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權—股票-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特別股缺點

發行特別股之優缺點 1.優點: (1)無特定到期日,無償債基金之規定,故較無現金流量的問題。

(2)公司無法 ...公職考試國營事業銀行招考會計證照專技證照金融證照醫護證照教職升學考情說明高普考試高普考熱門報考類科初等考試初等考試熱門報考類科地方特考地方特考熱門報考類科鐵路特考高員級員級佐級一般警察行政警察消防警察移民行政移民三等移民四等其他特考司法特考稅務特考關務特考國安局調查局原住民特考身障特考監所管理員經濟部所屬台電招考台糖招考台水招考中油招考台菸招考經濟部國營聯招捷運招考台北捷運桃園捷運台中捷運漁農會漁會招考農會招考水利會更多國營事業郵局招考中鋼招考中龍招考港務公司台鐵營運人員中華電信國營臺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公股兆豐商銀彰化銀行華南銀行台灣企銀第一銀行合作金庫農業金庫民營板信銀行上海銀行三信銀行聯邦銀行新光銀行高雄銀行陽信銀行聯合測驗金融基測會計證照記帳士IFRS專班會計師 會計乙級不動產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導遊領隊領隊導遊領團人員法律管理國際專案管理師PMP助理國際專案管理師專技人員消防設備人員國際證照CFA財務分析師CFP理財規劃顧問國內證照證券商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信託業務人員投信投顧營業員期貨分析證券分析理財規劃人員股市投資分析銀行招考檢測金融基測醫護證照護理師醫師營養師食品技師保健食品工程師物理治療師驗光師教職考試教師檢定教師甄試公幼教保員升學/檢定警專考試學測指考學士後中醫考情講座公職說明會國營說明會記帳會計說明會不動產說明會金融說明會輔導講座考試工具電子報三民官方粉絲團名師前線粉絲團經驗分享上榜心得命中事實×Close訊息公司經營權—股票×Close訊息 首頁學習百科金融證照公司經營權—股票作者:林一元公司經營權—股票普通股股東購入公司所有權的書面證明,即公司的所有權人,享有以下權利:公司之經營權   於股東會上,普通股股東可行使表決權,並推選或被選為董事及監察人。

若股東欲委由他人投票,可透過委託書(Proxy)委請代理人行使委託書上的授權事項。

優先認股的權利(PreemptiveRight)   公司對外發行新股時,普通股股東可優先依持股比重,認購新股。

因認股的數量,完全以原持股比例決定,故對股東盈餘及資產分配權,或表決權大小,均無任何影響。

經營績效的承擔   1.財產分配權2.盈餘分配權:公司盈餘扣除稅賦及提撥公積後,未經股東大會決議保留的剩餘盈餘,應以股利形式分配給股東。

惟須注意:(1)未發放之股利,不屬於公司負債(2)股利不得抵稅(3)股東可扣抵所得稅特別股公司若對外舉債,則可享有現金增資所沒有的稅盾利益。

然而,過度舉債,會使財務風險提高,故公司便發行一種介於公司債與普通股之間的權益證券,即特別股。

特別股具備以下特色:非參加與參加特別股   除領取約定股利外,無權再參加其他盈餘的分配,此為<非參加特別股>;反之,除約定股利外,尚可參與普通股之盈餘分配者,則為<參加特別股>。

非累積與累積特別股   1.公司未發放之特別股股利,股東便不得要求補發,即<非累積特別股>。

2.公司在未來盈餘改善後,將積欠的股利,發放給特別股股東,此為<累積特別股>。

無表決權與有表決權   1.特別股股東在股東會上均無任何主張的權利,此為<無表決權特別股>。

2.若能與普通股股東一起進行表決者,則為<有表決權特別股>。

不可贖回與可贖回特別股   特別股在發行數年後,公司能隨時依據先前約定的價格,從股東的手上,買回特別股,此即<可贖回特別股>。

企業發行股票之考量發行普通股之優缺點   1.優點:(1)無特定到期日,故無還款壓力。

(2)無須負擔舉債利息,只有在公司有盈餘時,才從中提撥股利,分配給股東。

(3)若普通股權益比重越高,代表資本結構佳,財務風險亦越低。

2.缺點:(1)流通在外股數增加,導致每股盈餘稀釋,且易使控制權外流。

(2)發放股利並非公司之義務,公司無法以發放股利金額抵稅。

(3)發行普通股之資金成本,往往高於負債與特別股。

發行特別股之優缺點   1.優點:(1)無特定到期日,無償債基金之規定,故較無現金流量的問題。

(2)公司無法支付特別股股利時,不會因而破產。

(3)避免新股東分食公司盈餘(非參加特別股)或參與爭奪控制權(無表決權特別股)。

2.缺點:(1)特別股之資金成本往往高於舉債。

(2)特別股股利無法以費用抵稅(同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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