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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Enter到主內容區:::首頁公開資訊本局出版品著作權(一)著作權基本概念篇-1~10小中大回上一頁友善列印本著作係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3.0台灣授權條款授權.(一)著作權基本概念篇1.何謂智慧財產權?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有何區別?依據1967年「成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的規定,智慧財產權包括:1.文學、藝術及科學之著作。

2.演藝人員之演出、錄音物以及廣播。

3.人類之任何發明。

4.科學上之發現。

5.產業上之新型及新式樣。

6.製造標章、商業標章及服務標章,以及商業名稱與營業標記。

7.不公平競爭之防止。

8.其他在產業、科學、文學及藝術領域中,由精神活動所產生之權利。

 因此,所謂「智慧財產權」,可說是各國法律為了保護人類精神活動成果,而創設各種權益或保護規定的統稱。

因為這些權利都是法律所創設出來「無形」的權益,一般也會稱為「無形財產權」或「無體財產權」。

目前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包括:專利法(發明、新型、新式樣)、商標法(商標、證明標章、團體標章、產地標示等)、著作權法(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公平交易法(不公平競爭的部分)。

自1990年代迄今為止,我國為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智慧財產權法律為符合「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的規範,經過幾次重大修正及立法,大致上已符合TRIPS對於WTO會員國所要求之智慧財產權保障的條約義務,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相當完整。

一般校園中常見的智慧財產權,例如:學校教授在實驗的過程中,發現一種新的材料,可提昇太陽能電池的蓄電效能,除了有學術上的成就之外,也可以就這個「發明」,向各國政府申請「發明專利權」,若有部分技術沒有申請專利,但有適當的保密,也有可能屬於營業秘密法保護的「營業秘密」;老師上課的授課內容、學生的報告則是屬於「著作」,於創作完成時起就受著作權法保護;個人電腦在執行操作系統或應用軟體所顯示的「Microsoft」、「Apple」、「Java」等字樣,則是受到商標法保護的「商標權」,一般看到會在商標文字或圖樣右上方標示R的字樣,就是說明這個商標是已註冊(registered);若是農學院的系所有培育出新的水果或糧食的品種,則可對其命名並申請品種權,還可能取得種苗權,可以出售種苗來獲利。

隨著學校、政府與產業間的互動日益頻繁,許多校園都會安排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講題,讓教職員生更能掌握智慧財產權的概念。

至於著作權,則屬於前述「成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中所提到的「文學、藝術及科學之著作」及「演藝人員之演出、錄音物以及廣播」的部分,也就是智慧財產權的其中一種。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定義,著作權是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修改權等三種權利。

)(可參考第1篇第14題有關著作人格權的介紹)及著作財產權(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展示權、散布權、改作權、編輯權及出租權等)(可參考第1篇第15題有關著作財產權的介紹)。

而「著作」則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我們可以說「著作權」是智慧財產權領域中,用以保護「文藝性」創作或者是文化創作的主要方式,也是著作權與其他智慧財產權不同之處。

舉例來說,一種符合人體功學的電腦滑鼠,由於是屬於「實用性」的精神創作,不是「文藝性」的,因此,不會以著作權來保護,比較適合的方式是以「專利權」的方式來保護;而張大千先生的水墨畫、張愛玲女士的小說等文藝性質濃厚的創作,就會以著作權來保護。

一般常見的著作包括:詩詞、散文、演講(語文著作)、詞、曲(音樂著作)、漫畫、水彩畫、油畫(美術著作)、地圖、工程圖(圖形著作)、電影、動畫(視聽著作)、戲劇、舞蹈著作、錄音著作、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及表演等(可參考第1篇第9題有關著作種類的介紹)。

在校園中,著作權更是行政、教學及研究活動關係最密切的智慧財產權。

例如:行政人員使用電腦軟體,必須取得合法的授權;老師的上課內容若引用他人著作,須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老師或學生的授課或報告內容,則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語文著作」;學校發行各種學術期刊,必須要將作者的著作授權處理妥當;圖書館採購資料庫或進行數位化,更與著作權息息相關。

