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台灣發行23檔【特別股】報酬率比較表(股息殖利率最高4.8%) | 特別股

全台共計有23檔特別股,其中12檔金控發行的金融特別股、2檔租賃業發行的類金融特別股及其他8檔電子業或傳產發行之特別股: 金控及銀行類聯邦銀甲 ...黃大偉理財研究室跳到主文『平凡之理財路,也能邁向財富自由』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黃大偉來為你加薪-GoogleADJun20Sun202114:202021年最強台灣發行23檔【特別股】報酬率比較表(股息殖利率最高4.8%)  全台共計有23檔特別股,其中12檔金控發行的金融特別股、2檔租賃業發行的類金融特別股及其他8檔電子業或傳產發行之特別股: 金控及銀行類  聯邦銀甲特(2838A)、富邦特(2881A)、富邦金乙特(2881B)、國泰特(2882A)、國泰金乙特(2882B)、台新戊特(2887E)、台新戊特二(2887F)、新光金甲特(2888A)、新光金乙特(2888B)、中信金乙特(2891B)、中信金丙特(2891C)、王道銀甲特(2897A)、高雄銀甲特(2836A)   電子傳產類  台泥乙特(1101B)、國喬特(1312A)、中鋼特(2002A)、大聯大甲特(3702A)、文曄甲特(3036A)、聯合甲特(4129A)、恒耀甲特(8349A)、光隆甲特(8916A)  租賃業  中租-KY甲特(5871A)、裕融甲特(9941A)    特別股有著低股價波動率及高殖利率的特性媲美債券,卻可以在股票市場買賣,沒有債券的流動性問題。

 《優於普通股的股息分派權》是特別股的最大特色,只要普通股要分派股利,特別股的股利需先足額發放    特別股與普通股相比最大優勢是 特別股擁有優於普通股的股息分派權,只要普通股要分派股利,特別股的股利需先足額發放特別股與普通股最大的不同,在於股利的分配權與剩餘財產的請求權,特別股的種類,依主要分為永續或非永續、可累積以及非累積、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權順序、可轉換以或不可轉換、參加或不參加、收回或不收回,說明如下: (1)《永續或非永續》永續型是指無到期日、轉換、買回、賣回等停止存續之條件,如果發行條件有指定的存續期間,則屬於非永續。

台灣發行的特別股大都為永續型特別股,無到期日,但發行公司有權收回,可視為不保證收回的永續型特別股。

(2)《可累積以或非累積》如果當年度公司沒有足夠盈餘可供分派股利,其股利可累積至有盈餘年度一次發放,則為可累積特別股,且若這些積欠累積股利未發放前,則不能支付普通股股利;反之則屬於非累積特別股。

除了中鋼特及國喬特是累積型的特別股外,其餘為非累積型。

累積型特別股特別受到投資人青睞,因為股票普遍發生高溢價。

(3)《可轉換或不可轉換》特別股可以轉換為普通股,則為可轉換型特別股;反之則為不可轉換。

 中鋼特、王道銀甲特、光隆甲特、聯合甲特為可轉換的特別股,其餘為不可轉換。

但這幾檔可轉換的特別股,普通股的股價低於特別股,並無轉換的效益,意義不大。

(4)《參加或非參加》可參加型的特別股除了本身的股息之外,還可參與普通股盈餘分派之權利。

發行公司當年度盈餘在配發特別股股利之後,若有剩餘應分配給普通股股東,但若特別股為可參加型,則特別股股東將可以和普通股股東同享剩餘盈餘之分配。

 目前只有國喬特、中鋼特為參加型的特別股(5)《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權》特別股分派公司剩於資產的順序通常定於普通股之前;若特別股具有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權,代表當公司發生財務危機而宣告破產時,必須將所有的變賣以償還債務,償還後若有剩餘的部分則必須『優先』支付特別股股東。

台灣發行的特別股皆為有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權(6)《收回或不收回》可收回之特別股是指在發行若年後,發行公司可按約定價格(通常是原發行價格)收回特別股;反之不可收回之特別股,發行公司就沒有收回的權利。

不過絕大部分的特別股皆為可收回之特別股。

台灣發行的特別股皆為可收回的永續特別股,不少人誤解永續特別股就不會收回,這是不同的,下面章節做進一步說明。

 ➜海悅甲種特別股(2348A)股息率4%值得投資嗎?➜金融特別股在紅什麼?聯發科(2454)為何單日買進富邦金乙特(2881B)1萬5仟張? 特別股會收回或重設利率嗎? 台灣發行的特別股皆為可收回的永續特別股,但並無保證收回的規定,發行日每屆滿約定最早可收回期限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之已發行特別股或可能重設利率除了中鋼特及國喬特的利率是固定的,其餘特別股在到期日屆滿後,發行公司皆有權利調整約定利率或選擇收回。

既然可調整特別股的約定利率,發行公司會收回特別股的機會就大幅降低,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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