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定義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附件下載

:::附件下載檔案名稱:105年就保法令簡報檔檔案大小:638KBMD5:c2cfa32e3bf5d6e42595c37ce8326d3c下載



2. 就業保險給付及申請

依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下列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為被保險人:. ○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 與在 ...按Enter到主內容區失業協助就業保險給付及申請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失業勞工保障權益手冊電子檔勞動部所屬機關:::首頁業務專區失業協助就業保險給付及申請就業保險給付及申請    為提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並保障勞工無工作收入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就業保險提供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等給付保障,只要勞工依規定由所屬雇主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在發生保險事故時,即可依規定請領相關保險給付。

此外,在領取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時,勞工本人及隨同勞工辦理參加健保之眷屬亦享有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適用對象   依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下列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為被保險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 或澳門居民。

  前項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保險:●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

●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

●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之雇主或機構。

保險費率及負擔比例●費率:依就業保險法第8條規定,本保險費率由勞動部按被保險人當月之月投保薪資1%至2%擬訂,報請行政 院核定之;目前按法定下限1%計收。

●負擔比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負擔70%,其餘10%,由政府補助。

共4筆資料,第1/1頁,每頁顯示1020304050100筆標題發布單位發布日期最後異動日期失業給付勞動保險司104-06-10109-10-27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動保險司104-06-10110-03-25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勞動保險司104-06-10108-01-31失業之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勞動保險司104-06-10108-03-25共4筆資料,第1/1頁,每頁顯示1020304050100筆回上一頁線上客服:::收合重大政策施政計畫施政績效新聞公告新聞稿即時新聞澄清公布欄就業資訊歷史新聞業務專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105年12月21日週休二日修法勞動基準法適用工資、工時工作規則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權益違反勞動法令公布專區童工、母性保護、技術生工讀生權益職業災害與補償(助)勞動派遣勞資會議勞資關係失業協助退休、福祉國際勞動事務勞動基金運用兼任助理勞動權益職場平權國際交流合作專區食品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專區防疫相關勞動權益與協助措施勞工保險年金改革說明專區便民服務線上申辦及規定政府資訊公開勞工申訴專區特別休假日數試算加班費試算系統開放資料捐補助專區遊說法專區廉政專區因應貿易自由化專區八仙樂園粉塵暴燃專區服務資源地圖(整合)石綿專區職場高手秘笈雙語詞彙電子報訂閱常見問答表單下載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專區訴願及勞就保爭議審議業務專區性別平等專區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專區勞動統計專網勞動統計業務簡介勞動統計查詢網統計報告勞動統計通報勞動統計調查性別統計專區族群勞動統計行業職業就業指南預告統計資料發布重要統計事項變更勞動統計名詞網路填報系統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相關連結國外勞工業務網站消費者保護勞工健檢認可醫療機構名單勞動部公文附件下載區外部連結本部簡介正副首長介紹職掌及組織勞動大事紀勞動部辦公位置地圖點位聯絡資訊本部總機:(02)8995-6866本部傳真:(02)8590-2960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1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交通位置圖回頁首



常見投資理財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