總的來說,智慧財產權是國家對於人類精神活動成果保護的權益總稱,但我國法律中並沒有一部法律叫「



2.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有哪些種類?|法律百科Legispedia

智慧財產權,顧名思義,就是指個人智慧的結晶如果具有財產價值。

智慧財產權​大致上可分成:著作權、專利權及商標權。

著作人完成著作的當下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有哪些種類?文:雷皓明(認證法律人)FBLINELINEEmaildownload、張學昌(認證法律人)‧智慧財產權/著作權‧3 0刊登:2019-01-19‧最後更新:2020-05-27本文顧名思義,個人智慧的結晶如果具有財產價值,就屬於智慧財產權。

我國的智慧財產權依保護的面向可大略包括[1]「著作權」、「專利權」及「商標權」著作權著作,包含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2]。

我國法院認為,只要具有原創性的任何著作,都可以享有著作權[3]。

在著作人完成著作的當下,依照著作權法第10條[4]就享有著作權,可以向他人主張權利,不需要進行登記、註冊,這也是著作權與其他智慧財產權不同之處。

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例如姓名表示權利、重製等。

如果沒有取得著作權人同意,而擅自更改姓名表示、重製,就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舉例來說,A在自家繪製一幅畫作,完成的當下A就是該畫作的著作權人,其他人不可以擅自變更畫作上表示的作者姓名,也不可以複製、重繪該畫作。

專利權專利,是指法律承認的發明或是創作技術。

專利權是發明人、創作人或設計人針對自己的創作技術向政府提出申請所取得的權利,依照申請的內容不同,專利又區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與「設計專利」,由政府進行不同的審查。

審查後,政府會將專利的技術公開,但也給予一定期限的保護,其他人在保護期限內都不得濫用專利的技術。

舉例來說,B研究出一種晶片的全新製造方法,一旦B向政府申請並取得專利,其他人都不可以在保護期限內用相同的方法來製造晶片。

商標權舉凡任何具有識別性的文字、圖形或其他標誌都有可能作為商標[5]。

不過,商標如同專利,必須向政府申請並經核准註冊以後才享有商標權。

商標權人享有的權利,是禁止他人基於行銷目的使用商標進行包裝、販賣等行為[6]。

舉例來說,C畫了一個圖案作為商標,一旦C向政府申請並核准通過,其他人不可以用這個圖案放在自己的商品上販售。

保護智慧財產權,要依照不同法律多管齊下我國並沒有智慧財產權法,而是分別透過著作權、專利權與商標權等權利來保障智慧結晶。

同一個商品、服務上,可能兼有不同的智慧財產權保障,例如D製造了一個作品時享有著作權,同時將製造的方法申請專利,並且申請了一個品牌商標來販售這個作品,此時D就有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不同面向的保護。

因此,可以根據智慧結晶的內容,自行規畫並設計智慧結晶的保護策略。

 廣義來說,「營業秘密」也算是一種智慧財產,不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是比較常見的種類,在本篇文章中僅以這三種來說明。

 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 參考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5203號刑事判決。

 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商標法第18條:「I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

II前項所稱識別性,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

」 商標法第5條:「I 商標之使用,指為行銷之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足以使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商標:一、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其包裝容器。

二、持有、陳列、販賣、輸出或輸入前款之商品。

三、將商標用於與提供服務有關之物品。

四、將商標用於與商品或服務有關之商業文書或廣告。

II前項各款情形,以數位影音、電子媒體、網路或其他媒介物方式為之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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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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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5日)請根據指南協助改善這篇條目,請在討論頁討論問題所在及加以改善。

