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車禍時之車輛維修費用? @ 林岡輝律師:: 痞客邦:: | 機車殘值計算

如果以機車【機械腳踏車】已經使用兩年,車行就零件部分收費10,000 ... 年,依平均法計算其折舊結果(即以固定資產成本減除殘價後之餘額,按 ...林岡輝律師跳到主文談刑事法律、離婚法律、加盟法律(高雄律師、鳳山律師、台南律師、澎湖律師、屏東律師、雲林律師)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Jun17Sun201815:59如何計算車禍時之車輛維修費用?如何計算車禍時之車輛維修費用?車禍造成的損害,有可能包含人的生命、身體、健康、或是車輛受損。

 關於車輛受損時的維修費用部分,一般人總覺得就是車行報價多少,對方應該要全賠。

 但法律規定其實與一般人的感覺有落差。

 怎麼說呢?法律認為必須要對車禍損害負全責的肇事駕駛,所需要負的責任原則上是回復原狀,而回復原狀是指回復至車禍事故時的原狀。

 也就說,如果車禍時,車輛已經開了二年,要負責任的肇事駕駛必須要回復的是已經用了二年狀態的零件,但,去哪裡買了二年的零件?? 因此,法律上關於車輛的維修費用,會以全新零件及工錢為基礎,針對零件部分,則會參考會計的原理原則,計算折舊,即把車子已經經過二年的的價值扣掉。

至於工錢部分,法院大多如數判賠。

 那要如何計算呢? 計算方式有「平均法」,或「定率遞減法」兩種,法官會衡量車子受損時的實際狀況,考量使用哪一種的折舊方法,但目前實務上,比較方便計算的折舊方法是「平均法」。

 如果以機車【機械腳踏車】已經使用兩年,車行就零件部分收費10,000元,且以平均法來算者: 因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機械腳踏車】之耐用年數為3年,依平均法計算其折舊結果(即以固定資產成本減除殘價後之餘額,按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平均分攤,計算折舊額),每年折舊率為3分之1,並參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6項規定「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定率遞減法者,以1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1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1月者,以1月計」。

 因此,將公式說明如下: 折舊額=(取得成本-殘價)×1/(耐用年數)×(使用年數) 殘價=取得成本÷(耐用年數+1) 車輛關於零件部分的修復費用,即新品價格扣除折舊額。

 計算結果: 上開【機械腳踏車】自出廠日,迄本件車禍發生時,已使用2年0月,則零件扣除折舊後之修復費用估定為5,000元。

 計算方式:殘價=取得成本÷(耐用年數+1)10,000÷(3+1)≒2,500(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 折舊額=(取得成本-殘價)×1/(耐用年數)×(使用年數)           (10,000-2,500)×1/3×(2+0/12)≒5,000(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 扣除折舊後價值=(新品取得成本-折舊額)即10,000-5,000=5,000  天啊!!!這太難了吧!??? 其實這計算方式真的不太簡單,一般人要搞懂也不太容易,還好司法院提供了一個計算的網頁-折舊自動試算表: http://210.69.124.235/gdgt/GDGT_MAIN.html  因此如果遇到車禍事件的民眾,先要求車行將要修復部分區分為:零件、即工錢。

 針對零件部分,民眾可以利用上開網址選擇平均法或定率遞減法計算出修復費用,之後再加上工錢,原則上就可作為計算車輛維修費用的參考基準,民眾亦可以此作為與對方商談和解的基礎。

 但,發生實際案件時,有些保險公司的責任險,在商談和解階段,可以不區分折舊,均就單據全額理賠。

所以,民眾在談判時,仍可以先確認加害者部分的保險內容,再就此提出商談。

 另,維修費用是否可以全額求償?仍要視個案而定,比如說:過失比例等,因此,建議遇到車禍案件的民眾,仍先與律師約時間諮詢為宜。

  高雄律師-林岡輝律師107.06.17  文章標籤車禍損害賠償蘋果日報民事高雄律師維修費用全站熱搜創作者介紹林律師林岡輝律師林律師發表在痞客邦留言(3)人氣()E-mail轉寄全站分類:不設分類個人分類:車禍此分類下一篇:沒有監視器畫面、沒有證人,怎麼認定車禍是對方的錯呢?(高雄律師-刑事法律)上一篇:加盟主疑遭黑箱嗎?庫存盤點結果誰說了算?(加盟法律-高雄律師說法)下一篇:忘記放殘障停車證就該罰嗎??歷史上的今天2016:旅館住宿的定金不能全退嗎?▲top留言列表發表留言文章分類法律文章(11)刑事法律(30)車禍(10)加盟者必知的法律課(3)教育法規(1)加盟法律(17)婚姻事件(22)勞工法律(勞資爭議)(7)個人資料保護法(2)消費法律(1)一般法律常識(16)法院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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