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俐菁|什麼是第三人責任險? | 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也可以出差的老公在機場發現自己忘記買保險,臨時在機場櫃檯幫自己買意外險,約定妻子獲得理賠,此時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是老公,妻子是受益人 ...專題觀點電台關於入門·2015-02-20黃俐菁|什麼是第三人責任險?新北市2014年10月曾發生一起女大生騎乘YouBike,騎經大新店游泳池附近自行車道時,疑似因下坡坡度大摔車致死的不幸意外,家屬表示,事後才知道YouBike並未替騎乘者保險。

新北市表示,中央未規定自行車需強制投保第三責任險,而且第三責任險主要是針對因「YouBike導致受傷的第三者」而並非騎乘YouBike的當事人,也就是說當事者若不是因機件故障,仍無法拿到理賠。

為什麼會這樣?名詞解釋由於責任保險屬於保險法的一環,有些名詞蠻拗口的,我們先跟大家說明一下:保險契約就是一方事前給付保費,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當約定的意外發生後,保險公司則須按約定的方式給付理賠。

目前公司法規定,只有保險公司或是保險合作社可以賣保險,所以我們可說保險人就是保險公司。

至於要保人就是買保險、付保費的人;受益人則是意外發生時獲得理賠的人;被保險人則是指「意外發生在誰身上」的那個誰。

舉例來說,如果自己幫自己買意外險,約定意外發生時自己獲得理賠,這時候自己就同時是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妻子幫出差的老公買意外險,如果約定意外發生時妻子獲得理賠,則被保險人是老公,妻子是要保人及受益人。

也可以出差的老公在機場發現自己忘記買保險,臨時在機場櫃檯幫自己買意外險,約定妻子獲得理賠,此時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是老公,妻子是受益人。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發現雖然保險契約裡面「人好多」,但其實就是誰付保費(要保人)、誰的意外被保障(被保險人)、意外發生時誰獲得理賠(受益人)。

而這些人可以全部是同一個人,也可以全部是不同的人(保險法另有規定除外)。

所以電視劇有時候會這樣演:意外死亡的丈夫生前被妻子偷偷買了很多死亡險,而且妻子都以自己為受益人,所以華生感到事情另有蹊蹺!什麼是責任保險?第三人責任險性質上屬於「責任保險」,所以在談到第三人責任險前,想跟大家先談談「什麼是責任保險?」責任保險指的就是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時,該責任轉由保險人承擔的一種保險型態,這裡的第三人是指對被保險人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被害人。

簡單來說,當被害人因保險契約中的被保險人的行為受有損失時,保險人需要代替被保險人向被害人賠償,如果被保險人因自己的行為使自己受有損害,保險人則不需要理賠給被保險人。

為了避免意外時,加害人賠不出錢,讓受害者拿不到賠償,自己也倒閉,因此責任保險是有存在必要的,讓人們平常繳納保險費,出事時就能讓保險公司賠錢給被害人,避免損害無法填補,造成社會問題。

其實貫穿責任保險的基本原理就是,被保險人沒有責任,就沒有責任保險的賠償;有責任,則責任保險的賠償額度以被保險人損害賠償的範圍為依歸。

例如,好吃牛肉麵與A保險公司訂立一份責任保險契約,以好吃牛肉麵為被保險人,約定承保內容為「客人因為吃牛肉麵後身體不適而向好吃牛肉麵請求醫藥費的賠償責任」,此時如果小明因為吃了牛肉麵食物中毒住院五天,共花了5000元的住院費及醫療費,當他對好吃牛肉麵依法請求5000元的民事賠償時,A保險公司就必須在責任保險契約所約定的理賠額度內給付小明5000元。

第三人責任險的內容了解一項保險的最終目的其實就是想知道這個到底有沒有理賠?而每項保險之間的區別及定義其實也就在於什麼是要理賠的?簡單來說,要精確地了解一項保險要知道的就是它的承保範圍,接下來我們再以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為主,強制汽車責任險為輔為討論,以求更具體地了解第三人責任險。

1、承保範圍的損害類型雖然因每間保險公司保險契約略有不同,但大致上分成傷害責任險(被害人的體傷、殘廢及死亡的賠償責任)及財損責任險(被害人的財物受損害時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車損人傷都是承保的範圍。

但是在強制汽車責任險僅有傷害責任險。

2、被保險人的範圍(1)保險契約所載明的被保險人。

(2)保險公司同意的附加被保險人,例如被保險人的配偶、家屬、受僱用的司機或使用人、其他經保險公司同意使用或管理的人;如果被保險人隨便借給不屬於上述的附加被保險人的其他人,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將不理賠。

3、受害人範圍第三人責任險的受害人僅有前面解釋過的「第三人」,並不包括車上的駕駛及乘客們,如果要再多保障車上駕駛及乘客,必須再加保乘客責任險及駕駛傷害險。

但是強制汽車責任險除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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