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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營利事業保險費之認定標準如何?(2238)-伍、營利事業所得額 ...
4.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應予核實認定,並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
5.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站導覽常見問題網站信箱RSSENGLISH舊版網站熱門搜尋:房地交易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營利事業退稅其他:進階查詢告知事項本網站已於2016年10月19日改版,由於您的瀏覽器版本不適用於新版網站,將可能導致無法順利瀏覽網站內容或發生錯誤,建議升級為IE10以上版本,或轉址到舊版網站。
繼續前往舊版網站公告訊息稅務新聞稅務新聞(分類瀏覽)核定稅額公告招標資訊就業資訊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重大政策行政院院會議案行政院院長指示事項財政資訊發展方案財政部施政計畫財政部賦稅署重要措施稅務資訊認識稅務法規查詢統計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網路交易課稅專區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外商參展退稅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專區新創稅務E指通反避稅專區跨局申辦服務外僑稅務服務外僑與綜合所得稅外僑稅務FAQ個人所得基本稅額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房地合一)線上服務受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分期繳稅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線上申辦線上查調線上稅務試算公示資料查詢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免費軟體下載繳款書種類及格式交流園地國稅信箱地方稅信箱網站信箱相關連結稅額試算稅額試算專區境外電商課稅專區營業稅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專區扣繳專區雲端發票專區:::首頁公告訊息重大政策稅務資訊外僑稅務服務線上服務書表及檔案下載交流園地稅額試算境外電商課稅專區:::小中大首頁內容標題營利事業保險費之認定標準如何?(2238)保險費之認定標準如下:1.保險之標的,非屬於營利事業所有,所支付之保險費不予認定。
但經契約訂定應由營利事業負擔者,應核實認定。
2.保險費如有折扣,應以實付之數額認定。
3.跨越年度之保險費部分,應轉列「預付費用」項目。
4.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應予核實認定,並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
5.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准予認定。
每人每月保險費合計在新臺幣2千元以內部分,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視為對員工之補助費,應轉列各該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並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稽關。
6.營利事業如因國內保險公司尚未經營之險種或情形特殊,需要向國外保險業投保者,除下列跨國提供服務投保之保險費,經取得該保險業者之收據及保險單,可核實認定外,應檢具擬投保之公司名稱、險種、保險金額、保險費及保險期間等有關資料,逐案報經保險法之主管機關核准,始得核實認定。
(1)海運及商業航空保險:包括被運送之貨物、運送貨物之運輸工具及所衍生之任何責任。
(2)國際轉運貨物保險。
7.保險費之原始憑證,除向國外保險業投保,依前款之規定者外,為保險法之主管機關許可之保險業者收據及保險單;其屬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之保險費收據者,除應書有保險費金額外,並應檢附列有每一被保險員工保險費之明細表。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3條)更新日期:106-03-20更多相關資訊營利事業之債權超過2年經催收無著,列報呆帳損失應提示那些證明文件?(2255)110-04-23營利事業因債務人倒閉、逃匿或他遷不明,發生呆帳損失,應提示那些證明文件以憑認列?(2253)110-04-23營利事業列報薪資支出之認定標準如何?(2209)109-04-14營利事業應收債權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2252)107-07-13營利事業列報稅捐支出應注意那些事項?(2247)107-07-13:::公告訊息稅務新聞稅務新聞(分類瀏覽)核定稅額公告招標資訊就業資訊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重大政策行政院院會議案行政院院長指示事項財政資訊發展方案財政部施政計畫財政部賦稅署重要措施稅務資訊認識稅務法規查詢統計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網路交易課稅專區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外商參展退稅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專區新創稅務E指通反避稅專區跨局申辦服務外僑稅務服務外僑與綜合所得稅外僑稅務FAQ個人所得基本稅額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房地合一)線上服務受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分期繳稅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線上申辦線上查調線上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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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經契約訂定應由營利事業負擔者,應核實認定。
2.保險費如有折扣,應以實付之數額認定。
3.跨越年度之保險費部分,應轉列「預付費用」項目。
4.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應予核實認定,並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
5.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准予認定。
