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遺屬年金申請期限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108.08.12 國保遺屬年金給付可以追溯補發嗎?

:::首頁交流園地勞保局資訊站108年度8月108.08.12─國保遺屬年金給付可以追溯補發嗎?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分享facebooklineplurktwitter列印小字級中字級大字級交流園地業務說明會報名及簡報年度業務說明會新投保單位及投保單位新承辦人業務說明會校園深耕說明會簡報及相關資料國保服務員業務橫向聯繫座談會暨實施教育訓練線上報名勞保局資訊站109年度108年度107年度106年度105年度104年度103年度宣導專區出版品影音資料庫文宣品懶人包電子報FB粉絲團農保長輩圖小花葵部落格廉政服務專區廉政法規廉政資訊行政透明利益衝突迴避專區財產申報專區廉政服務管道相關連結意見信箱意見填寫處理進度查詢信件驗證重寄確認信陳情案件查詢專區意見信箱案件處理進度查詢掛號郵寄案件處理進度查詢臨櫃案件處理進度查詢性別平等專區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勞動部官網「性別平等專區」性別統計專區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108.08.12─國保遺屬年金給付可以追溯補發嗎?Q:小智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因意外於105年1月10日過世,配偶莎莉娜因過度悲傷,直到近日才經親友提醒,可向勞保局申請小智的國保遺屬年金給付,但小智過世至今已經過數年,莎莉娜都未提出申請,很茫然不知該如何提出申請?如果符合請領條件,是否可以追溯補發日前未領取的國保遺屬年金給付呢?A:依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第2項規定及司法院釋字第766號解釋意旨,符合給付請領條件之遺屬,如未於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申請國保遺屬年金給付,均可適用追溯補發。

按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第2項規定,只有105年3月1日以後發生死亡事故,其遺屬年金給付之受益人未於符合條件當月提出申請者,其提出請領之日前5年得領取之給付,由保險人依法追溯補給之。

嗣107年7月13日公布之司法院釋字第766號解釋意旨,有關105年2月29日以前死亡者,遺屬準用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第2項規定。

不論「首次申請案件」或「105年2月29日以前死亡,且於107年7月13日司法院釋字第766號解釋公布前申請案件」,如符合請領條件,均可追溯補發5年得領取之國保遺屬年金給付。

如果是「首次申請」案件:受益人除填寫「國民年金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外,另需檢附死亡證明書、載有被保險人死亡登記日期及符合請領資格受益人之戶口名簿等資料。

如符合請領條件,追溯補發期間是以「申請日」為基準,發給自其申請日起前5年得領取之國保遺屬年金給付。

如果是「105年2月29日以前死亡,且於107年7月13日司法院釋字第766號解釋公布前申請」案件:受益人申請追溯補發,僅需填寫「國民年金遺屬年金給付追溯補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得免附相關書件,勞保局將逕依原申請資料審核,惟如無法確認時勞保局將另函通知受益人補正。

如符合請領條件,追溯補發期間是以「初次申請日」(即原申請日)為基準,發給自初次提出請領之日起前5年得領取之國保遺屬年金給付。

※貼心小叮嚀:原先申請人(即受益人)如已死亡,因人的權利終於死亡,且遺屬年金給付之資格不得繼承,所以不能再提出申請,亦不予追溯補發。

如欲提出國保遺屬年金給付申請,可至勞保局網站下載申請書,或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各鄉(鎮、市、區)公所索取,填妥後連同相關文件寄送勞保局辦理。

如有相關疑問可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分機6066)詢問,勞保局會竭誠為您解答。

最後更新日期:2019-08-19文字客服TOPBACK



2.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國民年金-FAQ-遺屬年金給付-1 ...

