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權益 | 安聯人壽實支實付條款

自109年1月1日起,修正「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附表「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之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第6條第1項第1款刪除「指定 ...為提供您最佳個人化且即時的服務,本網站透過使用Cookies記錄與存取您的瀏覽使用訊息。

當您繼續瀏覽(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s技術支援。

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隱私權保護聲明。

安聯人壽新聞與公告客戶權益安聯人壽客戶權益自109年1月1日起,配合相關法令修正全權委託帳戶投資標的管理費之收取發布日期: 2020/01/07自109年1月1日起,配合相關法令修正全權委託帳戶投資標的管理費之收取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4月12日金管保壽字第10804543380號函及108年12月3日金管保壽字第1080438386號函,於109年01月01日(含)起,若保險契約有連結全權委託帳戶投資標的,其連結全權委託帳戶投資標的所收取之管理費,如該全權委託帳戶資產有投資於委託管理公司本身經理之基金者,則該部份委託資產,委託管理公司不收取管理費中的代操費用。

自109年1月1日起,修正「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附表「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之說明發布日期: 2020/01/01自109年1月1日起,修正「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附表「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之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6月21日金管保壽字第10804920500號函公布修正之「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附表「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4-1-2項,於109年01月01日(含)起適用。

於109年01月01日前生效之有效契約,自新表實施日後所發生之保險事故(以事故日為準)亦同時適用新表(從新從優)辦理。

修正內容請參閱附件。

自107年6月15日起,配合保險法修正保險契約用語之說明發布日期: 2018/06/15自107年6月15日起,配合保險法修正保險契約用語之說明依據總統府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351號總統令增訂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百零七條等八條條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06月07日金管保壽字第10704158370號函辦理,於107年06月15日(含)起調整修改保險商品暨契約文件之相關用語。

本公司將配合修正相關用語並符合前述規定,惟保戶權益仍依契約簽訂當時之保單條款約定辦理,不受本項用詞調整之影響。

保戶如欲提高保險金額時,本公司將依核保政策及保險契約約定,受理保戶以申請契約變更或投保新契約之方式處理。

詳細相關用語異動對照表請參閱附件。

安聯人壽完成移轉部分傳統保單業務至中國人壽發布日期: 2018/05/18安聯人壽完成移轉部分傳統保單業務至中國人壽安聯人壽今天宣布已完成轉移其傳統保單事業一部之業務,資產與負債(含所服務之相關保單)至中國人壽。

 安聯再次堅定重申持續深耕台灣保險市場的承諾,未來更將會以最先進的科技與國際視野,持續投資於金融保險相關科技領域,全力發展數位化,以提供保戶完整的保險保障方案,及更優質的服務,以加速安聯的業務成長。

 自107年05月18日起,若原安聯人壽傳統保單事業一部所服務之客戶對保單有任何疑問,請撥打中國人壽0800-098889免費客戶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自107年4月9日起,取消重大疾病及癌症商品復效等待期之約定說明發布日期: 2018/04/19自107年4月9日起,取消重大疾病及癌症商品復效等待期之約定說明自107年4月9日起,取消重大疾病及癌症商品復效等待期之約定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04月09日金管保壽字第10704540701號令公布修正「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67點,於107年04月09日(含)起,重大疾病及癌症保險於投保時之等待期間最長得為九十日,且復效時不得再約定有等待期間。

本公司商品「安聯人壽新雙贏人生防癌健康保險」(CNE2)、「安聯人壽新十年真愛防癌健康保險」(TSCN)及「安聯人壽新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CR2)將配合修正並符合前述相關規定。

另針對該類商品本公司因應處理原則如下:1.自107年04月09日(含)起生效之新契約保單適用復效無等待期間之規定。

2.若前述保戶有請求更換為修正後條款者, (1)CNE2及TSCN:本公司可自107年04月20日起提供變更後之新保單條款。

 (2)CR2:本公司可自107年04月27日起提供變更後之新保單條款。

 詳細條款修正內容請參閱附件。<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