每人每月保險費合計在新臺幣2千元以內部分,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視為對員工之補助費,應轉列各該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並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稽關。
6.營利事業如因國內保險公司尚未經營之險種或情形特殊,需要向國外保險業投保者,除下列跨國提供服務投保之保險費,經取得該保險業者之收據及保險單,可核實認定外,應檢具擬投保之公司名稱、險種、保險金額、保險費及保險期間等有關資料,逐案報經保險法之主管機關核准,始得核實認定。
(1)海運及商業航空保險:包括被運送之貨物、運送貨物之運輸工具及所衍生之任何責任。
(2)國際轉運貨物保險。
7.保險費之原始憑證,除向國外保險業投保,依前款之規定者外,為保險法之主管機關許可之保險業者收據及保險單;其屬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之保險費收據者,除應書有保險費金額外,並應檢附列有每一被保險員工保險費之明細表。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3條)更新日期:106-03-20更多相關資訊營利事業之債權超過2年經催收無著,列報呆帳損失應提示那些證明文件?(2255)110-04-23營利事業因債務人倒閉、逃匿或他遷不明,發生呆帳損失,應提示那些證明文件以憑認列?(2253)110-04-23營利事業列報薪資支出之認定標準如何?(2209)109-04-14營利事業應收債權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2252)107-07-13營利事業列報稅捐支出應注意那些事項?(2247)107-07-13:::公告訊息稅務新聞稅務新聞(分類瀏覽)核定稅額公告招標資訊就業資訊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重大政策行政院院會議案行政院院長指示事項財政資訊發展方案財政部施政計畫財政部賦稅署重要措施稅務資訊認識稅務法規查詢統計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網路交易課稅專區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外商參展退稅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專區新創稅務E指通反避稅專區跨局申辦服務外僑稅務服務外僑與綜合所得稅外僑稅務FAQ個人所得基本稅額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房地合一)線上服務受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分期繳稅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線上申辦線上查調線上稅務
2. 107年度勞、就保合計之保險費仍 ...
明(107)年度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與今(106)年度相同,仍應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10.5%(含就業保險費率1%)計算,勞保局前已於今(106)年10 ...按Enter到主內容區新聞稿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工程安全衛生專案檢查結果出爐。
優良工程金安獎起跑,追求卓越逗陣來。
訴願「e指化」,讓提起訴願更方便。
勞動基金110年截至3月底獲利1,849億元。
勞動部重視並審慎處理勞工朋友五一訴求。
不分性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助安心陪伴。
總統公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向全國勞工獻上最高敬意~勞動部今(29)日表揚56位全國模範勞工,行政院蘇院長親臨頒獎。
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勞工育嬰留停繼續保,累計保險年資有保障,雇主也可免繳保險費。
勞動部所屬機關:::首頁新聞公告新聞稿107年度勞、就保合計之保險費仍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5%計算,請投保單位正確計收員工保險費。
107年度勞、就保合計之保險費仍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5%計算,請投保單位正確計收員工保險費。
分享友善列印轉寄友人回上一頁最後異動日期:106-12-29明(107)年度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與今(106)年度相同,仍應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10.5%(含就業保險費率1%)計算,勞保局前已於今(106)年10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1月底前寄發)內說明,提醒投保單位正確計收明(107)年度應繳之保險費。
有一定雇主的被保險人,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及就保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負擔70%,其餘10%由中央政府補助;勞保職業災害保險費則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如果投保單位未依規定負擔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負擔者,按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2倍罰鍰。
投保單位並應將溢扣之保險費退還被保險人。
勞保局表示,投保單位可依照上述保險費費率及負擔比例,再按被保險人加保日數及投保薪資計算單位及個人應負擔的保險費,也可到勞保局網站首頁「網路快速服務」之「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專區或利用107年1月1日起適用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簡便試算、查閱員工應負擔的保險費,避免計算錯誤,多扣員工保險費而受罰。
