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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儲蓄險的本質1】 保障跟儲蓄的失衡@ 淺談保險觀念:: 痞客邦::

3生死合險. 台灣民眾一般所投保的「儲蓄險」就是在指「生死合險」。

「生死合險」顧名思義就是「生存保險+ 死亡保險」。

這種保險的優勢就在於:「活 ...淺談保險觀念跳到主文保險很複雜,就讓大仁用「淺談」的方式,幫助您提供合適的建議!想輕鬆搞懂保險,真的就這麼簡單!部落格全站分類:醫療保健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     您好,這裡是淺談保險觀念,我是大仁。

保險諮詢、公開講座、學校演講等邀約,請由以下資訊聯絡【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33【儲蓄險的本質1】──保障跟儲蓄的失衡「儲蓄險」是台灣人最愛的保險之一。

 然而關於儲蓄險存在著許多的迷思與錯誤觀點。

 這是一系列的文章,大仁希望藉由這系列的說明,讓大家明白「儲蓄險的本質」到底為何。

本系列預計會分成下面階段說明第一篇:儲蓄險的來由、儲蓄跟保障間的失衡問題。

第二篇:儲蓄險跟定存為什麼不同?第三篇:什麼人適合儲蓄險,什麼人又不適合?這是系列文第一篇,就讓我們先來瞭解什麼是儲蓄險吧。

(提醒:全文超過4000字,閱讀時間約3分鐘)什麼是儲蓄險?其實在保險法規裡頭並沒有「儲蓄險」這種名稱。

大家所說的「儲蓄險」或「養老保險」,大部分是指「人壽保險」跟「年金保險」(近年來已無「儲蓄」名稱商品,只剩少數商品會用「養老」)為什麼會被稱為「儲蓄險」呢?這就要談到壽險的分類了,總共可以分成三種:生存保險、死亡保險、生死合險1生存保險「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滿期仍存活,就可以獲得保險金。

(又可稱為滿期保險金)反之,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保險公司將不負賠償責任。

簡單來說就是「活著才能賠,死亡不能賠」。

這種商品目前在市面上比較少見,大多數人會改以「年金險」做為替代規劃。

 2死亡保險「死亡保險」就是標準的壽險。

當被保險人死亡的時候,保險公司才理賠保險金。

如果被保險人沒有在保險期間內死亡,保險公司就不會理賠。

簡單來說就是「有死才有賠,活著就不賠」。

(跟生存保險相反)因為保障期間的不同。

「死亡保險」又可以區分成:「定期」跟「終身」。

大仁稱之為「死亡定期壽險」跟「死亡終身壽險」。

死亡定期壽險通常有一年期、十年期、二十年期、三十年期不等。

假如被保險人投保的是二十年期,而在這二十年的期間都平安無事。

那麼雙方的契約就結束了,保險公司不用負擔任何理賠。

 萬一被保險人在第二十一年的時候死亡,保險公司也不用負責。

這就是「死亡保險」的特徵,有死才有賠。

如果擔心滿期後身故的風險,可以找尋有「保證續保」的定期壽險。

延伸閱讀:《如何判斷保單是否有「保證續保」?》死亡終身壽險通常有「躉繳」、「限期繳費」、「終身繳費」三種繳費期間。

「躉繳」沒有分期,一次付完所有保費。

這種繳費方式前期負擔相當重,通常是有一定資產的人才會選擇。

「限期繳費」就是現在最常看到的「二十年期」這種繳費方式。

只要在這段時間內繳完,就不用再繳保費,保障終身。

「終身繳費」則是如果要擁有保障,就得一直繳下去。

但這種商品因為保費會隨著年齡增加,到老年時保費太高,不適合大多數人。

 目前單純的「死亡終身壽險」(只賠死亡,沒有生存金)已經非常少見。

原因在於死亡終身壽險雖然可以保障終身,不管什麼時候死亡都可以獲得理賠。

但缺點也是「只有死亡才賠」,這可能無法讓一般民眾接受。

 3生死合險台灣民眾一般所投保的「儲蓄險」就是在指「生死合險」。

「生死合險」顧名思義就是「生存保險+死亡保險」。

這種保險的優勢就在於:「活著也可以賠,死了也可以賠」。

以大仁自己的某份保單為例:繳費二十年滿期以後會給付一筆「滿期保險金」,這筆「滿期保險金」就是生存保險。

如果大仁在接下來死亡,保險公司還得賠償一筆「死亡保險金」。

 從大仁的例子就能夠明白,因為生死合險具有「保障+儲蓄」的雙重功能,所以深受台灣民眾喜愛。

儲蓄險的問題在哪裡?既然「生死合險」中的儲蓄險可以同時具有「保障+儲蓄」,那不是太完美了嗎?還有什麼問題呢?有的,這個問題就是「保障跟儲蓄」之間沒有抓好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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