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示94年起新銷售之年金保險 | 自民國94年1月1日起至101年6月30日銷售之傳統年金保險計算保險費之預定危險發生率

人身保險業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新銷售之年金保險(傳統型)及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其計算保險費(年金金額)之預定危險發生率,以財政部八十六年六月三十日台財保第八 ...核示94年起新銷售之年金保險(傳統型)及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計算保險費(年金金額)及計提最低責任準備金之危險發生率 行政院金管會93.12.21金管保一字第09302052571號令人身保險業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新銷售之年金保險(傳統型)及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其計算保險費(年金金額)之預定危險發生率,以財政部八十六年六月三十日台財保第八六二三九七○三七號函頒之年金生命表為基礎由各公司自行訂定,其計提最低責任準備金之危險發生率應以前函頒之年金生命表死亡率之九○%為基礎,並以不超過計算保險費(年金金額)之預定危險發生率為準。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