還有,投保單位按月扣收員工勞、就保保險費後,可在收到勞保局所寄當月份保險費繳款單(次月25日前寄發)時,核對單位及個人應繳保險費(網路申辦單位請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計費資料),以確保扣收之保險費正確無誤。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聯絡電話:02-2396-1266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發布日期:106-12-29點閱次數:6248回上一頁線上客服:::收合重大政策施政計畫施政績效新聞公告新聞稿即時新聞澄清公布欄就業資訊歷史新聞業務專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105年12月21日週休二日修法勞動基準法適用工資、工時工作規則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權益違反勞動法令公布專區童工、母性保護、技術生工讀生權益職業災害與補償(助)勞動派遣勞資會議勞資關係失業協助退休、福祉國際勞動事務勞動基金運用兼任助理勞動權益職場平權國際交流合作專區食品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專區防疫相關勞動權益與協助措施勞工保險年金改革說明專區便民服務線上申辦及規定政府資訊公開勞工申訴專區特別休假日數試算加班費試算系統開放資料捐補助專區遊說法專區廉政專區因應貿易自由化專區八仙樂園粉塵暴燃專區服務資源地圖(整合)石綿專區職場高手秘笈雙語詞彙電子報訂閱常見問答表單下載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專區訴願及勞就保爭議審議業務專區性別平等專區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專區勞動統計專網勞動統計業務簡介勞動統計查詢網統計報告勞動統計通報勞動統計調查性別統計專區族群勞動統計行業職業就業指南預告統計資料發布重要統計事項變更勞動統計名詞網路填報系統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相關連結國外勞工業務網站消費者保護勞工健檢認可醫療機構名單勞動部公文附件下載區外部連結本部簡介正副首長介紹職掌及組織勞動大事紀勞動部辦公位置地圖點位聯絡資訊本部總機:(02)8995-6866本部傳真:(02)8590-2960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1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交通位置圖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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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國勞工獻上最高敬意~勞動部今(29)日表揚56位全國模範勞工,行政院蘇院長親臨頒獎。
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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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所屬機關:::首頁新聞公告新聞稿107年度勞、就保合計之保險費仍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5%計算,請投保單位正確計收員工保險費。
107年度勞、就保合計之保險費仍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5%計算,請投保單位正確計收員工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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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雇主的被保險人,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及就保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負擔70%,其餘10%由中央政府補助;勞保職業災害保險費則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如果投保單位未依規定負擔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負擔者,按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2倍罰鍰。
投保單位並應將溢扣之保險費退還被保險人。
勞保局表示,投保單位可依照上述保險費費率及負擔比例,再按被保險人加保日數及投保薪資計算單位及個人應負擔的保險費,也可到勞保局網站首頁「網路快速服務」之「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專區或利用107年1月1日起適用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簡便試算、查閱員工應負擔的保險費,避免計算錯誤,多扣員工保險費而受罰。
還有,投保單位按月扣收員工勞、就保保險費後,可在收到勞保局所寄當月份保險費繳款單(次月25日前寄發)時,核對單位及個人應繳保險費(網路申辦單位請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計費資料),以確保扣收之保險費正確無誤。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聯絡電話:02-2396-1266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發布日期:106-12-29點閱次數:6248回上一頁線上客服:::收合重大政策施政計畫施政績效新聞公告新聞稿即時新聞澄清公布欄就業資訊歷史新聞業務專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105年12月21日週休二日修法勞動基準法適用工資、工時工作規則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權益違反勞動法令公布專區童工、母性保護、技術生工讀生權益職業災害與補償(助)勞動派遣勞資會議勞資關係失業協助退休、福祉國際勞動事務勞動基金運用兼任助理勞動權益職場平權國際交流合作專區食品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專區防疫相關勞動權益與協助措施勞工保險年金改革說明專區便民服務線上申辦及規定政府資訊公開勞工申訴專區特別休假日數試算加班費試算系統開放資料捐補助專區遊說法專區廉政專區因應貿易自由化專區八仙樂園粉塵暴燃專區服務資源地圖(整合)石綿專區職場高手秘笈雙語詞彙電子報訂閱常見問答表單下載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專區訴願及勞就保爭議審議業務專區性別平等專區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專區勞動統計專網勞動統計業務簡介勞動統計查詢網統計報告勞動統計通報勞動統計調查性別統計專區族群勞動統計行業職業就業指南預告統計資料發布重要統計事項變更勞動統計名詞網路填報系統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相關連結國外勞工業務網站消費者保護勞工健檢認可醫療機構名單勞動部公文附件下載區外部連結本部簡介正副首長介紹職掌及組織勞動大事紀勞動部辦公位置地圖點位聯絡資訊本部總機:(02)8995-6866本部傳真:(02)8590-2960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1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交通位置圖回頁首
3. (2021.1.1更新)2021年勞健保、勞退負擔費用如何算?一張表 ...
