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 | 保險業定義

保險業(Insurance Industry)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 ...保險業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保險業(InsuranceIndustry)目錄1什麼是保險業2我國保險業概況3保險業相關概念4保險業組織形式5我國保險業現狀[1]6世界保險業的發展現狀與趨勢7參考文獻[編輯]什麼是保險業  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保險市場是買賣保險即雙方簽訂保險合同的場所。

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場,也可以是分散的無形市場。

  按照保險標的的不同,保險可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

  財產保險是指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

它是以有形或無形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類補償性保險。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時,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或年金,以解決其因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濟困難。

  按照與投保人有無直接法律關係,保險可分為原保險和再保險。

發生在保險人和投保人之間的保險行為,稱之為原保險。

發生在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的保險行為,稱之為再保險。

[編輯]我國保險業概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1980年,國內保險業務恢復,全國保費收入僅4.6億元。

2000年,全國保費收入達1596億元,年均增長34%,但是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許多問題。

從世界保險業現狀看,我國保險業發展水平還相當低。

1999年,我國人均保費(保險密度)才110.58元(約合11.4美元),與瑞士的4654.3美元、美國的2722.7美元和香港的1072.8美元相比,相距甚遠,位居世界第78位;保費收入占GDP的比重(保險深度)才1.49%,位居世界第66位,而發達國家一般為10%左右。

從國內保險市場發展看,還存在競爭主體偏少,壟斷程度較高;中介市場和再保險市場發展嚴重滯後;保險產品單一,服務方式和手段落後;保險公司資本金不足,資產質量不高等問題。

  促進保險市場發展,在發展中解決上述問題,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增加保險機構,擴大保險市場。

逐步增加中資保險公司的數量;對經營管理水平較高、償付能力充足、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股份制公司,增批分支機構;逐步增設一批新的代理、經紀和公估保險中介機構,發展中介市場;適當增加新的再保險公司,培育再保險市場。

  (二)深化體制改革,完善市場主體。

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改造國有保險公司;規範股份制保險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繼續執行分業經營政策。

  (三)鼓勵創新,完善服務。

精心設計和不斷完善保險品種,提供更多既安全又具有競爭力的險種,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要。

  (四)防範風險,加強監管。

督促保險經營機構建立和完善內控制度,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堅決打擊非法保險活動,取締非法保險機構;規範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創造依法經營、公平競爭的環境,嚴肅查處欺詐和誤導投保人的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

[編輯]保險業相關概念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我國保險業經歷了一個曲折發展的過程。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曾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行使過對保險業監管的職能。

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成立,受中國人民銀行領導。

從20世紀50年代後半期起,我國保險業進入長時間的低谷狀態,對保險業的監管也就停滯不前。

1979年4月,國務院批准逐步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保險業仍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管理。

1985年3月3日,國務院頒佈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國家保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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