國際貿易貿易政策進口·出口·國際收支平衡國際貿易法·自由貿易協定·貿易圏貿易創造效果·貿易轉移出口替代·進口替代貿易融資·貿易便利化交易路·國內貿易·稅貿易限制貿易壁壘·關稅·非關稅壁壘·進口配額·關稅配額·進口許可證·出口補貼·技術性貿易壁壘·賄賂·外匯管制·禁運·保障措施·反貼補稅·傾銷·自動出口限制國際貿易史重商主義·貿易保護主義·自由放任·自由貿易·經濟國家主義·經濟一體化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世界海關組織經濟一體化優惠貿易區·自由貿易協定·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共同體·貨幣共同體·財政同盟·關稅貨幣共同體·經濟貨幣聯盟課題智慧財產權·走私·競爭法·政府採購·外包·全球化·公平貿易·貿易正義·排放權交易·經濟制裁·競爭(貨幣戰爭·貿易戰·關稅戰)理論比較優勢·赫克歇爾-奧林模型·經濟地理學·地心引力模型閱論編位於日內瓦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總部智慧財產權(英語:intellectualproperty),是人類智慧創造出來的無形的財產,主要涉及版權、專利、商標等領域。

[1]音樂和文學等形式的藝術作品,以及一些發現、發明、詞語、詞組、符號、設計都能被當作智慧財產而受到保護。

[2][3]智慧財產權可以分為工業產權與版權兩類,工業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工業品外觀設計和地理標誌,版權則包括文學和藝術作品。

[4]智慧財產權被概括為一切來自知識活動領域的權利,始於17世紀中葉法國學者卡普佐夫的著作,後由比利時法學家皮爾第所發展;到1967年《成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簽訂後,智慧財產權的概念得到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認可。

[5]智慧財產權法律與知識所有權主要權利著作權專利商標精神權利工業設計實用新型地理標誌商業秘密鄰接權特殊權利商號權域名權資料庫權利掩模作品育種者權利補充保護證書自主智慧財產權其它主題批評更多…編輯方框目錄1歷史2智慧財產權的分類2.1狹義的智慧財產權分類2.2廣義的智慧財產權分類3智慧財產權之範圍4智慧財產權的特點4.1專有性4.2地域性4.3時間性5智慧財產權戰略5.1美國5.2中華人民共和國5.3中華民國[7]5.4各國家和地區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6智慧財產權的思潮6.1自由軟體6.2中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7參考文獻8外部連結9參見歷史[編輯]智慧財產起源已不可考,一種說法是起源於歐洲威尼斯,中世紀的威尼斯商業允許買賣技術與紡織的圖樣,可以登記買賣,並且於取得專利權之後獨家販售。

其後推廣藝術作品也可以買賣,視為代表作者人格權之一的權利。

藝術品因為作者而有不同的價值,例如法國收藏藝術作品時特別強調藝術家身份,以強調藝術品的價值。

十三世紀,那就是兩浙轉運司於嘉熙二年(1238)為祝穆《方輿勝覽》所發布的《榜文》,以及淳佑八年(1248)行在國子監發給段昌武開雕《叢桂毛詩集解》的《執照》。

智慧財產權的分類[編輯]工業所有權,它包括發明(專利)、商標、工業品外觀設計以及原產地地理標誌等。

專利保護期一般20年,工業設計保護至少10年,而商標則可無限期保護。

著作權,它包括文學和藝術作品:諸如小說、詩歌和戲劇、電影、音樂作品;藝術作品諸如繪圖、繪畫、攝影和雕塑以及建築設計。

與著作權相關的權利包括表演藝術家對其表演的權利、錄音製品製作者對其錄音製品的權利以及廣播電視組織對其廣播和電視節目的權利。

著作權持續到作者逝世後至少50年。

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智慧財產權:商業秘密。

企業可以認定任何資訊為「商業秘密」,禁止能夠接觸這些機密的人將秘密透露出去,一般是通過合約的形式來達到這種目的。

只要接觸到這些秘密的人在獲取這些機密前簽署合約或同意保密,他們就必須守約。

商業秘密的好處是沒有時限,而且任何東西都可被認定為商業秘密。

例如可口可樂的配方就屬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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