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流動負債定義

流動負債. 定義條件. 一、廣義定義預期在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以現金支付之負債,稱之為 ...×Close訊息負債×Close訊息 首頁學習百科金融證照投信投顧業務員負債作者:林O元所謂負債,是指由於之前的交易或事項所產生的現有債務,需要企業在將來以轉移資產或提供勞務進行清償,從而引起將來經濟利益的流出。

公司營運所需資金,除投資者投入以外,向銀行或透過金融市場借入資金亦為重要來源。

此外,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其他單位勞務供應,而積欠其他單位的款項。

其中,公司因接受投資者投入資金而應給付投資者的利潤,以及應繳納的稅金、應給付職工的薪資、福利費用等,均屬公司負債。

流動負債定義條件一、廣義定義預期在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以現金支付之負債,稱之為流動負債。

二、狹義定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列為流動負債:1.企業營運所發生之債務,預計將於企業之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因交易目的而發生者。

3.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

4.企業無法繼續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清償之負債。

 三、特殊條件1.資產負債表日後之再融資對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之金融負債,企業若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始完成長期性再融資或展期者,應列為長期負債。

2.資產負債表日前之再融資對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之金融負債,企業若於資產負債表日前,完成長期性再融資或展期者(展期超過一年),應列為長期負債。

主要項目一、流動負債項目應付帳款(與"進貨"為一體兩面)   認列時點根據下列條件決定:起運點交貨(FOBshippingpoint)目的地交貨(FOBdestination)列為流動負債應付票據、長期負債一年內到期之部分   若符合下列條件,則應繼續列為長期負債:1.超過原訂期限12個月。

2.企業有能力且有意圖進行長期融資者。

3.對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之金融負債,企業若於資產負債表日前,完成長期性再融資或展期者(展期超過一年),應列為長期負債。

存入保證金   根據預期退還之期限,認列為流動負債或長期負債。

應計負債   應付租金、應付薪資、應付利息。

預收收益   企業尚未交付勞務或貨物前,已先預收之貨款。

員工休假及請假給付   企業員工若當年假期未使用完,可累積至隔年使用,應列為公司負債(不可累積之休假,不認列)或有負債   若或有損失經評估後,係未來很有可能發生者,則應調整入帳<詳見(二)>。

虧損性合約   無法取消之合約,若履行該合約所發生之不可避免成本超出預期收益者,則應直接認列損失。

應付現金股利   列為流動負債二、特殊項目1.或有負債:(1)定義:資產負債表日以前既存的事實或狀況,恐已對企業產生利得或損失,惟其結果如何,取決於未來不確定事項之發生或不發生者,稱之為或有事項。

若該事項可能對企業產生支付義務者,則為或有負債。

(2)常見之或有事項:A.應收款項恐無法全數收回。

B.產品或勞務出售另附售後服務保證者,或因產品瑕疵可能承擔損害賠償。

C.意外事故造成之損失超過投保金額,對企業資產可能造成損失者。

D.資產恐被政府徵收或沒收。

E.因侵權行為(如侵害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租稅訴訟等可能造成損失者。

F.對他人債務擔保可能造成損失或賠償者。

(3)會計處理:極有可能   應揭露   調整入帳1.「極有可能」+「金額可合理估計」兩者缺一不可。

2.估計損失具有上下限:(1)選取最允當之金額。

(2)若無最允當金額可供選定,則選取下限金額進行認列,同時揭露尚有額外損失發生之可能性。

      有可能   得揭露   應揭露極少可能   不必揭露   得揭露2.應付現金股利:因本質為現金,故應付而未付之現金股利,歸類為流動負債。

若股利性質為股票股利者,因未涉及現金,與股本有直接關係,故應付股票股利(IFRS:待分配股票股利)列為股東權益下。

3.非流動負債(常被誤認為流動負債的項目):(1)定義:一年內到期且將透過償債基金清償之負債應列為長期負債。

(2)案例說明:企業憂心意外風險太高,故每年提列一筆費用(自保費用)為自保準備,以因應意外發生時造成的損失。

不符合會計原則,理由如下:A.風險尚未發生,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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