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服務-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 自用住宅申請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 1、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

· 2、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 三、已填註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人資料者得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尚未定義分享FacebookTwitterlineEmail人生大事出生就學就業就養終老政府服務申辦服務英文申辦服務主題策展資訊發布政府新聞即時影像行動化服務實用連結GSP會員中心關於本站網站導覽規範與授權English隱私權保護政策服務條款上方連結網站連結下方連結電腦版:::選單人生大事出生就學就業就養終老政府服務申辦服務英文申辦服務主題策展資訊發布政府新聞即時影像行動化服務實用連結GSP會員中心關於本站網站導覽規範與授權English隱私權保護政策服務條款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上方連結網站連結字級小中大分享FacebookTwitterlineEmail搜尋找服務全站搜搜尋搜尋進階搜尋:::首頁政府服務申辦服務申辦服務_網頁功能列印內容BopomofoFacebookTwitterlineEmail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辦注意事項:一、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二、應檢附附件(一)自用住宅用地:1、戶籍證明文件(1)戶口名簿影本(土地如供直系親屬設籍,夫妻非設同一戶籍者,請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以免影響日後還須通知納稅義務人補證明文件,增加公文處理時效)。

(2)外僑居留證明文件影本。

2、建物坐落基地證明文件:(1)已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建物證明文件(已填建號者免附)。

(2)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77年4月29日以前建造完成或無上述資料者須檢附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二)國民住宅用地:1、政府直接興建者:建造執照影本或取得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

2、貸款人民自建或獎勵投資興建者(1)建造執照影本或使用執照影本。

(2)主管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用地:1、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

2、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已填註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人資料者得免附戶口名簿影本。

四、若有非親屬寄居,且無租賃關係,須填寫土地所有權人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正本。

五、外籍配偶無身分證者,須填寫配偶無不動產申明書正本。

六、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送至所轄稅捐稽徵處,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發布單位:澎湖縣政府服務內容申辦注意事項:一、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二、應檢附附件(一)自用住宅用地:1、戶籍證明文件(1)戶口名簿影本(土地如供直系親屬設籍,夫妻非設同一戶籍者,請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以免影響日後還須通知納稅義務人補證明文件,增加公文處理時效)。

(2)外僑居留證明文件影本。

2、建物坐落基地證明文件:(1)已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建物證明文件(已填建號者免附)。

(2)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77年4月29日以前建造完成或無上述資料者須檢附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二)國民住宅用地:1、政府直接興建者:建造執照影本或取得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

2、貸款人民自建或獎勵投資興建者(1)建造執照影本或使用執照影本。

(2)主管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用地:1、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

2、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已填註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人資料者得免附戶口名簿影本。

四、若有非親屬寄居,且無租賃關係,須填寫土地所有權人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正本。

五、外籍配偶無身分證者,須填寫配偶無不動產申明書正本。

六、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送至所轄稅捐稽徵處,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申辦流程郵寄或當面交付應備物品1.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2.自用住宅用地:(1)戶籍證明文件:○1戶口名簿影本(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