一、您如果要申請遺屬年金給付,首先必須備妥下列書件: ... 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監護人非本國籍時,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首頁業務專區國民年金常見問答遺屬年金給付給付申請及核發1.遺屬年金給付要怎麼申請?申請後可以從什麼時候開始領?領到什麼時候?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分享facebooklineplurktwitter列印小字級中字級大字級業務專區勞工保險勞保簡介承保業務給付業務保費業務紓困貸款業務職業工會、漁會補助業務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勞保年金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就業保險就業保險簡介承保業務給付業務(含育嬰津貼)保費業務宣導資料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勞工退休金勞退新制簡介適用對象申報作業繳納作業請領作業個人專戶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墊償制度墊償制度簡介提繳業務墊償業務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國民年金國民年金簡介納保計費保費繳納/年資各項給付宣導資料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農民保險農保簡介承保業務給付業務保費業務宣導資料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農民退休儲金農民退休儲金簡介適用對象申報作業繳納作業請領作業宣導資料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老農津貼老農津貼簡介申請業務排富試算183天試算法令規章常見問答書表下載1.遺屬年金給付要怎麼申請?申請後可以從什麼時候開始領?領到什麼時候?一、您如果要申請遺屬年金給付,首先必須備妥下列書件:「國民年金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填妥各項資料、地址,以及匯入帳戶(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國內的帳戶),並在指定欄位黏貼好要入帳的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

(申請書也可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櫃台索取)。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如果是死亡宣告,要檢附判決書。

載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

請領人是配偶時,必須載有結婚日期;請領人是養子女時,必須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

請領人和死亡的被保險人如果不在同一個戶籍,必須同時提出雙方的戶口名簿影本。

二、此外,依請領人適用條件的不同,另外需要檢附的證明文件如下:以「在學中」的條件申請(子女、孫子女):如果是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不含軍事學校),且已在申請書上填寫學校名稱者,即可由勞保局透過教育部建置的「國內大專校院學生學籍資料電子查驗服務機制」直接比對在學情形,否則需檢附學費收據影本或在學證明(亦可檢附已蓋妥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而且每年9月辦妥註冊程序後,要重新再送1次證件給勞保局查核。

以「無謀生能力」的條件申請:要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背面影本,或受監護宣告的證明文件(法院監護宣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或登載受監護宣告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其監護人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監護人非本國籍時,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以「受被保險人扶養」(孫子女、兄弟姊妹)的條件申請:要檢附有受被保險人扶養事實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依所得稅法列報為扶養親屬的國稅局申報資料等。

以「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109年5月以前為月投保金額)」的條件申請:要檢附薪資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經審核符合請領條件的遺屬,勞保局會從遺屬符合請領條件的當月開始按月發給,直到不符合請領條件或死亡的當月為止。

最後更新日期:2020-06-17文字客服TOPBACK



3. 遺屬年金補發6萬人還沒申請| 蘋果新聞網| 蘋果日報

【唐鎮宇/台北報導】大法官2018年宣告《國民年金法》遺屬年金申請期限違憲,勞保局估約7萬多人可補發,但宣告違憲至今2年多,僅補發1.5 ...更新時間:2021/02/0603:00【唐鎮宇/台北報導】大法官2018年宣告《國民年金法》遺屬年金申請期限違憲,勞保局估約7萬多人可補發,但宣告違憲至今2年多,僅補發1.5萬多人,還有近6萬人可申請每月至少3500元給付,卻遲未申請。

勞保局也說,若符合補發條件的遺屬死亡,遺屬年金資格不能夠繼承,但專家認為,這是政府違法在先,若遺屬尚未申請就身故,應比照遺產補發給繼承人才合理。

國民年金保險2008年10月開辦,317萬名未投保勞、農、軍、公教等保險者,如家庭主婦和失業者,25歲以上、未滿65歲會自動納保,目前每月保費1042元,繳至65歲後,每月至少可領3772元老年年金。

若遺屬死亡將不再補發《國民年金法》原規定,申請國保遺屬年金是自「申請日」起按月發放;2016年修法明訂2016年3月1日後死亡的投保人,遺屬年金改追溯從「死亡當月」起發給。

此規定等於2016年2月前的遺屬,從「死亡當月」到「申請日」這段的遺屬年金無法補發,引發爭議,2018年遭大法官認定條文違憲失效,即2013年7月到2016年2月國保被保險人死亡的遺屬,都可申請補發遺屬年金。

大法官宣告違憲起源於80多歲老翁林挺泰,其妻子2010年過世,2年後他發現有遺屬年金可領,申請時勞保局稱「法律有規定」,從他申請日當月後才開始發放,2010到2012年期間不再補發。

林挺泰一怒之下,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還在街頭發傳單,偶遇路人幫他聲請釋憲,路人正是時任澎湖地院公設辯護人兼書記官長張寅煥。

