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民事調解相關問題 | 法院調解 PTT

大家好~ 我今天開完調解庭了並達成和解, 但依然有些疑問. ... 我打算聲請法院調解,想請問: : 1、車禍發生當下,雙方說好我再自行找車行評估機車維修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29.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批踢踢實業坊›看板LAW關於我們聯絡資訊返回看板作者wooin16(wooin)看板LAW標題Re:[問題]車禍民事調解相關問題時間WedJun1723:58:512020大家好~我今天開完調解庭了並達成和解,但依然有些疑問......懇請不吝解惑供下次參考。

謝謝!1.精神慰撫金:我主張約1500的精神慰撫金,原因是1)事發路段為生活必經之地被撞後有心理陰影。

2)肇事者態度惡劣。

但調解委員直接說人沒受傷就沒有精神慰撫金。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我以為人受傷應該是醫療單據實支實付的問題?受傷程度只是慰撫金金額的考量因素?2.折舊:肇事者對機車車損估價單提出折舊,調解委員先扣除2成工錢,剩餘材料費以車齡五年折舊計算殘值剩兩成。

請問折舊有什麼破解方法嗎?或是可以主張什麼或注意什麼呢?3.請問有什麼道路交通規則課程可以要求肇事者參加,作為和解條件之一嗎?4.請問法院調解委員對訴訟具有影響力嗎?一點感想,法院調解依舊滿滿搓湯圓感。

調解委員算出1000多的金額後,加到1500作為建議和解今晚,並一再強調這案件那麼小,且即使訴訟,法官對於撫慰金跟折舊也是這樣算,身為調解聲請人,我只感受到滿滿的暗示,暗示我1500就是最佳解了最好懂事一點和解。

更別提勸說肇事者時還說出「你大人有大量、男生不要跟女生計較」這種話。

到後來其實我覺得憋悶又憤怒,已經不太想再爭執什麼了。

到頭來肇事者只要付錢就好,他毫無歉意,我也不覺得他會因此就從今以後遵守交通規則。

對這種案件,司法到底可以提供什麼矯正效果呢?※引述《wooin16(wooin)》之銘言::大家好~:以下文長~:我遇到小車禍,目前打算聲請法院調解,有些問題想請教專業意見,謝謝!:車禍背景::我騎機車,在最右側車道(標線為右轉及直行)欲前往待轉區。

:對方駕駛自小客車,在我左側車道(標線直行)欲右轉,撞到我左前方致機車右側著地。

:雙方都沒有受傷。

:依據警方事故初判表,對方違規右轉,我無肇事原因。

: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對方說肇責7:3,要求我也要負擔他修車費用......:我打算聲請法院調解,想請問::1、車禍發生當下,雙方說好我再自行找車行評估機車維修費用。

10天後我提供估價單,:金額近3000元。

對方質疑我把舊傷一起算進來,但我的維修項目中,兩項有警方現場照片:顯示車損,另外兩項雖無照片,對方line對話曾同意支付。

:現在問題是,我還真的無法證明估價單上的車損都是本次事故造成(雖然我確定真的是..:.:...:我是覺得,對方車禍當既然也同意我再自行找車行,而沒有要求立刻找車行處理,到我提:供估價單的期間,也不曾聯絡我,那他事後就不該再質疑我浮報舊傷。

:但對方如果硬要說我也無從辯駁啊......:還是說有警方照片+對方同意就夠了呢?:2、我目前育嬰留停,寶寶未滿6個月,家中無後援,所以調解當天先生必須請假在家顧小:孩。

請問可以請求先生請假時間的薪資嗎?還是只能用我的薪資計算呢?:我想到對方可能質疑我先生請假的必要性,但我只能證明我育嬰留停中,確實無法證明無:後援......還是實務上會覺得既然我目前非在職就沒有薪資,而先生需要請假也與車禍無:關:,所以無法請求賠償任何薪資呢?:3、我只知道對方的姓名、手機、車號,身分證字號和戶籍地址,可以直接在調解聲請書:上請法院函請電信業者提供該手機門號之申請人年籍資料嗎?或者我有其他查詢方式嗎?:謝謝各位!--※發信站:批踢踢實業坊(ptt.cc),來自:220.129.29.164(臺灣)※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LAW/M.1592409533.A.AD5.html→wim1990:1.民事賠償與司法何干?06/1807:29→wim1990:2.交通違規與司法何干?06/1807:29→wim1990:3.即便刑事案件,酒駕、殺人等各類案件頻傳,法律除懲罰06/1807:29→wim1990:犯錯之人,你覺得還能幹嘛?法律不是萬能,他只是道德得06/1807:30→wim1990:最低限度。

