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 | 第三責任險刑事訴訟

商品說明. 本保險商品是為擔心高額的刑事責任所衍生的律師費,用以補償高額之律師費用以減輕被保險人之負擔。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主保險 ...關於我們使命願景與品牌特質專業獎項與認證回饋社會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共同行銷專區汽車保險火災保險海上保險工程保險責任保險健康傷害保險旅行平安保險我要投保理賠專區線上繳費企業專區收費查詢表單下載常見Q&A車險保期查詢強制證下載客戶未兌領款項查詢理賠進度查詢客服表單服務據點受理檢舉管道商品介紹共同行銷專區汽車保險火災保險海上保險工程保險責任保險健康傷害保險旅行平安保險我要投保理賠專區線上繳費企業專區收費查詢表單下載常見Q&A車險保期查詢強制證下載客戶未兌領款項查詢理賠進度查詢客服專線免付費專線0800-075-777傳真電話(02)2370-658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50-17:30 汽車保險首頁商品介紹汽車保險中國信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中國信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商品說明本保險商品是為擔心高額的刑事責任所衍生的律師費,用以補償高額之律師費用以減輕被保險人之負擔。

承保範圍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中國信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涉及(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重傷害、(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之刑事責任因而發生之律師費用,本公司依本附加條款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主保險契約係指中國信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中國信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自用車)-單一保額型、中國信託產物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不保事項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發生本附加條款承保事故,除(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重傷害或(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之刑事責任外,同時涉及肇事逃逸或遺棄罪或其他刑事責任者,不負賠償責任。

前項被保險人經法院判決確定除(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重傷害或(業務)過失致人於死外,無其他刑事責任者,本公司仍負賠償之責。

契約條款契約條款請按此詳閱回產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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