耗時近7年聲請釋憲成功,林雖只爭取到5萬多元,但逾5萬件類似案例皆可獲補發遺屬年金。

勞保局說,當時估計可補發約5萬2000多件、7萬多人,至去年底已補發1萬932件、約1萬5677人,共發出3億多元。

對於補發進度緩慢,則解釋原擔心若廣發給所有潛在對象,來申請卻又資格不符,恐會擾民;去年7月主動通知正在請領遺屬年金、可能符合資格者,通知1萬4000多人,約5000多人申請,去年底又發出8000多份通知。

勞保局估算所有可補發案例中,約8成可領1到2個月給付,需補發3至6個月的約1成。

以平均每月最低3500元估算,約8成可補發7000元,若全部補發,總金額約7億多元;至去年底已發出3億多元,剩4億元未領。

該局也提醒,若符合補發條件的遺屬已死亡,因遺屬年金資格不能繼承,將不再補發。

「應透過戶政系統追溯」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創會理事長張凱翔建議,政府應考慮透過內政部戶政系統,通知可追溯發放的遺屬;針對遺屬尚未申請補發就身故,不再補發給繼承人,他則認為此事是政府違法在先,應比照遺產處理,照樣發給繼承人。

遺屬年金國民年金勞保局違憲林挺泰最Hot出版時間:2021/05/0814:13【諾富特風暴】夜奔酒吧機師的華航教官染疫!已打過牛津疫苗 教官家人也中招出版時間:2021/05/0813:45【獨家/一幅畫圓夢】3歲女童脫離豬舍!新家格局曝光 「台北林小姐」捐75萬全包辦出版時間:2021/05/0814:11【諾富特風暴】足跡曝光! 華航教官染疫家人5/5曾赴富邦內湖分行出版時間:2021/05/0805:58【獨家】桃色風波再爆!北富銀美魔女經理遭人妻控勾引帥哥鮮肉下屬 銀行火速調職出版時間:2021/05/0811:16江宏傑姊姊深夜終結神隱 反擊福原愛「水落一定石出」出版時間:2021/05/0813:28婆婆拒讓回娘家祭拜爸爸 媳婦抬出強力外援一句話讓她「閉嘴」出版時間:2021/05/0813:53【輾警腳風波】警察視角畫面曝光!10大QA回應質疑 「我有他找議員關說錄音檔」出版時間:2021/05/0811:01最悲綠帽男!撞見老婆睡小王 他跪求房東給真相卻更崩潰「以前睡更多人」出版時間:2021/05/0814:03被酸「很懂找律師」 雞排妹夜半11分鐘狂叩20通!陳沂:她像恐怖情人當然拒接出版時間:2021/05/0812:38【獨家】鬍鬚張新規犯眾怒!外帶不准內用 客問:買便當比較低賤嗎?



4. 國保「遺屬年金給付」七萬人可追溯補發|買保險SmartBeb

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修正通過,放寬遺屬年金給付可追溯發給規定;經統計, ... 年金補發作業無申請期限,但仍提醒符合資格之遺屬儘快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以 ...國保「遺屬年金給付」七萬人可追溯補發發文日期20191219分享首頁保險文章所有文章保險即時新聞5721新聞編輯室所有文章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修正通過,放寬遺屬年金給付可追溯發給規定;經統計,可能符合遺屬年金追溯補發資格者約有7萬3千餘人,但截至11月止,勞保局僅補發遺屬3,328人;符合資格之遺屬儘快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以保障自己的給付權益。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40條規定,當被保險人死亡,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者死亡時,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或兄弟、姊妹者,其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表示,遺囑年金金額從每月3,000元至3,628元不等,以配偶與子女為第一優先,若遺屬中有多人符合資格,可加成給付,最多以50%為上限。

不過,遺囑配偶若想申請年金給付,須符合年滿55歲,且婚姻存續一年以上等資格,但無謀生能力或扶養未成年、25歲以下在學子女者不在此限。

另外,配偶每月工作收入若未超過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的月投保金額,只要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續存1年以上,就能申請。

遺屬年金第二順位為父母及祖父母,須符合年滿五十五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的月投保金額;第三順位為孫子女,應符合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或25歲以下在學且受被保險人撫養方可申請。

最後一順位為兄弟姊妹,也需被被保險人撫養,並符合未成年、無謀生能力、年滿55歲其中一條件,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之月投保金額,才符合申請資格。

