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投資公司 | 創立投資公司經驗分享

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創立投資公司條件:1.   操作者具備投資的熱情:願意為了投資而放棄其它的工作。

2.   穩定的現金流量:由於投資公司是公司自有資金的操作為主,現金流量的來源不外乎是投資獲利或股利收入,除非投資公司資本額大到單靠股利收入就可以支持公司的日常開銷,否則就必須要有一個明確而成熟的投資策略來產生穩定的現金流量,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

3.   正確的人管理公司:在金融市場中,如果投資的觀念或方法不正確,再多的資金也賠得掉;反之,如果投資的觀念或方法正確,即使創業初期公司只有少量資金隨著時間的累積,資金也會逐漸變大。

制度:1.   公司制度也必須和公司經營績效連接在一起,才能達到兼顧公司發展和成本管控之目標。

2.   人事薪酬制度上,建議採取低底薪高獎金的方式,如此才能兼顧公司穩定經營和員工激勵的效果。

3.   公司的費用制度方面,個人建議也應該訂定一個明確的標準,才不會落入毫無節制的浪費,並且有利於股東權益的維護。

投資公司1年的日常費用開銷(不含薪資和房租水電等固定支出)不超過公司淨值的1%是個不錯的做法(淨值2000萬的公司為例,公司1年的費用支出可以設定為20萬)4.   公司治理的董監制度方面,由於董監對於公司的治理具有法律上的責任,通常一家新創公司在尋找董監人選上不是太容易,建議可以建立董監酬勞的制度,每年的董監酬勞可以用公司當年度獲利的一定百分比為標準(如每位董監0.5%或全體董監2~3%且平均分配)5.   永續經營的目標,建立完整的公司制度絕對是一個最重要的工作稅務:1.   成立門檻:在現行公司法的規定下,只要2人以上的自然人股東,就可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不過由於股份有限公司需有最少3董一監的人數規定,所以如果僅由2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董監可採取外聘的方式。

至於公司的最低資本額規定,也已經由原本的50萬元最低門檻改為取消最低資本額限制,不過在實務經驗上,股份有限公司的實收資本額如果太低(通常不低於公司開辦費約2萬元左右),主管機關在書面審核時會不予通過。

2.   營所稅:投資公司只要是業務所得的收入(對投資公司而言,投資股票的股息收入為業務所得但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為非業務所得、投資房地產的資本利得為業務所得但投資房地產收取租金為非業務所得,非業務所得部分需課徵營所稅),原則上僅適用最低稅賦,而不必課徵營所稅。

根據最低稅賦的規定,投資公司的稅前盈餘超過50萬元以上的部份才需要課徵12%的稅率,也就是說假設一家投資公司在金融商品的投資獲利300萬元,如果人事管銷房租等費用約250萬元,那麼稅前盈餘為50萬元(300-250=50)即不需課稅;但是如果人事管銷房租等費用約200萬元,那麼稅前盈餘為100萬元(300-200=100),即需就超過50萬元的部份課6萬元的稅→(100-50)*12%=6。

不過在兩稅合一的制度下,公司繳納的最低稅賦於盈餘分配給個人股東時,可由個人股東扣抵,相對來說是種公平的稅制。

3.   保留盈餘稅率:目前針對企業保留盈餘的部份,課徵的營所稅率為10%,未來有可能調高為15%,這部份對於投資公司的影響比較大,對於想要每年以保留盈餘方式來再投資的投資公司,建議可以採取盈餘轉增資的方式來實行,或許會是個比較簡單的作法。

4.   租稅遞延效果投資低潮:1.   現金流量的控管2.   規律的生活3.   保持閱讀的習慣4.   善用社交圈避稅小事:1.           投資公司在扣除掉費用之後所課的最低稅賦稅率已經很低了,避稅不是投資公司最重要事。

2.           由於大股東的個人所得稅率高達40%,所以透過成立投資公司來持有公司股票,每年領取股利時投資公司僅需支付12%的最低稅賦稅率,投資公司的確可以為大股東省下不少的稅3.           公司獲利與回饋社會4.           成立公司前會和你錙銖必較的股東,也會在將來公司經營遇到困難時第一個跳出來離你而去備註:1.   投資公司需超過50萬以上獲利2.   長期持有而自己又是高所得者3.   對公司所在位置增加房屋稅或地價稅投資範例:成立的這間投資公司,初期董、監事與經理人完全不支薪也沒有分紅,公司地址只是登記用途不設辦公室,資金只用於支出一定必要的費用,將成本降低使增加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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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資料a)     名稱:XX投資股份有限公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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