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7.30 我的國保保險費「10年補繳期限」到了嗎? | 國民年金繳費期限

Q1.國民年金每月保險費的繳款期限是什麼時候? A1. 國民年金開辦時,繳款單是在雙月月底前寄發,通知被保險人於次月底前繳納 ...:::首頁交流園地勞保局資訊站107年度7月107.07.30─我的國保保險費「10年補繳期限」到了嗎?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分享facebooklineplurktwitter列印小字級中字級大字級交流園地業務說明會報名及簡報年度業務說明會新投保單位及投保單位新承辦人業務說明會校園深耕說明會簡報及相關資料國保服務員業務橫向聯繫座談會暨實施教育訓練線上報名勞保局資訊站109年度108年度107年度106年度105年度104年度103年度宣導專區出版品影音資料庫文宣品懶人包電子報FB粉絲團農保長輩圖小花葵部落格廉政服務專區廉政法規廉政資訊行政透明利益衝突迴避專區財產申報專區廉政服務管道相關連結意見信箱意見填寫處理進度查詢信件驗證重寄確認信陳情案件查詢專區意見信箱案件處理進度查詢掛號郵寄案件處理進度查詢臨櫃案件處理進度查詢性別平等專區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勞動部官網「性別平等專區」性別統計專區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107.07.30─我的國保保險費「10年補繳期限」到了嗎?阿金自國民年金97年10月1日開辦起,就是國民年金的被保險人,但從一開始的國保保險費就沒繳納,阿金的國保保險費「10年補繳期限」到了嗎?超過10年不得補繳,且將影響給付權益,要怎麼知道各期保險費的10年補繳期限呢?Q1.國民年金每月保險費的繳款期限是什麼時候?A1.國民年金開辦時,繳款單是在雙月月底前寄發,通知被保險人於次月底前繳納,但因為計算保險費會有跨年計費情形,因此,國民年金法修正自101年起,調整為每個單月的月底寄發前2個月的保險費繳款單,被保險人須在雙月的月底前繳納。

例如107年7月底寄發107年5、6月份的保險費繳款單,被保險人應於8月31日前繳納。

被保險人如一時無法負擔保險費,在10年補繳期限內都可以計息補繳。

Q2.10年補繳期限又是什麼?阿金的國保保險費「10年補繳期限」到了嗎?A2.(1)10年補繳期限就是每月保險費的繳款期限加10年,例如:97年10月及11月的保險費,繳款期限為98年1月31日,最後補繳期限為108年1月31日;97年12月及98年1月的保險費,繳款期限為98年3月31日,最後補繳期限為108年3月31日,以此類推。

(2)阿金從國保開辦就是被保險人,那麼從108年1月31日起,阿金的第一期保險費繳款單及後續各期繳款單,都將陸續進入「10年補繳期限」的最後期限。

阿金從勞保局寄發的欠費繳款單上,就可以瞭解保險費的最後補繳期限。

Q3.一次補繳全部欠費負擔太大,該怎麼辦呢?A3.已經累積多年的保險費如果要一次繳清(例如9年多的保險費總計要繳9萬多元),負擔真的很大!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欠費,或將欠費拆成多張以月為單位之小額繳款單,分次計息補繳,紓緩繳費壓力。

Q4.把握10年補繳期,給付權益有保障!A4.國民年金保險費10年內都可以計息補繳,只要繳納保險費,保險年資照樣累計,符合國保的被保險人務必要把握10年的補繳期限,及早規劃補繳欠費,確保自身給付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2019-04-25文字客服TOPBACK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