經勞保局統計,可能符合遺屬年金追溯補發資格者約有5萬2千餘件(遺屬約7萬3千餘人)。

截至108年11月止,勞保局已補發遺屬年金計2,181件,補發遺屬3,328人,補發金額計1億2,611萬1,489元,其中單一遺屬申請補發金額最高達21萬元。

衛生福利部表示,此項遺屬年金補發作業無申請期限,但仍提醒符合資格之遺屬儘快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以保障自己的給付權益。

相關給付申請書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官網(點擊)下載或向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23961266#606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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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遺屬年金給付,105年2月29日前死亡,符合給付條件之遺屬可申請追溯補發! ... 申請補發外(不設申請期限),其餘尚未核定或行政救濟中之國保遺屬年金給付 ... 疑問請電洽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2396-1266#6066,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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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工程金安獎起跑,追求卓越逗陣來。

訴願「e指化」,讓提起訴願更方便。

勞動基金110年截至3月底獲利1,849億元。

勞動部重視並審慎處理勞工朋友五一訴求。

不分性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助安心陪伴。

總統公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向全國勞工獻上最高敬意~勞動部今(29)日表揚56位全國模範勞工,行政院蘇院長親臨頒獎。

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勞工育嬰留停繼續保,累計保險年資有保障,雇主也可免繳保險費。

勞動部所屬機關:::首頁新聞公告新聞稿國保遺屬年金給付,105年2月29日前死亡,符合給付條件之遺屬可申請追溯補發!國保遺屬年金給付,105年2月29日前死亡,符合給付條件之遺屬可申請追溯補發!分享友善列印轉寄友人回上一頁最後異動日期:107-12-14根據衛生福利部於107年9月7日訂定發布之「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66號解釋,有關105年2月29日前發生死亡事故之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稱國保)遺屬年金給付處理原則」,針對105年2月29日前死亡,符合給付條件之遺屬未於被保險人死亡當月提出國保遺屬年金申請者均可適用,且將以初次申請日(即原申請日)為基準,追溯補發5年內可得領取之給付。

國保遺屬年金給付案經核定且已確定者,需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補發外(不設申請期限),其餘尚未核定或行政救濟中之國保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案,勞保局將主動追溯補發。

    勞保局提醒您,凡有符合資格之遺屬卻從未提出申請者,記得提出申請,如經審查符合請領資格,勞保局將追溯補發自提出申請日起5年得領取之國保遺屬年金給付,相關給付申請書件除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default.aspx)下載外,亦可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2396-1266#6066,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聯絡電話:02-2396-1266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發布日期:107-12-14點閱次數:5400回上一頁線上客服:::收合重大政策施政計畫施政績效新聞公告新聞稿即時新聞澄清公布欄就業資訊歷史新聞業務專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105年12月21日週休二日修法勞動基準法適用工資、工時工作規則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權益違反勞動法令公布專區童工、母性保護、技術生工讀生權益職業災害與補償(助)勞動派遣勞資會議勞資關係失業協助退休、福祉國際勞動事務勞動基金運用兼任助理勞動權益職場平權國際交流合作專區食品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專區防疫相關勞動權益與協助措施勞工保險年金改革說明專區便民服務線上申辦及規定政府資訊公開勞工申訴專區特別休假日數試算加班費試算系統開放資料捐補助專區遊說法專區廉政專區因應貿易自由化專區八仙樂園粉塵暴燃專區服務資源地圖(整合)石綿專區職場高手秘笈雙語詞彙電子報訂閱常見問答表單下載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專區訴願及勞就保爭議審議業務專區性別平等專區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專區勞動統計專網勞動統計業務簡介勞動統計查詢網統計報告勞動統計通報勞動統計調查性別統計專區族群勞動統計行業職業就業指南預告統計資料發布重要統計事項變更勞動統計名詞網路填報系統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相關連結國外勞工業務網站消費者保護勞工健檢認可醫療機構名單勞動部公文附件下載區外部連結本部簡介正副首長介紹職掌及組織勞動大事紀勞動部辦公位置地圖點位聯絡資訊本部總機:(02)8995-6866本部傳真:(02)8590-2960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1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交通位置圖回頁首



