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居住戶籍地的國保被保險人,可透過多元管道辦理通訊地址變更 | 國民年金繳費單地址

國民年金是由勞保局比對戶政及其他社會保險資料後,將符合資格的人主動納保,並在每單月份(1、3、5、7、9、11)月底寄發前2個月的保險費繳款單,例如102年7 ...按Enter到主內容區:::首頁新聞公告歷史新聞未居住戶籍地的國保被保險人,可透過多元管道辦理通訊地址變更未居住戶籍地的國保被保險人,可透過多元管道辦理通訊地址變更業務單位:勞保局聯絡電話:02-2396-1266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以2個月為一期,在每單月份月底寄送到被保險人戶籍地址;勞委會勞保局提醒,未居住在戶籍地的被保險人,可以辦理繳款單通訊地址變更,避免漏收繳款單。

國民年金是由勞保局比對戶政及其他社會保險資料後,將符合資格的人主動納保,並在每單月份(1、3、5、7、9、11)月底寄發前2個月的保險費繳款單,例如102年7月底寄發102年5月至6月的保險費繳款單。

由於加退保不是採取申報制度,因此繳款單會按照被保險人的戶籍地址寄發。

勞保局提醒,長期未居住在戶籍地的國保被保險人,可以辦理通訊地址變更,讓繳款單即時而準確地送達到居住地。

目前勞保局已提供多元管道供民眾辦理國民年金繳款單通訊地址變更作業,民眾可填寫「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通訊資料變更通知書」後寄送到勞保局,或直接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02-23961266轉分機6066、6055、6077)辦理。

有自然人憑證的民眾,也可以經由勞保局全球資訊網(www.bli.gov.tw)連結到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的「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後,直接登入辦理變更。

此外,中華郵政公司提供的「中華郵政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也可以申請變更國民年金繳款單通訊地址,民眾可直接利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後申請變更,或到各地中華郵政臨櫃辦理。

台中市、高雄市、嘉義市另有提供市民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徙、姓名變更等作業時,一併辦理國民年金繳款單通訊地址變更的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發布日期:102-07-16點閱次數:4047線上客服:::收合重大政策施政計畫施政績效新聞公告新聞稿即時新聞澄清公布欄就業資訊歷史新聞業務專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105年12月21日週休二日修法勞動基準法適用工資、工時工作規則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權益違反勞動法令公布專區童工、母性保護、技術生工讀生權益職業災害與補償(助)勞動派遣勞資會議勞資關係失業協助退休、福祉國際勞動事務勞動基金運用兼任助理勞動權益職場平權國際交流合作專區食品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專區防疫相關勞動權益與協助措施勞工保險年金改革說明專區便民服務線上申辦及規定政府資訊公開勞工申訴專區特別休假日數試算加班費試算系統開放資料捐補助專區遊說法專區廉政專區因應貿易自由化專區八仙樂園粉塵暴燃專區服務資源地圖(整合)石綿專區職場高手秘笈雙語詞彙電子報訂閱常見問答表單下載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專區訴願及勞就保爭議審議業務專區性別平等專區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專區勞動統計專網勞動統計業務簡介勞動統計查詢網統計報告勞動統計通報勞動統計調查性別統計專區族群勞動統計行業職業就業指南預告統計資料發布重要統計事項變更勞動統計名詞網路填報系統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相關連結國外勞工業務網站消費者保護勞工健檢認可醫療機構名單勞動部公文附件下載區外部連結本部簡介正副首長介紹職掌及組織勞動大事紀勞動部辦公位置地圖點位聯絡資訊本部總機:(02)8995-6866本部傳真:(02)8590-2960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1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交通位置圖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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