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自費檢驗預約掛號 | 門診 自費

(六) 【急診/門診】中港澳地區入境民眾,另須攜帶中華民國入出境許可證。

(七) 【​急診/門診】建議可攜帶健保卡正本,俾利進行旅遊史查詢(非必要證件)。

↑回上方↓回下方COVID-19自費檢驗作業須知目錄一、【急診】適用對象及申請/預約方式→點此了解二、【門診】適用對象及預約方式→點此了解三、開放網路預約時間→點此了解四、COVID-19自費檢驗應備文件→點此了解五、檢驗費用→點此了解六、【急診】服務時間、報到地點及報到時間→點此了解七、【門診】服務時間、報到地點及報到時間→點此了解八、領取COVID-19自費檢驗報告攜帶文件→點此了解九、【急診】領取報告方式、地點及服務時間→點此了解十、【門診】領取報告地點及服務時間→點此了解十一、申請適航證明或英文診斷書→點此了解十二、行政諮詢專線→點此了解一、【急診】適用對象及申請/預約方式  (一)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

→請向地方衛生單位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提出申請。

  (二)短期商務人士(須依「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辦理)。

→請向地方衛生單位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提出申請。

  (三)居家隔離/檢疫者,因國外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奔喪或探視,並配合填寫出境防疫檢核表。

→請向地方衛生單位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提出申請。

  (四)自主健康管理者(入境日或接觸日後第15至21天者)。

→請詳細閱讀本作業須知後,點選頁面最下方的「我知道了」進行預約(全面網路預約制)  (五)自主健康管理者,於管理期間,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至醫院探病者。

→請詳細閱讀本作業須知後,點選頁面最下方的「我知道了」進行預約(全面網路預約制)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之特定自主健康管理者,例如:機組員、臺帛旅遊泡泡專案,請電洽行政諮詢專線:(02)2871-2121分機1416。

二、【門診】適用對象及預約方式  (一)因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入境他國家/地區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二)因工作因素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三)出國求學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四)外國或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出境。

  (五)相關出境適用對象之眷屬。

  (六)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之對象。

  (七)因其他因素須檢驗之民眾(不符合上述適用對象,但有自費採檢需求者)。

  【門診】適用對象請詳細閱讀本作業須知後,點選頁面最下方的「我知道了」進行預約(全面網路預約制)。

三、開放網路預約時間  可預約13天內的COVID-19自費檢驗,最晚須於採檢日前2個工作天完成預約(全面網路預約制)四、COVID-19自費檢驗應備文件  (文件不齊,恕不受理)(請事先備妥所有文件影本/紙本,申請文件留存本院,恕不退還)  (一)【急診/門診】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表。

  (二)【急診/門診】初診表(第一次到本院就醫者)。

  本國籍、持有健保卡之外籍人士下載處(中文版、英文版)/未持有健保卡之外籍病人下載處  (三)【急診/門診】申請入境原因之相關文件,例如:工作證明文件、就學證明文件(依疾病管制署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辦理,點此下載)。

  (四)【急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未帶正本,恕不受理);如需英文報告或有出國需求者,另須攜帶護照(正本及影本/未帶正本,恕不受理)及電子機票等購票證明(紙本)。

  (五)【門診】護照(正本及影本/未帶正本,恕不受理)及電子機票等購票證明(紙本)。

  (六)【急診/門診】中港澳地區入境民眾,另須攜帶中華民國入出境許可證。

  (七)【急診/門診】建議可攜帶健保卡正本,俾利進行旅遊史查詢(非必要證件)。

五、檢驗費用(均含掛號、診察、檢驗及一份中文或英文檢驗報告費用)  (自主健康管理者若經醫師評估需加做其他檢查驗,另酌收相關費用)  (一)快速檢驗:NT$7000元整。

(採檢當天17:00後可領取檢驗報告)  (二)常規檢驗:NT$6000元整,110年4月20日起調降為NT$5500元整。

(採檢隔日10:00後可領取檢驗報告)六、【急診】服務時間、報到地點及報到時間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報到地點:急診1號計價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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