6. 國保遺屬年金申請可追溯並補發勞保局已補發3.2億元

國民年金的遺屬年金若超過申請期限,就不能領了嗎?大法官在2018年時所公布釋字第766號解釋中就提到,受益人申請可追朔並補發。

根據勞保 ...回首頁facebookLINEtwitter複製連結ETtoday新聞雲手機版新聞雲AppsETtoday新聞雲›ETtoday財經雲2021-02-0510:28▲國保遺屬年金申請可追溯並補發。

(圖/記者李毓康攝)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國民年金的遺屬年金若超過申請期限,就不能領了嗎?大法官在2018年時所公布釋字第766號解釋中就提到,受益人申請可追朔並補發。

根據勞保局統計,計至110年1月底止,已辦理補發1萬2,813件,補發遺屬1萬8,118人,補發金額3.2億元。

勞保局指出,國民年金自2008年開辦,主要納保對象為年滿25至未滿65歲,在台灣設有戶籍且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國民年金也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勞保局說,目前台灣仍有3百多萬名未投勞、農、軍、公教等其他社會保險者,如家庭主婦和失業者,只要符合上述資格就會自動納保,目前每月保費為1042元,繳費至65歲後,每月至少可領3772元老年年金給付。

按照原本國民年金法的規定,遺屬申請國保遺屬年金,是自「申請日」起後開始按月發放;2016年修法增訂第18條之1,明訂2016年3月1日之後死亡的投保人,遺屬年金改追溯從「死亡當月」起發給。

此規定等於2016年2月前的遺屬,從「申請日」到「死亡當月」這段的遺屬年金無法補發,引發爭議。

而在2018年大法官就釋憲指出,符合給付請領條件之遺屬,如未於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申請國保遺屬年金給付,均可適用追溯補發。

勞保局說,根據目前最新的統計結果發現,截至計至110年1月底止,已辦理補發的有1萬2,813件,補發遺屬1萬8,118人,補發金額3億2,759萬6,327元。

至於補發總人數到底有多少人?勞保局強調,這方面的數字並無法估算,因為一切都還是要等到遺屬來提出申請並經過審核後才會知道,因為並不是每位國保遺屬都符合請領資格,因此並沒辦法估算道到底還有多少人尚未領取。

關鍵字:國保﹑國民年金﹑年金﹑退休金分享給朋友:追蹤我們:※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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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修法通過,放寬國保遺屬年金給付可追溯 ...

衛生福利部表示,此項遺屬年金補發作業無申請期限,但仍提醒符合資格之遺屬儘快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以保障自己的給付權益。

相關給付申請書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 ...按Enter到主內容區:::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12月新聞首頁最新消息焦點新聞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12月新聞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修法通過,放寬國保遺屬年金給付可追溯發給規定資料來源:社會保險司建檔日期:108-12-18更新時間:108-12-18  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業於108年12月11日經總統令公布修正,讓105年2月29日以前死亡被保險人之遺屬且未於符合請領條件之當月提出申請者,均得追溯領取未罹於5年請求權時效之遺屬年金,以符合憲法比例原則及保障生存權、財產權之意旨。

   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新增第2項規定,明定自105年3月1日起發生之死亡事故,遺屬未於死亡事故當月提出申請遺屬年金者,依修正後規定得自申請日起回溯發給5年內得領取之給付。

嗣司法院大法官107年7月13日釋字第766號解釋,針對105年2月29日以前發生死亡事故者,其遺屬年金給付僅得自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之當月起按月發給部分,認定不符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15條保障財產權及生存權意旨,即日起不再適用。

   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66號解釋,已於107年9月7日訂定並公告相關處理原則,使105年2月29日以前死亡之國保被保險人,其符合給付條件之遺屬如未於死亡事故當月提出申請,均可向勞工保險局(下稱勞保局)申請追溯補發5年內得領取之給付,故曾領取或目前正在領取國保遺屬年金的民眾,如當初申請日不是在被保險人死亡當月者,都可向勞保局提出補發申請。

   經勞保局統計,可能符合遺屬年金追溯補發資格者約有5萬2千餘件(遺屬約7萬3千餘人)。

截至108年11月止,勞保局已補發遺屬年金計2,181件,補發遺屬3,328人,補發金額計1億2,611萬1,489元,其中單一遺屬申請補發金額最高達21萬元。

衛生福利部表示,此項遺屬年金補發作業無申請期限,但仍提醒符合資格之遺屬儘快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以保障自己的給付權益。

相關給付申請書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官網(https://www.bli.gov.tw/default.aspx)下載或向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23961266#606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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