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保險 | cif保險費率

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發展和日益擴大以及海上運輸事業的發展,海運保險條款日益 ... 保險金額=CIF價格×110%(投保加成) 保險費=CIF價格×110%×保險費率.對外貿易保險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對外貿易保險(Foreigntradeinsurance)目錄1什麼是對外貿易保險2對外貿易保險的沿革3對外貿易保險的種類4保險金額的確定與計算[編輯]什麼是對外貿易保險  對外貿易保險是指對進出口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到的各種風險損失採取的一種社會互助性質的補償方法。

[編輯]對外貿易保險的沿革  對外貿易貨運保險業務是隨著國際貿易和航海事業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

貨運保險業務的發展,反過來又促進了國際貿易和航運事業的發展。

早在5世紀以前希臘、羅馬奴隸制國家在地中海東部和黑海沿岸進行販運貿易,原始形式的海上保險開始形式。

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發展和日益擴大以及海上運輸事業的發展,海運保險條款日益完善。

同時,還促進了其他貨運方式保險業務的發展。

現代對外貿易保險已成為國際貿易中不可缺少的業務之一。

[編輯]對外貿易保險的種類  按照對外貿易貨物運輸方式的不同,保險公司辦理的對外貨運保險業務有海洋運輸保險、陸上運輸保險、航空運輸保險以及郵包運輸保險等,其中業務量最大的是海洋運輸保險。

運輸方式不同,運輸保險的責任範圍也各有不同。

海洋運輸保險   按保險責任範圍大小,分為一切險、水漬險和平安險(倫敦保險市場現在改按條款A、B、C來識別)。

一切險的責任範圍最大,由於外來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竊、短少在內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包括除戰爭和罷工等危險以外的一切外來原因所造成的損失。

水漬險與平安險的責任範圍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僅是水漬險負責海上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部分損失,而平安險則不負此項責任。

三種險承保的自然災害指在海上遭遇的雷電、海嘯和惡劣氣候形成的狂風巨浪以及在陸上遭遇的地震、洪水等;意外事故指船舶擱淺、觸礁、沉沒、互撞、失火、爆炸等。

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還包括在船舶遇難的情況下,為了維護買賣雙方和船方的共同利益,有意識地採取各種合理的搶救措施而產生的船、貨和運費的損失與支出的額外費用(習慣上稱共同海損)以及海上過往船舶按慣例對船、貨的自動救助費用。

另外,為鼓勵保戶及時搶救受損貨物,賠償責任還包括保戶的合理施救費用。

一般說來,必然損失和保戶的有意行為造成的損失都是除外不保的。

保戶對上述三種保險可以選擇投保。

  根據1963年開始生效的,保險公司也負賠償責任。

由倫敦保險協會所制定的“協會貨物條款”第一條運輸條款的規定,上述三種險別的保險責任的開始和終止日期是: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地點的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在正常運輸過程中繼續有效,直至:①該項貨物運達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收貨人倉庫或儲存處所或其他最後倉庫或儲存處所為止;或至:②該項貨物運達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或在目的地以前的其他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為止,這些倉庫或儲存所是被保險人為了分配、分派或是為了不屬於正常運輸的儲存而決定使用的;或至:③貨物在最後卸貨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60天為止。

陸上運輸保險   陸上運輸(火車、汽車運輸)貨物保險分為:①陸運險。

其責任範圍是: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遇暴風、雷電、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碰撞、傾覆或出軌;如有駁運過程,保險日期為貨物到達最後卸載的車站後60天為限。

則包括駁運工具擱淺、觸礁、沉沒、碰撞;或由於運輸工具遭遇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直至該項貨物送交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倉庫時為止。

②陸運綜合險。

包括正常陸運和有關水上駁運在內,其責任範圍是:除包括陸運險的責任外,還包括由於外來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竊、滲漏、碰損、破碎、鉤損、雨淋、生鏽、受潮、受熱、發黴、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損失。

  保險責任是從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啟運地發貨人的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生效,包括正常陸運和有關水上駁運在內,②陸運綜合險。

直至該項貨物送交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倉庫時為止。

保險日期為貨物到達最後卸載的車站後60天為限。

航空運輸保險   航空運輸保險分為:①航空運輸險。

其責任範圍是: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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