二、2021年雇主僱用員工負擔保險費用、提繳勞退金額對照表. 明年每僱用一位基本工資月薪的勞工,雇主勞保每月支出金額將增加99元、健保負擔 ...找工作媒合見證好公司行動版導覽列職場熊報找工作媒合見證好公司首頁企業法令新知(2021.1.1更新)2021年勞健保、勞退負擔費用如何算?一張表告訴你(2021.1.1更新)2021年勞健保、勞退負擔費用如何算?一張表告訴你byChing2020-12-21分享629人氣495,326分享61568複製文章連結複製成功2021年基本工資每月將調漲為24,000元、每小時將調漲為160元,因應基本工資調整,明年勞保、健保、勞退投保(提繳)級距分級表也需配合調整。
而最新級距表已公告出來了,為幫助雇主、人資朋友們可以快速對照,小編也製作了雇主負擔費用金額對照表幫助你節省計算時間(資料來源:勞保局網站、健保署網站),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圖片授權fizkes/Shutterstock.com一、員工勞健保費用、勞退金額如何計算?因多數企業多會先幫員工代扣員工的勞健保費用,基本工資調漲後,各類投保(提繳)薪資分級表也需配合修正。
除了雇主需要重新對照級距表以外,更應按照新的投保薪資計算員工保費及雇主負擔保費。
以下先說明明年度員工勞健保費計算方式:1.員工勞保費(含普通事故+就業保險)計算方式配合基本工資調漲,新修正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23,800元刪除,原第2級24,000元遞移為第1級,其餘的投保薪資金額並未修正,等級則並依序遞移因此減少為15級。
明年(2021年)勞保費率需用11.5%計算(含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10.5%、就業保險費率1%),因一般公司行號員工的保險費負擔比例為勞工:雇主:政府=2:7:1原則,勞工應負擔20%、雇主應負擔70%、政府應負擔10%保險費。
勞保負擔費用計算公式為「月投保薪資×勞、就保險費率×負擔比例」,因此2021年一般公司行號員工勞保自行負擔費用計算方式為:「月投保薪資×11.5%(勞保費率)×20%(勞工負擔比例)」2021員工勞保自行負擔費用計算範例/圖片來源:518熊班2.員工健保費用計算方式健保署也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將原本10等級的投保金額級距,調整為9級距,原投保等級第1級刪除,將第2級24,000元調整為第1級,其餘投保等均往上遞移,投保等級減少為47級。
另外,目前健保費率為4.69%,費率已四年多未調整,但近期行政院討論明年可能將調整健保費率,雇主可以再留意最新消息。
(2021.1.1補充:衛福部公布最新健保費率從4.69%調漲至5.17%)一般公司行號受僱員工為健保第一類身分,還要再加上眷屬比例,健保負擔費用計算公式為「投保薪資×健保費率×負擔比例(積數先四捨五入)X(本人+眷屬人數)」,因此2021年受僱員工健保自行負擔費用計算方式為:「投保薪資×5.17%(健保費率)×30%(勞工負擔比例)×(本人+眷屬人數)」2021員工健保自行負擔費用計算範例/圖片來源:518熊班二、2021年雇主僱用員工負擔保險費用、提繳勞退金額對照表明年每僱用一位基本工資月薪的勞工,雇主勞保每月支出金額將增加99元、健保負擔金額將增加118、勞退提繳金額將增加12元。
因為雇主負擔保險費用計算上較為複雜,小編已經算好雇主負擔保險費用、提繳勞退金額對照表供大家對照。
※PS:需要下方清晰電子圖檔的雇主、人資朋友們,歡迎聯繫518熊班客服索取唷!2021年勞健保、勞退金雇主負擔金額表/518熊班▉關於上表有2點提醒:1.勞健保負擔金額部分,本表用「月」(30日)雇主分擔金額來計算。
2.本表勞保費用不包含雇主全額負擔之「職業災害保險費」,因此不同行業別請依照繳款單所列職災保險費率自行計算向勞保局投保。
▉使用方式:用員工的月薪資總額(因工作獲得的報酬總和)對照上表,找出符合最左欄的投保(提繳)薪資級距,並往右對照勞健保、勞退負擔費用欄位金額。
舉例:阿寶月薪資總額為36,500元,投保(提繳)薪資級距因超過36,300元,對照上表左方投保的級距為「38,200」元。
並往右查找可得出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薪資級距落在在第11級,雇主應負擔勞保金額為3,075元、健保金額為1,872元、提繳級距落在第30級,雇主應提繳勞退金額為2,292元(如下圖)。
(我想你還喜歡:2021新制總整理!基本工資調漲等10大新制元旦上路)雇主負擔員工保險費用金額對照舉例/518熊班========================▼▼好康逗相報▼▼
