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規劃與理財工具--第13((期末重點) | 通常多倍型養老保險係在養老保險上附加

(1) 多倍給付型養老保險:所謂多倍給付型養老保險,係在保單設計時,在養老保險上附加一個或多個同樣保額,當被保險人身故時,可以獲得多倍之保障。

(2) 養老型 ...這是我的部落格這裡記錄了我的點點滴滴!想為自己留點回憶,用部落格寫日記.......20110517...謝謝琳達設計這麼漂亮的版型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201106142013理財規劃與理財工具--第13((期末重點)?商學系97下理財規劃與理財工具 多位學姐共同整理 瑋瑋轉貼第十三章 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l         人一生之危險可分為三類: 1.       人身上的危險:與人的生命或身體有關之危險=>身故之後家人的開銷、意外及疾病之醫療費、年老之生活費及健保費2.       財產上的危險:財產發生損失危險=>房屋火災、地震3.       責任上的危險:對他人財產及身體造成損害,依法對他人應負賠償責任 l         保險的意義經濟之角度:將少數單位遭受之損失由多數人共同來分攤之制度法律之角度:是當事人之間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的事故所導致的損害,負擔賠償財物的行為。

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契約。

l         保險契約的當事人與關係人1.       保險人:保險契約成立時,有保險費之請求權;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其承保事故發生時,依其責任,負擔賠償之義務2.       要保人:投保人3.       被保險人:受到保險契約保障的人4.       受益人:事故發生時,可向保險人請求損害賠償權利之人。

要保人、保險人亦得為受益人。

l         保險契約的輔助人1.       保險代理人:向保險人收取費用,並代理經營業務之人2.       保險經紀人:向保險業者收取佣金或報酬之人3.       公證人:向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收取費用,為其辦理保險標的之查勘、鑑定及估價與賠款之理算、洽商,而予證明之人l         保險的種類人身保險: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其他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在因應人的「生、老、病、死」所可能帶來的財務風險。

財產保險:火災保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及其他財產保險=>損害補型保險l         保險業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為限同一保險業不得兼營財產及人身保險主管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l         人壽保險:以被保人之「生存」或「死亡」為保險事故1.       生存保險: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者,保險人給付生存(滿期)保險金,若保險期間意外生故者,則不退還保險費。

亦稱為儲蓄保險金。

可當做子女教育基金或退休金之用。

2.       死亡保險: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死亡」或「全殘」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是具有「保障」性質的保險。

全殘後當保險人依約給付殘廢保險金後,契約也因而終止。

除外責任中當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致死時,保險公司不需負責;但若已超過二年,則保險公司仍需負責。

但若是被保險人故意自成殘廢,保險公司都不用負責。

(1)  定期壽險:在保險契約中明載一定保險期間,如被保人在此期間死亡,保險人即需給付保險金。

若被保人仍生存時,則保險公司無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可依保險金固定與否,可以分為以下三種:I.       平準型:保險金額固定不變II.   遞增型:在保險期間,保險金額會隨時間經過,依單利或複利方式增加,可用來對抗通膨。

III.遞減型:在保險期間,保險金額會隨時間經過而逐漸減少。

=>如有房屋貸款者,可因債務減少所需保障可減少。

(2)  終身保險:以被保險人「終身」為保險期間可依保險金固定與否,可以分為以下二種: I.       平準型:II.   遞增型: 保險費繳納方式可分為:I.       躉繳保費終身壽險:一次繳納全部保費II.   普通終身壽險:保費為終身繳納III.限期繳費終身壽險:繳付一定期間3.       生死合險:又稱混合保險或養老保險,兼故被保人死亡之保障及生存時之儲蓄功能。

因結合死亡保險及生存保險,具有儲蓄及保障性質,故保費較死亡保險或生存保險來的高。

生死合險具有下列四種不同變化的商品(1)  多倍給付型養老保險:所謂多倍給付型養老保險,係在保單設計時,在養老保險上附加一個或多個同樣保額,當被保險人身故時,可以獲得多倍之保障。

(2)  養老型終身壽險:養老終身型是以養老保險與終身保險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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