06/1807:30→JustSad:1,你心理有陰影要看醫生拿醫生證明+從此繞路06/1807:39→JustSad:否則1_1的主張無憑無據,說了自己爽沒用。

06/1807:40→JustSad:1_2態度惡劣不是你認定也不是精神賠償標準06/1807:42→JustSad:2,可以自己上網估狗相關案例,還有一折的06/1807:44→JustSad:不想折舊殘值不高,買名車、買保險、走和解。

06/1807:45→JustSad:3,那是法官思考的問題,與你無關。

06/1807:47→JustSad:4,有達成調解才會影響訴訟,委員只是路人06/1807:49→JustSad:追加題:你覺得他不會,我們怎麼逼你覺得他會?06/1807:52→justicesword:五年還給你算兩成,不錯了06/1808:57→justicesword:你上法院馬上殘值變一成06/1808:59→justicesword:民事問題要矯正什麼?06/1809:01→justicesword:你上法院只會更少,初判表沒有效力06/1809:03→justicesword:連調解的定義是什麼你都不太清楚吧,還說調解是搓06/1809:05→justicesword:湯圓,不然你覺得你去調解做什麼?06/1809:05→bluedolphin:調解本來就是搓湯圓不管在哪個階段都一樣06/1809:48→bluedolphin:最後達成和解希望你已經拿到現金賠償了06/1809:48→bluedolphin:雖然這麼小金額應該是不會被欠啦....06/1809:48→bluedolphin:1的問題單據外的賠償本來就是你喊你的不一定被接受06/1809:49謝謝以上各位的回覆~首先,我以為民事調解算在司法的範圍內?還是司法其實只指刑事?關於折舊,我在想,如果一方故意過失所導致的損害,是不是該排除折舊的適用呢?我被強迫換新還要自己出錢,雖然額外受有利益,但那個利益我根本不想要啊?!如果有下次,我發現好像也不能多做什麼,只能事前拜拜祈禱不要被撞。

被撞的人求償像找麻煩,肇事者只要有錢,不痛不癢。

法律有其極限,真的很有極限。

※編輯:wooin16(220.129.29.164臺灣),06/18/202010:15:12→jasonyeh:的就是在你啊,不過也是提醒你,進訴訟法官就是跟你一條06/1810:05→jasonyeh:一條算的清清楚楚,不會有可以談的空間06/1810:06反正也獲得現金賠償了,而且讓對方請了一次假加上舟車勞頓,至少至少比對方原本願意賠償的方案好了。

只是......唉算了。

對了我還有一件很好奇的事,請問為什麼法官進入法庭時,要全體起立呢?※編輯:wooin16(220.129.29.164臺灣),06/18/202010:26:46→wim1990:不要再扯什麼故意過失了,交通事故就是沒有故意只有過失06/1810:31→wim1990:,有故意叫毀損,你可以告他,透過「司法」去制裁他。

06/1810:31呃不好意思,那我換一下用詞。

我想表達的是,對方有意識的違規,造成我機車受損,我覺得這種情況不應該折舊。

這跟我被強迫出錢有什麼兩樣?我知道現行法律規定就是必須折舊,但我真的覺得很奇怪。

wim大,我想請問,換作是您,情感上真的會欣然接受只獲賠殘值嗎?(是真心好奇,沒有其他意思。

)※編輯:wooin16(220.129.29.164臺灣),06/18/202010:41:01推SiaoBen1996:哪天不小心擦撞到超跑如果沒保險不知道會不會想談06/1812:54→SiaoBen1996:折舊。

台灣的法規就是發生擦撞兩邊都雖一邊要賠錢06/1812:54→SiaoBen1996:一邊拿了賠的錢也不足完全更新所以有些和解是我拿06/1812:54→SiaoBen1996:原廠估價算打折但不修或是自己找副廠弄和解雙方合06/1812:54→SiaoBen1996:意就可以都能談的06/1812:54可是即使撞到超跑,只要肇事者堅持不和解、最後走到法院,還是只能折舊吧……其實我確實還沒有修車,有些車損也不打算修理,最終花費應該是不會超過獲得的賠償金額。

