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自留 | 風險自留

風險自留也稱為風險承擔,是指企業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動承擔風險,即指一個企業以其內部的資源來彌補損失。

和保險同為企業在發生損失後主要的籌資方式,​ ...風險自留風險自留也稱為風險承擔,是指企業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動承擔風險,即指一個企業以其內部的資源來彌補損失。

和保險同為企業在發生損失後主要的籌資方式,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

目前在已開發國家的大型企業中較為盛行。

中文名稱風險自留外文名稱RiskSelf-retention別稱風險承擔自留方式可以是有計畫的也可以是無計畫的簡介釋義風險自留(RiskSelf-retention)風險自留也稱為風險承擔,是指企業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動承擔風險,即指一個企業以其內部的資源來彌補損失。

保險和風險自留是企業在發生損失後兩種主要的籌資方式,都是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

風險自留目前在發達國家的大型企業中較為盛行。

風險自留是指項目風險保留在風險管理主體內部,通過採取內部控製措施等來化解風險或者對這些保留下來的項目風險不採取任何措施。

風險自留與其他風險對策的根本區別在于:它不改變項目風險的客觀性質,既不改變項目風險的發生概率,也不改變項目風險潛在損失的嚴重性。



無計畫的自留產生于幾種原因:(1)風險部位沒有被發現。

(2)不足額投保。

(3)保險公司或者第三方未能按照契約的約定來補償損失,比如由于償付能力不足等原因。

(4)原本想以非保險的方式將風險轉移至第三方,但發生的損失卻不包括在契約的條款中。

(5)由于某種危險發生的概率極小而被忽視。

在這些情況下,一旦損失發生,企業必須以其內部的資源(自有資金或者借入資金)來加以補償。

如果該組織無法籌集到足夠的資金,則隻能停業。

因此,準確地說,非計畫的風險自留不能稱之為一種風險管理的措施。

有計畫的風險自留也可以稱之為自保。

自保是一種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

它是風險管理者察覺了風險的存在,估計到了該風險造成的期望損失,決定以其內部的資源(自有資金或借入資金),來對損失加以彌補的措施。

在有計畫的風險自留中對損失的處理有許多種方法,有的會立即將其從現金流量中扣除,有的則將損失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進行分攤,以減輕對單個財務年度的沖擊。

從整體上來講,主要的融資方式有以下幾種:將損失計入當前發生的費用應當註意到企業這樣做是一種有意識的決策。

一般適合于企業中發生頻率高但損失程度小的風險,它構成了企業中經常發生而又無法避免的費用,比如機動車的修理費,偷盜造成的損失等等。

建立內部風險基金這是一項專門設立的基金,它的目的就是為了在損失發生之後,能夠提供足夠的流動性來抵補損失。

它主要有兩種方式:(1)以年為單位,每年以營業費用的形式建立基金,發生損失後以該基金抵補。

它與以當前費用扣除損失的方式較為相似,也是適用于發生頻率高,損失金額少的風險損失。

(2)將損失在一個以上的會計年度進行分攤。

它適用于發生頻率低,損失金額多的風險損失。

建立外部風險基金指企業逐期支付一定的捐納金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代為積累和管理基金。

與傳統的的保險不同的是,一旦出險,保險公司的賠償以基金中的數額為限。

在實際中,企業通常會就超過基金積累額的損失與保險公司達成一定的保險協定。

也就是說,企業支付一定的保險費,保險公司賠償一部分超過基金總額的損失。

與內部風險基金相比較,外部風險基金的罅出金可以作為費用扣除掉,但不利的是,企業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給保險公司。

借入資金指企業準備在發生損失後以借入資金來彌補損失。

這要求企業的財務能力比較雄厚,額度好,能在危機的情況下籌到借款。

選擇原因企業選擇風險自留作為風險籌資的措施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該風險是不可保的比如說一些巨災損失,如地震,洪水等等。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採取風險自留的管理措施往往是出于無奈。

與保險公司共同承擔損失比如保險人規定一定的免賠額,以第一損失賠償方式進行賠償,採用共同保險的方式或者以追溯法釐定費率等等。

作為一定的補償,保險人會讓渡一部分保費,也就是收取比較低的保險費。

企業自願選擇自留的方式承擔風險對于某種風險,該企業認為自留風險較之投保更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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