而最新級距表已公告出來了,為幫助雇主、人資朋友們可以快速對照,小編也製作了雇主負擔費用金額對照表幫助你節省計算時間(資料來源:勞保局網站、健保署網站),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圖片授權fizkes/Shutterstock.com一、員工勞健保費用、勞退金額如何計算?因多數企業多會先幫員工代扣員工的勞健保費用,基本工資調漲後,各類投保(提繳)薪資分級表也需配合修正。
除了雇主需要重新對照級距表以外,更應按照新的投保薪資計算員工保費及雇主負擔保費。
以下先說明明年度員工勞健保費計算方式:1.員工勞保費(含普通事故+就業保險)計算方式配合基本工資調漲,新修正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23,800元刪除,原第2級24,000元遞移為第1級,其餘的投保薪資金額並未修正,等級則並依序遞移因此減少為15級。
明年(2021年)勞保費率需用11.5%計算(含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10.5%、就業保險費率1%),因一般公司行號員工的保險費負擔比例為勞工:雇主:政府=2:7:1原則,勞工應負擔20%、雇主應負擔70%、政府應負擔10%保險費。
勞保負擔費用計算公式為「月投保薪資×勞、就保險費率×負擔比例」,因此2021年一般公司行號員工勞保自行負擔費用計算方式為:「月投保薪資×11.5%(勞保費率)×20%(勞工負擔比例)」2021員工勞保自行負擔費用計算範例/圖片來源:518熊班2.員工健保費用計算方式健保署也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將原本10等級的投保金額級距,調整為9級距,原投保等級第1級刪除,將第2級24,000元調整為第1級,其餘投保等均往上遞移,投保等級減少為47級。
另外,目前健保費率為4.69%,費率已四年多未調整,但近期行政院討論明年可能將調整健保費率,雇主可以再留意最新消息。
(2021.1.1補充:衛福部公布最新健保費率從4.69%調漲至5.17%)一般公司行號受僱員工為健保第一類身分,還要再加上眷屬比例,健保負擔費用計算公式為「投保薪資×健保費率×負擔比例(積數先四捨五入)X(本人+眷屬人數)」,因此2021年受僱員工健保自行負擔費用計算方式為:「投保薪資×5.17%(健保費率)×30%(勞工負擔比例)×(本人+眷屬人數)」2021員工健保自行負擔費用計算範例/圖片來源:518熊班二、2021年雇主僱用員工負擔保險費用、提繳勞退金額對照表明年每僱用一位基本工資月薪的勞工,雇主勞保每月支出金額將增加99元、健保負擔金額將增加118、勞退提繳金額將增加12元。
因為雇主負擔保險費用計算上較為複雜,小編已經算好雇主負擔保險費用、提繳勞退金額對照表供大家對照。
※PS:需要下方清晰電子圖檔的雇主、人資朋友們,歡迎聯繫518熊班客服索取唷!2021年勞健保、勞退金雇主負擔金額表/518熊班▉關於上表有2點提醒:1.勞健保負擔金額部分,本表用「月」(30日)雇主分擔金額來計算。
2.本表勞保費用不包含雇主全額負擔之「職業災害保險費」,因此不同行業別請依照繳款單所列職災保險費率自行計算向勞保局投保。
▉使用方式:用員工的月薪資總額(因工作獲得的報酬總和)對照上表,找出符合最左欄的投保(提繳)薪資級距,並往右對照勞健保、勞退負擔費用欄位金額。
舉例:阿寶月薪資總額為36,500元,投保(提繳)薪資級距因超過36,300元,對照上表左方投保的級距為「38,200」元。
並往右查找可得出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薪資級距落在在第11級,雇主應負擔勞保金額為3,075元、健保金額為1,872元、提繳級距落在第30級,雇主應提繳勞退金額為2,292元(如下圖)。
(我想你還喜歡:2021新制總整理!基本工資調漲等10大新制元旦上路)雇主負擔員工保險費用金額對照舉例/518熊班========================▼▼好康逗相報▼▼
4. 各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9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就業 ...
各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9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保個人勞、健保. 勞保雇主6%勞退. 個人雇主(個人) (外籍無). 小計. 投保級距普通事故職業災害就 ...%PDF-1.5%յյ10obj<>>>endobj20obj<>endobj30obj<
5. 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所負擔之保險費,保險商品應符合 ...