就肇事者的立場,可能也覺得只是小擦傷就要負擔新品的錢很虧吧,但那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也不想負責任的態度實在是……弄了半天,我似乎只能自認倒霉,讓我覺得蠻灰心的。

也不只是法院的問題,可能是整體制度、民眾教育等等更多,說到最後,就是個死結。

※編輯:wooin16(220.129.29.164臺灣),06/18/202013:02:06※編輯:wooin16(220.129.29.164臺灣),06/18/202013:04:05推Dueprocess:以客觀的角度來看,折舊計算就是對雙方較公平的方式06/1813:34推KKyosuke:調解委員說的話可以不用太認真聽06/1815:09→KKyosuke:但是你要精神慰撫金請提出憑證06/1815:09推KKyosuke:正常人不會覺得這種小車禍會造成什麼需要賠償的心理創傷06/1815:11→KKyosuke:然後你是不是搞錯啥調解本來就是和解06/1815:12嗯仔細整理一下心情發現自己確實被調解委員影響了,大概是覺得她好歹也代表法院怎麼可以這樣XD→andybg:一般都先在地方調解委員會就可以調解了我去年車禍對方06/1815:52→andybg:(老人)臉骨折開刀三天出院休養三周不影響行動因為我也06/1815:53→andybg:是一模一樣的傷勢很巧合我全責對方20年的老機車直接06/1815:53→andybg:換掉調解委員會談25萬和解調解委員會有比較大空間可以談06/1815:54→andybg:但因為你沒受傷沒辦法告刑事談判空間很小如果我是對方06/1815:55→andybg:我會直接讓你提告不會跟你談了單純車損給法院判比較低06/1815:56想說法院選任的調解委員比應該比較專業,且也做好起訴的準備,反正都要寫狀,就直接法院調解了。

如果我全肇責,我會在合理範圍內盡量滿足對方條件啦,不過直接拖著等提似乎是法律上比較正確的選擇。

推jasonyeh:5年以上的殘值都是剩一成,他算兩成是你多拿了06/1816:05我想您的意思應該是,和解金額已經比如果進入訴訟法官會判的金額高了?但不好意思,我不太喜歡多拿了這種用語,聽起來像是我佔了肇事者便宜。

推sungtau:精神撫慰金,法官通常是以受傷程度的輕重來評估的06/1816:33推Dueprocess:單純財物損害不能請求慰撫金,拿什麼證明都一樣...06/1816:53其實一開始我就知道撫慰金機會不大,寫了自嗨的XD推wyzsteven:某樓搞錯司法的定義了吧06/1818:26→wyzsteven:司法本來就還包含民事(以及前置調解程序)06/1818:26→wyzsteven:跟行政訴訟06/1818:26→wyzsteven:另回應一下原po:06/1818:26→wyzsteven:1、只有財產損壞確實沒有慰撫金06/1818:26→wyzsteven:除非你能證明該心理陰影達到疾病程度06/1818:26→wyzsteven:但是和解本身不囿於法律06/1818:26→wyzsteven:只要對方願意你當然還是能喊06/1818:26→wyzsteven:站不住腳而已06/1818:26→wyzsteven:2、折舊沒救了,別想太多06/1818:26→wyzsteven:3、可以但一樣站不住腳而已06/1818:26→wyzsteven:(如果對方違規被處罰自然會去上課)06/1818:26→wyzsteven:4、調解成立會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06/1818:26→wyzsteven:對方賴帳你可以強執06/1818:26→wyzsteven:相對的你無法任意告他除非撤銷調解06/1818:26wyz大謝謝您!這個案件我結果上沒有財產損失,被傷害最多的應該是法感情吧XD→wim1990:回樓上,我想指的是原po現在的民事程序非他所要指「司法06/1819:48→wim1990:」帶有懲戒處罰等效果,用字不夠精確是我的疏忽。

06/1819:48※編輯:wooin16(220.129.29.164臺灣),06/18/202021:43:25推jasonyeh:隨你啊,只能跟你說事實就是這樣06/1821:51沒關係,我想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您不明白我想表達的,總之謝謝您回覆~※編輯:wooin16(220.129.29.164臺灣),06/18/202022: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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