛發電量-廠內用電)註3:淨發電量高於裝置容量之說明:(1)因核能機組完成提升出力改善計畫,致實際發電能力超出原規劃裝置容量。

(2)部分火力機組因機組配件升級、環境溫度較低、機組效能測試等因素之影響,致使淨發電量可能高於裝置容量,惟大多屬短暫性現象,亦不影響台電與民營電廠之全年合約購電量。

(3)本公司所購入汽電共生係為餘電收購,有淨發電量貢獻,其中垃圾及沼氣計入裝置容量,其餘不計入本公司系統裝置容量。

註4:澎湖尖山:僅含澎湖本島尖山電廠。

金門塔山:含大、小金門所有電廠。

馬祖珠山:只含南竿、北竿及珠山等電廠。

離島其他:含蘭嶼、綠島、小琉球、連江縣[馬祖]離島(東引、東莒、西莒)及澎湖縣離島(七美、望安、虎井,但不含吉貝、鳥嶼)等電廠。

※顯示之發電量為毛發電量。

註5:核能電廠全黑起動氣渦輪機,其淨尖峰能力23.3萬瓩,但其裝置容量不計入台電系統裝置容量,發電量計入燃油(輕油)發電。

註6:北部小水力:圓山、天埤、軟橋。

中部小水力:后里、社寮、北山、濁水。

南部小水力:六龜、竹門。

東部小水力:銅門、龍溪、水簾、清水、清流、初英、榕樹、溪口、東興。

註7:太陽能購電:所顯示之發電量係參考購電取樣發電量分區比例估算得出。

購售電件數請參考本公司首頁:資訊揭露->發電資訊->購入電力概況->購入電力分布情形。

註8:淨發電量若標示為N/A,表示無即時資訊。

註9:本網頁資料為每10分鐘更新,請重新整理頁面,可顯示最新資訊。

註10:電廠(機組)換發/取得電業執照前進行測試(試運轉)等程序中,該電廠(機組)暫不計入裝置容量。

註11:備註欄補充說明:(1)水文限制:配合水資源局下游用水需求限制,或排洪排砂。

(2)燃料限制:發電廠年度天然氣燃料用量限制,或儲量限制。

(3)環保限制:配合環保單位年度排放限制。

(4)空污減載:因應PM2.5環境友善降載。

(5)環保停機(檢修):本公司因應季節性區域空氣品質不良,在評估停機後,系統仍可維持供電安全,安排環保停機(檢修)。

(6)運轉限制:發電機組輔機相關設備等故障限制。

(7)EOH限制:發電機組有效運轉時數(EOH)限制。

(8)部分歲修:複循環發電機組部分歲修。

(9)部分檢修:複循環發電機組部分檢修。

(10)部分故障:複循環發電機組部分故障。

(11)合約限制:與民營電廠合約(PPA)限制。

(12)電源線限制:發電廠電源線安全限制。

(13)機組安檢:機組依原製造廠家規定,於其運轉累計達一定時數時,須實施必要之安檢。

(14)輔機檢修:相關輔機設備功能異常必須停用檢修,以致發電出力受限。

(15)外溫高限制:因氣溫高機組出力受限。

(16)歲修逾排程:機組歲修因設備或其他因素,超過原排程工期。

(17)測試停機:機組歲、檢修後因必要測試停機或試俥機組停機。

(18)測試運轉:機組歲、檢修後運轉測試,或依規定之定期降載測試。

註12:依高雄市環保局108.09.20核發之操作許可證,興達電廠2部燃煤機組於秋冬空品不良季節(10月至翌年3月)停機,另2部機組平均生煤用量削減至65%;如因用電需求指令機組升載超過65%時,將另於適當時機調度降載,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