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6.17 超過10年補繳期限的國保保費還有救嗎? | 國民年金補繳

最近聽鄰居老陳說國民年金保險費如果超過10年沒繳,以後老年年金會少領3千多元,因此趕緊到勞保局詢問,一查才知道自己一直都是國民年金被 ...:::首頁交流園地勞保局資訊站108年度6月108.06.17─超過10年補繳期限的國保保費還有救嗎?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分享facebooklineplurktwitter列印小字級中字級大字級交流園地業務說明會報名及簡報年度業務說明會新投保單位及投保單位新承辦人業務說明會校園深耕說明會簡報及相關資料國保服務員業務橫向聯繫座談會暨實施教育訓練線上報名勞保局資訊站109年度108年度107年度106年度105年度104年度103年度宣導專區出版品影音資料庫文宣品懶人包電子報FB粉絲團農保長輩圖小花葵部落格廉政服務專區廉政法規廉政資訊行政透明利益衝突迴避專區財產申報專區廉政服務管道相關連結意見信箱意見填寫處理進度查詢信件驗證重寄確認信陳情案件查詢專區意見信箱案件處理進度查詢掛號郵寄案件處理進度查詢臨櫃案件處理進度查詢性別平等專區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勞動部官網「性別平等專區」性別統計專區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108.06.17─超過10年補繳期限的國保保費還有救嗎?Q:老余夫婦為了幫兒子照顧小孩,十多年前就搬到台北居住,但戶籍一直放在南部老家。

最近聽鄰居老陳說國民年金保險費如果超過10年沒繳,以後老年年金會少領3千多元,因此趕緊到勞保局詢問,一查才知道自己一直都是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而且已經有部分保險費超過10年沒繳,請問還有補救方法嗎?A:雖然國民年金法有規定超過10年補繳期限的保險費不得補繳,但也不是完全沒有補救方式。

以老余的例子來說,由於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是寄送到戶籍地址,但老余一直都沒有住在戶籍地,因此沒有收過繳款單,也不知道自己是國民年金被保險人。

這種情況屬於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的事由,老余可以寫信給勞保局,說明自己因為沒有住在戶籍地所以沒收到繳款單,並另外提供現行居住地址,申請補繳超過10年補繳期限的保險費,勞保局經過審查後如果同意讓老余補繳保險費,會將繳款單寄送到現行居住地址。

※10年補繳期限怎麼算?國民年金保險費的10年補繳期限是指「每個月保險費的繳納期限+10年」,也就是說,保險費是「陸續」屆滿10年,不是全部一起屆滿10年。

所以無法一次繳清全部欠費的人,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補發小額繳款單,從最早期的欠費開始慢慢補繳喔!※哪些情況屬於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的事由?因為某些特殊情形導致被保險人沒有收到繳款單、不知道要繳費或無法繳費,原則上可以算是不可歸責事由,舉例來說,未居住在戶籍地、長期在國外、戶籍設在戶政事務所、在監服刑等。

如果都不屬於前述情形,也可以向勞保局具體說明超過10年未繳保險費的原因,勞保局會依個案事實審查是否符合不可歸責事由。

※寫信給勞保局申請補繳保險費需要注意什麼?請寫清楚個人基本資料(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姓名、戶籍地址)以及連絡電話、保險費超過10年沒繳的具體原因,以及表明要申請補繳超過10年補繳期限的保險費。

如果沒有住在戶籍地址,需要另外提供現行居住地址。

信件請以掛號寄送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勞保局收到後會儘快處理。

 最後更新日期:2019-06-21文字客服TOP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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