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新聞】產險費率完全自由化
元月1日起,台灣產險業將邁入「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也就是火險、車險的費率將完全解禁,產險業者一旦獲得金管會核准,可以完全不管規章費率,若損失率、費用低,可 ...【Mr.三冠王】保險天地Online...『保險』是一種集合眾人的力量,來分散危險風險的工具~利用保險工具,讓我們的財務可以獨立自主,來解決以下風險:①走得太早、②活得太久、③病得太長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200812311147【新聞】產險費率完全自由化?【財產保險】產業動態元月1日起,台灣產險業將邁入「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也就是火險、車險的費率將完全解禁,產險業者一旦獲得金管會核准,可以完全不管規章費率,若損失率、費用低,可回饋給保戶,讓保戶享有更低的保費。
保險局官員表示,並非每家產險公司元月起都可進入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產險公司必須要先建立統計資料庫、檢測機制、內控內稽、自律規範等,並經過金管會審查通過。
官員指出,近期將發布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的配套措施,明訂保險業進入的資格條件,符合資格者在發布後就可以提出申請。
金管會昨(30)日發布「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簡化產險業送審保險商品應該檢附的文件及格式。
保險局官員表示,這也是為了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所做的配套。
為了確保產險業不會亂殺價,主管機關長期以來針對商業火險、車險等主要險種管制費率,由主管機關統一訂定規章費率。
由於這種做法實在太落伍,主管機關從91年起,分三個階段實施費率自由化。
第一階段允許產險業的「附加費用」自由化,業者若節省行政流程、人事成本,就能調降附加費用費率。
第二階段允許「危險保費」在一定幅度內彈性調整。
所謂的危險保費,是真正用來保障保險標的的保費。
彈性調整幅度方面,商業火險和大部分車險都是10%,只有丙式車險可到30%,且各公司都不同。
第三階段代表費率完全不受管制,產險業者可以依據過去的經驗值決定費率,將有更大的降價空間。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雷盈/台北報導】三冠王/Xuite日誌/回應(0)/引用(0)【新聞】保險業服務專線元旦假...|日誌首頁|【新聞】外籍人士投保限制要看...上一篇【新聞】保險業服務專線元旦假期不打烊...下一篇【新聞】外籍人士投保限制要看清楚...回應
保險局官員表示,並非每家產險公司元月起都可進入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產險公司必須要先建立統計資料庫、檢測機制、內控內稽、自律規範等,並經過金管會審查通過。
官員指出,近期將發布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的配套措施,明訂保險業進入的資格條件,符合資格者在發布後就可以提出申請。
金管會昨(30)日發布「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簡化產險業送審保險商品應該檢附的文件及格式。
保險局官員表示,這也是為了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所做的配套。
為了確保產險業不會亂殺價,主管機關長期以來針對商業火險、車險等主要險種管制費率,由主管機關統一訂定規章費率。
由於這種做法實在太落伍,主管機關從91年起,分三個階段實施費率自由化。
第一階段允許產險業的「附加費用」自由化,業者若節省行政流程、人事成本,就能調降附加費用費率。
第二階段允許「危險保費」在一定幅度內彈性調整。
所謂的危險保費,是真正用來保障保險標的的保費。
彈性調整幅度方面,商業火險和大部分車險都是10%,只有丙式車險可到30%,且各公司都不同。
第三階段代表費率完全不受管制,產險業者可以依據過去的經驗值決定費率,將有更大的降價空間。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雷盈/台北報導】三冠王/Xuite日誌/回應(0)/引用(0)【新聞】保險業服務專線元旦假...|日誌首頁|【新聞】外籍人士投保限制要看...上一篇【新聞】保險業服務專線元旦假期不打烊...下一篇【新聞】外籍人士投保限制要看清楚...回應
2. 產險打破統一定價費率最快明年自由化|卡優新聞網
金管會今(19)日表示,推動「三階段產險費率自由化」工作,現在已經進入二階段尾聲,等市場精算統計機制建立完備,就可進入第三階段,也就是產險費率將回歸市場機制。
