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問我答-南山保戶雙月刊 | 祝壽保險金受益人

生存還本/滿期/祝壽:. 保險金受益人:依保單條款,要保人可自行指定,並需經被保險人同意。

※如果受益人不是要保人本人,保險金每年累計超過新台幣220萬元需繳納贈與稅。

新年過後有一筆小財富,若想規劃保險,投保後若發生理賠時,受益人該注意甚麼呢?您知道保險費如何計算嗎?南山博士來幫大家解惑囉!醫療/重疾/失能/年金: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生存還本/滿期/祝壽:保險金受益人:依保單條款,要保人可自行指定,並需經被保險人同意。

※如果受益人不是要保人本人,保險金每年累計超過新台幣220萬元需繳納贈與稅。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例如:《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依保單條款,要保人可自行指定,並需經被保險人同意。

※如指定配偶、直系親屬或民法規定之法定繼承人以外之人(例如:男女朋友、同居人等其他人),則需說明原因,保險公司將進行瞭解。

※如果受益人不是要保人本人,保險金超過新台幣3,330萬元需計入基本所得。

保險費是指投保保險商品,交付給保險公司的費用。

如果不是年繳,則會依「繳別係數」來計算應繳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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