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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農民福利制度(農委會)

內容. ‧,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 老農津貼. ‧,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 農民保險服務電話. 共4筆資料,第1 / 1頁,每頁顯示20筆. 回上方, 回上一頁 ...網頁置頂跳到主要內容區塊電腦模式:::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雙語詞彙 | ENGLISH | 兒童版 | 行動模式便民服務重大政策線上申辦關於農委會農業政策農業法令新聞與公報休閒與生活農業科技統計與出版品資料下載農委會計畫研提政府資訊公開主題網站臺灣農業故事館相關網站連結所屬機關網站網站地圖雙語詞彙ENGLISH兒童版電腦模式農業科技統計與出版品資料下載農委會計畫研提政府資訊公開主題網站臺灣農業故事館相關網站連結所屬機關網站全站搜尋版本本單元內容搜尋中文版英文版兒童版關鍵字搜尋查詢:::便民服務重大政策線上申辦關於農委會農業政策農業法令新聞與公報休閒與生活農業科技統計與出版品資料下載農委會計畫研提政府資訊公開主題網站臺灣農業故事館相關網站連結所屬機關網站:::現在位置:首頁>便民服務>農民福利制度便民服務  農民福利制度版本本單元內容搜尋中文版英文版兒童版關鍵字搜尋查 詢內容‧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老農津貼‧農漁民子女助學金‧農民保險服務電話共4筆資料,第1/1頁,每頁顯示20筆自94.03.01:68,828:::首長信箱農業財團法人彙總表廉政資訊專區常見問答集交流園地會內資訊首長信箱農業財團法人彙總表廉政資訊專區常見問答集交流園地會內資訊關閉便民服務交流園地首長信箱常見問答集(FAQ)農民福利制度訴願程序說明重大政策產銷履歷—安全、永續、資訊公開之可追溯農產品農村再生創造臺灣農村的新價值雞蛋可溯源衛生安全有保障健全畜產品衛生安全管理因應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家禽產業重建措施關於農委會概述與沿革主任委員簡歷副主任委員簡歷專訪園地職掌與組織農業政策本會中程施政計畫(106至109年度)業務報告與施政報告每月重要措施主要國家農業政策法規與經濟動態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98年1月-101年12月)農業法令農業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農地管理法規檢索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解釋令新聞與公報RSS新聞台農業新聞農委會所屬機關新聞資訊圖文消費者新聞休閒與生活消費者資訊專區食育樂識農業科技農業國家核心科技項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貴重儀器供學研單位服務清單「智慧農業4.0業界參與補助計畫-畜牧」第二次補助申請各機關(構)執行本會科技計畫之研發成果授權金上繳原則及須提報本會核准案件農業科研成果應用可能涉及國內食、藥等領域之管理法規與例示統計與出版品農業統計經營管理合理化在農業之應用農業出版品農委會及所屬機關年報網路圖書館資料下載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logo及banner2.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3.人事業務相關資料4.研考業務相關資料5.會計業務相關資料農委會計畫研提本會農業計畫管理系統農業科技計畫農業管理計畫農業發展計畫110年農業發展及農業管理計畫研提與管理手冊政府資訊公開農業法規與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法律草案公開執掌與組織支付或接受之補助行政指導文書相關網站連結行政院暨各部會署農委會所屬機關農產品出口業務資訊農民團體(農會、漁會、合作社、產銷班)其他農業相關網站線上申辦主題網站臺灣農業故事館隱私權保護宣告/資訊安全政策/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本會位置圖/各縣市動物保護申訴電話/緊急災害聯絡農產品走私檢舉專線:0800-054300‧動物保護及畜禽產品走私檢舉專線:0800-231532‧農業諮詢專線:4499595(手機請加02)10021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886-2-2381--2991‧傳真:+886-2-2331--0341Copyright©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版權所有關閉



2. 保險部

本會農保專線電話:(089)222182. 被保險人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應備文件如下:. 生育給付:本人或配偶加保滿280天,無欠費,每胎補助20400元。

【申請應備文件】.會務部供銷部業務介紹埤南米介紹推廣部業務介紹推廣作物產銷班資料活動花絮企劃稽核部保險部食品加工廠業務介紹冰品系列禮盒系列洛神系列百香果系列其它產品生命禮儀部知本有機生態農場業務介紹存放款利率表財務資訊公告業務介紹推廣作物產銷班資料活動花絮農地銀行業務介紹米食訂購烤肉食材及用品雞尾酒會餐點元氣伴手館最新消息休閒農業介紹交通資訊活動花絮瀏覽人數:817,995 農會業務-保險部首頁>農會業務-保險部承保業務肉豬一般保險、肉豬運輸保險。

加入農、健保須知農民申請參加農保,應具備資格條件(105.1.1修正)一、年滿十五歲以上者二、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九十日以上者三、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四、於農業用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合於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自有農地者: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以上,其餘農地平均每人面積0‧1公頃以上,或依法令核定准設置之室內固定設施平均每人0‧05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承租農業用地或其他合法使用他人農業用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以本人或其配偶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以本人或其配偶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外之農業用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0.4公頃以上、其餘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自有林地面積未達0.2公頃,其餘農地面積未達0.1公頃,但連同承租農地面積合計,林地平均每人0.4公頃以上,其餘農地平均每人面積達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五、全年實際出售自營農、林、漁、畜產品銷售金額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三倍以上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1/2以上金額者。

六、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

七、現地勘查,應陪同農會辦理現勘。

未請領退休金,參加農民、全民健康保險或曾請領退休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者應備證件: 1、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

2、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十日內申請),與土地所有人未同戶者,應再附土地所有人之戶籍資料(戶口名簿詳細記事)。

3、申請前一年內開立之銷售憑證(30600元以上/每人)或購買憑證(5100元以上/每人)。

4、申請前一個月內之農地現況照片兩張以上(需有拍攝日期)。

5、本人攜帶身分證、印章親自到會申請。

6、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者,請所有權人攜帶身分證、印章一併到會填寫土地使用同意書。

附註:土地登記謄本中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如為【空白】者,請再申請一份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及身分證、印章至縣民服務中心(博愛路憲兵隊旁);農地座落卑南鄉則至卑南鄉公所申請使用分區證明,如不是農業用地,則不符合申請加保資格。

※被保險人欲辦理戶籍或土地異動前,請先洽詢本會承辦人員,以免損及農保權益。

被保險人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時,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件:請當事人依規定提供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或十日內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及迄保險事故日仍持以加保之農地相關資料(自耕農應附十日內申請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佃農應加附租賃契約、公證資料或合法使用他人農業用地之證明文件;雇農應加附雇主農地、迄保險事故日仍受僱之僱用證明書及雇主戶籍資料(同前)及入帳存摺、印章。

※被保險人欲辦理戶籍或土地異動前,請先洽詢本會承辦人員,以免損及農保權益。

本會農保專線電話:(089)222182被保險人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應備文件如下:生育給付:本人或配偶加保滿280天,無欠費,每胎補助20400元。

【申請應備文件】出生證明書正本一份。

報完戶籍之全戶戶籍謄本(近10日內)。

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承租公有耕地或承租私有農地之土地謄本(近十日內)。

附註:土地登記謄本中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如為【空白】者,請再申請一份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及身分證、印章至縣民服務中心(博愛路憲兵隊旁);農地座落卑南鄉則至卑南鄉公所申請使用分區證明。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印章。

配偶為外籍者,需附居留證。

新生兒加保:戶口名簿(如父母子女未同戶者各需準備)。

身障給付:加保有效期間因傷病治療滿半年至兩年(依殘障部位而定),遺有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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