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癌後才發現沒買癌症險,有方法補救嗎?! | 癌症險實支實付

事實上,除了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之外,傳統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只要保障範圍包括「癌症」這一項,其實也與癌症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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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天下網路書店康健好書雜誌訂閱康健雜誌訂閱每日報首頁看文章專欄生活妙方罹癌後才發現沒買癌症險,有方法補救嗎?!收藏瀏覽數64,4462015/10/15·作者/李雪雯·出處/Webonly放大字體才30歲、單身的佩珍,在一次例行性的身體檢查中,被診斷為乳癌第一期。

由於她是屬於復發機率高的HER2陽性乳癌,因此醫師建議她採用新式的標靶藥物-賀癌平。

但是,當佩珍還沒從罹癌的震驚中清醒過來,醫師接下來的話,更讓佩珍一整個崩潰。

因為她淋巴沒有受到感染,需要自付80萬左右的醫藥費,且根據她的體重計算,估計大約要付到100萬左右。

佩珍想到自己身上根本沒有這麼多錢,未來治療又可能影響到正常工作,導致收入減少,很後悔當初沒有預先買好癌症相關的險種,只有各買一張保費最便宜的、每日住院限額1000元、每次住院醫療費用限額3萬元的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也不知能不能在採用新式標靶治療時用得上?!像佩珍這樣沒來得及買癌症險,卻發現自己罹癌的例子不少。

不過好在佩珍當初買的,是屬於「在住院醫療費用限額內『實支實付』」的住院醫療險,所以,就算她手中沒有任何癌症險保單,至少還有一定的保障可得。

這是因為依照「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的給付項目中,「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的定義如下:被保險人因第四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份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

一、醫師指示用藥。

二、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

三、掛號費及證明文件。

四、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

五、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

所以,只要佩珍未來符合「必要性住院」的情況,再加上符合「醫師指示用藥」的標準,至少能部分將此高額的癌症治療費用,透過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的限額給付,填補一些損失。

當然,以上用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部分權充」做為癌症險的方式,仍不是100%的周密。

這是因為住院醫療險的給付前提,很重要的一個標準就是「必要性住院」與「醫師指示用藥」。

如果保戶的身體狀況與醫師的診斷,不認為該次住院有其「必要性」,相關費用的請領還是會被保險公司給「打回票」的。

且就算是「必須要性住院」,目前有部分保險公司會針對這種「出院帶藥」的案件「不予給付」,只給付「住院施打自費藥物」的金額進行理賠(例如住院一天購買自費藥物3萬元,但當天施打藥物費用只有5000元,則保險公司就只賠5000元)。

對此,熟悉保險法與理賠實務的保險經紀人吳慶明則不忘提醒:保險契約是最大善意契約,重視「誠實信用」與「對價平衡」。

且一般而言,被保險人的「主觀風險(個人主觀認定的風險)」,並不在契約的承保範圍內。

也就是說,如果保戶沒有買防癌險,卻要將日後罹患癌症的醫療費用,轉嫁給住院醫療險保單,將因不符合保險法中的「對價平衡」原則,而在日後的理賠上出現「無法拿到保險理賠金」的結果。

事實上,除了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之外,傳統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只要保障範圍包括「癌症」這一項,其實也與癌症險一樣。

保戶可以藉由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險的「一次給付」保險金,做為整個癌症治療費用的損失填補。

只不過,癌症險與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險,以及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的給付方式、前提與金額…等都不相同(請見下表),值得有需要的保戶詳加比較及評估才是。

表、癌症險與兩種可以取代的健康險比較:資料來源:「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示範條款,與癌症險、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險的保單條款<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生、老、病、死,沒人躲得過,規劃CP值最高的健康保障做靠山,比什麼都值得!《聰明買對健康險!一次搞懂32種投保迷思》非業者的保險達人-李雪雯,徹底分析!看更多文章關鍵字住院醫療險癌症險罹癌李雪雯理財高手、保險達人除了住院醫療險,重大疾病險是健康險「必買」保單之二未來買重大疾病險,可望不再「看得到,吃不到」!沒太多預算購買癌症險,有3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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