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所負擔之保險費,保險商品應符合稅法規定始得列報為費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X訊息關閉x首頁>訊息公告>新聞稿>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所負擔之保險費,保險商品應符合稅法規定始得列報為費用:::訊息公告網站公告新聞稿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訊息就業資訊影音專區統一發票中獎號碼活動公告統計指標國債最新訊息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國庫年度預算執行訊息核心業務:::X轉寄好友「*」為必填欄位*寄件者(必填)*收件者(必填)*郵件內容(必填)*驗證碼(必填)重新產生驗證碼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所負擔之保險費,保險商品應符合稅法規定始得列報為費用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3條第5款規定,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的團體保險,由營利事業負擔保險費,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准予認定,每人每月保險費合計在新臺幣2,000元以內部分,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視為對員工之補助費,應轉列各該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並依所得稅法第89條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上述可定額免視為員工所得之團體保險適用範圍,包括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
至於團體規劃或團體彙繳的投資型人壽保險及投資型年金保險係屬個人保險範疇,非屬前揭規定之團體保險,所以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此類投資型保險所支付之保險費不得列報為費用。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時,應檢視保險商品是否符合列報規定,並妥善保存由保險法之主管機關許可之保險業者開立之收據及保險單,其收據除應書有保險費金額外,並應列有每一被保險員工保險費之明細表,供稽徵機關核認,以免因憑證不齊全遭剔除補稅,致損及權益。
【#116】 提供單位:綜合規劃科 聯絡人:陳淑美科長 聯絡電話:(07)7115563撰稿人:莊瑛瑜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779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發布日期:2021-04-27更新日期:2021-04-27點閱次數:998訊息公告網站公告新聞稿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訊息就業資訊影音專區統一發票中獎號碼活動公告統計指標國債最新訊息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國庫年度預算執行訊息核心業務服務園地國庫服務資訊賦稅服務資訊關務服務資訊國有財產服務資訊促參服務資訊國際財政服務資訊訴願及促參申訴服務檔案應用出版刊物民眾常見問答財政雙語詞彙與民交流區財政法規各稅法令函釋財政主管法規系統法規預告國庫法規賦稅法規關務法規國有財產法規促參法規訴願法規訴願及促參申訴知識分享財政及貿易統計公告訊息統計發布預告統計資料庫稅務行業標準分類財政及賦稅統計進出口統計性別統計其他業務統計分析與研究視覺化專區統計出版品相關統計網站主題專區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專區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個人資料保護專區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反避稅專區兒童權利公約宣導專區內部控制專區廉政專區遊說法資訊專區政治獻金法第七條查詢網性別主流化專區消費保護節能減碳專區採購資訊財政績優獎勵專區兩公約宣導專區財政部及所屬機關聯絡資訊一覽機關首長簡介沿革組織職掌部內各單位、部屬機關(構)財政史料政策與計畫本部110年重要施政重要施政要聞本部已採行之重大措施健全房市相關措施重要措施研究發展施政計畫施政績效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上述可定額免視為員工所得之團體保險適用範圍,包括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
