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得免稅之定義 | 證券交易所得 定義

 證券交易所得免稅之定義所得稅法第4-1條規定如下:自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其相關規定及解釋函令如下:1.依據財政部84年6月29日台財稅第841632176號函的解釋,必須是”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

”第841632176號函: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公司掣發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核非證券交易,係轉讓其出資額,應屬證券以外之財產交易…2.股東轉讓未依法簽證之股票非屬證券交易稅課徵範圍(財政部新聞稿如下)南區國稅局表示,股東轉讓股份有限公司掣發未依公司法規定簽證發行之股票,係轉讓出資額,屬證券以外之財產交易,其交易所得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股票須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公司未完成法定發行手續,所掣發之股票,即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所稱有價證券,其交易所得應課徵所得稅。

該局舉例說明,查核轄內某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股東移轉股權之證券交易稅繳納情形時,發現該公司於設立登記後印製發行股票,惟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經金融機構簽證,即非屬「有價證券」,該年度股東轉讓股票,誤以買賣有價證券繳交證券交易稅,經查獲後,歸課股東該年度綜合所得稅,並依買賣雙方檢具文件退還證券交易稅。

該局提醒投資人,買賣未上市(櫃)股票時,應先向發行公司確認是否已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發行,如未依規定簽證發行,轉讓時毋須繳納證券交易稅,但轉讓價格高於出資額部分屬財產交易所得,股東於辦理當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注意將該所得併入申報。

3.營利事業之金融商品,依第34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經歸類為流動資產項下「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科目之有價證券,屬所得稅法第48條所定「短期投資之有價證券」,其準用同法第44條估價規定所產生之跌價損失、回升利益及嗣後處分之損益,係證券交易損益性質,應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1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規定辦理。

(財政部98/02/06台財稅字第09700498450號函)4.營利事業出售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所取得之收益,應與其國內之營利事業所得合併申報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1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規定。

說明:二、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停徵所得稅之適用範圍,以我國證券交易稅條例所稱有價證券為限,尚不包括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

(財政部83/01/12台財稅第821506281號函)5.證券交易條例第1條之有價證券: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悉依本條例之規定,徵收證券交易稅。

前項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公司發行之股票、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

6.至於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經營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其交易損益,應於交易完成結算後,併入交易完成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1及第4條之2規定。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利事業所得稅計算-非營業收入及支出":105/3/2)#稅務資訊法規資訊•營所稅•綜所稅未被按讚的文章FeaturedPosts境外資金回台介紹公司法22-1條上路-企業應留意申報資料新制新公司法施行-2018年11月1日海外所得定義及介紹跨境電商課徵所得稅相關新聞稿一例一休之薪資作業及工資清冊介紹-職工福利、排班及結論(六)一例一休之薪資作業及工資清冊介紹-特休假及請假扣薪(五)一例一休之薪資作業及工資清冊介紹-部分工時及兼職人員加班費&勞健保(四)一例一休之薪資作業及工資清冊介紹-二代健保及勞退(三)一例一休之薪資作業及工資清冊介紹-勞保及健保(二){"items":["5fe1de6b8d64d20017dbc27c","5fe1de6bef7c980017aa0513","5fe1de6bef7c980017aa0515","5fe1de6bef7c980017aa0517","5fe1de6bef7c980017aa0514","5fe1de75066f540017d46982","5fe1de75066f540017d4697d","5fe1de75066f540017d4697c","5fe1de77e0dd0900173d62d1","5fe1de77e0dd0900173d62d3"],"styles":{"galleryType":"Columns","groupSize":1,"showArrows":true,"cubeIm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