3. 產險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
回顧費率自由化之開放過程,主管機關為避免貿然開放市場,導致產險業者之間的惡性競爭而破壞市場秩序,係分為三階段施行「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時程計畫」, ...產險監理自由化的下一步--開放保險通路自由競爭 產險商品費率在民國98年達成第三階段之自由化進程,除強制車險、住宅火險等政策性保險外,其他保險商品定價及承保內容回歸市場機制由業者自行釐訂,自此我國已順利完成「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之各階段目標。
回顧費率自由化之開放過程,主管機關為避免貿然開放市場,導致產險業者之間的惡性競爭而破壞市場秩序,係分為三階段施行「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時程計畫」,逐步鬆綁費率及商品的管制。
91年4月1日開始施行第一階段鬆綁除政策性商品外之保險商品附加費用相關規定。
第二階段由金管會接續財政部於94年4月1日實施,開放政策性商品之附加費用。
金管會為推動「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時程計劃」第三階段,於97年12月31日訂定「實施產險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相關監理配套措施」,並於98年起開始施行,符合金管會所定標準的產險公司,原則上自98年1月1日起可自行釐定商品內容與訂價。
產險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實施後,業者競爭將更激烈,損失控管情況愈好的產險公司,將有能力降低保費,保戶可直接受惠。
然而商品費率自由化之後,下一階段應解決的問題在於同一商品透過保險業直接銷售管道與透過保險通路業者(保經、保代)之保費監理差異。
依照主管機關之要求,保戶透過保險通路業者所投保之保險商品需以原保費投保,並限制保經、保代不得給予保戶價格折扣;但若是透過保險公司直接業務管道投保,則可獲得約10%之折扣,因監理作為而形成之差別待遇,恐不利於產險市場自由競爭機制之發展。
保險經紀人業者即曾於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費率自由化造成業界不公平競爭。
受訪者舉例表示,同一張保單,產險公司報給經代業者的費率是保額的千分之一,直接報給保戶的費率可能就只有千分之○.九。
因此若欲達成產險監理自由化之長遠目標,除了已經完成的產險商品費率自由化之外,若能一併開放保險通路業者可將佣金部分之收益讓利回饋予保戶,將可讓我國產險市場競爭更加活絡,提供產險公司與保經、保代業者提升經營效率之誘因,促進保險商品市場競爭之多元化面向。
(吳毓文律師)
回顧費率自由化之開放過程,主管機關為避免貿然開放市場,導致產險業者之間的惡性競爭而破壞市場秩序,係分為三階段施行「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時程計畫」,逐步鬆綁費率及商品的管制。
91年4月1日開始施行第一階段鬆綁除政策性商品外之保險商品附加費用相關規定。
第二階段由金管會接續財政部於94年4月1日實施,開放政策性商品之附加費用。
金管會為推動「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時程計劃」第三階段,於97年12月31日訂定「實施產險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相關監理配套措施」,並於98年起開始施行,符合金管會所定標準的產險公司,原則上自98年1月1日起可自行釐定商品內容與訂價。
產險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實施後,業者競爭將更激烈,損失控管情況愈好的產險公司,將有能力降低保費,保戶可直接受惠。
然而商品費率自由化之後,下一階段應解決的問題在於同一商品透過保險業直接銷售管道與透過保險通路業者(保經、保代)之保費監理差異。
依照主管機關之要求,保戶透過保險通路業者所投保之保險商品需以原保費投保,並限制保經、保代不得給予保戶價格折扣;但若是透過保險公司直接業務管道投保,則可獲得約10%之折扣,因監理作為而形成之差別待遇,恐不利於產險市場自由競爭機制之發展。
保險經紀人業者即曾於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費率自由化造成業界不公平競爭。
受訪者舉例表示,同一張保單,產險公司報給經代業者的費率是保額的千分之一,直接報給保戶的費率可能就只有千分之○.九。
因此若欲達成產險監理自由化之長遠目標,除了已經完成的產險商品費率自由化之外,若能一併開放保險通路業者可將佣金部分之收益讓利回饋予保戶,將可讓我國產險市場競爭更加活絡,提供產險公司與保經、保代業者提升經營效率之誘因,促進保險商品市場競爭之多元化面向。
(吳毓文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