至於團體規劃或團體彙繳的投資型人壽保險及投資型年金保險係屬個人保險範疇,非屬前揭規定之團體保險,所以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此類投資型保險所支付之保險費不得列報為費用。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時,應檢視保險商品是否符合列報規定,並妥善保存由保險法之主管機關許可之保險業者開立之收據及保險單,其收據除應書有保險費金額外,並應列有每一被保險員工保險費之明細表,供稽徵機關核認,以免因憑證不齊全遭剔除補稅,致損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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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每人每月保險費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部分,並不視為員工之薪資 ...
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壽險並由營利事業負擔,每人每月保險費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部分,並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HOME » 最新消息 » 稅務相關. 臺南某公司 ...最新消息稅務相關公文轉知法令轉知活動訊息防疫專區最新消息搜尋 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壽險並由營利事業負擔,每人每月保險費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部分,並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HOME»最新消息»稅務相關臺南某公司員工黃小姐來電詢問,營利事業替員工投保之團體壽險,並且由營利事業負擔,是否屬於該員工之薪資所得?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八十三條規定,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壽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家屬為受益人者,准予認定,每人每月保險費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部分,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視為對員工之補助費,應轉列各該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依所得稅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替員工乙、丙二人投保團體壽險,員工乙、丙之受益人分別為其家屬,由甲公司支付每人每月保險費3,000元,則甲公司每月認列員工保險費計6,000元,應檢附具保險費金額並詳實紀載支付乙、丙保險費各3,000元之保險費收據。
對於乙、丙而言,僅1,000元屬其薪資所得,甲公司應辦理薪資所得扣繳申報。
該局進一步提醒,營利事業所檢附之保險費原始憑證,係為團體壽險之保險費收據者,除應書有保險費金額外,並應檢附列有每位被保險員工保險費之明細表,避免未提示合法憑證而被剔除補稅或申報錯誤遭受國稅局調整。
若民眾仍有疑問,可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規劃科黃股長06-2223111分機8011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替員工乙、丙二人投保團體壽險,員工乙、丙之受益人分別為其家屬,由甲公司支付每人每月保險費3,000元,則甲公司每月認列員工保險費計6,000元,應檢附具保險費金額並詳實紀載支付乙、丙保險費各3,000元之保險費收據。
對於乙、丙而言,僅1,000元屬其薪資所得,甲公司應辦理薪資所得扣繳申報。
該局進一步提醒,營利事業所檢附之保險費原始憑證,係為團體壽險之保險費收據者,除應書有保險費金額外,並應檢附列有每位被保險員工保險費之明細表,避免未提示合法憑證而被剔除補稅或申報錯誤遭受國稅局調整。
若民眾仍有疑問,可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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