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等待期多久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想理賠卻遭拒?醫療險「等待期」有眉角

首頁理財講堂想理賠卻遭拒?醫療險「等待期」有眉角想理賠卻遭拒?醫療險「等待期」有眉角好險網2021.01.17圖/PhotoAC分享FacebookLINETelegramTwitterWhatsApp列印醫療險是民眾最普遍投保的險種,但卻有不少人忽略了30天至90天「等待期」的特殊規定,也就是必須過了一定時間後,所發生的疾病,保險公司才會啟動理賠,快來一次搞懂什麼是等待期、隔年續保還有該限制等問題,才能避免發生後續理賠上的爭議。

根據保險法第127條規定,「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的責任。

」換句話說,在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也就是既往症無法理賠外,就連「等待期」所發生的疾病,保險公司也可不負起給付責任。

所謂的「等待期」,是指保戶在醫療保險契約生效後,特定天數之內發生疾病,保險公司對該疾病可不付保險給付責任,必須過了一定時間後,所發生的疾病,才在保障範圍之內。

觀察目前市售健康險商品,通常保單條款中都有等待期的限制,且依險種不同,等待期的天數也不一樣;一般來說,住院日額型醫療險等待期普遍為30天;癌症險、重大傷病險最長為90天,但實際狀況仍以保單條款為主。

以某家醫療險的保單條款來看,保險契約所約定的「疾病」,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30日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的疾病;至於為何會有等待期的機制,主要是為了加強對健康保險的風險控管,避免民眾帶病投保的情況發生。

另也有不少人關注,隔年續保也有等待期的限制嗎?事實上,從「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87條來看,健康保險商品的續保不得有等待期間約定,也就是隔年續保就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舉例來說,從事數位行銷的皮皮在5月投保癌症險,不幸在6月發現自己罹患肝癌,這時保險公司是沒有理賠責任,因此為了有效轉嫁風險、避免爭議,最好的辦法是趁健康、趁早規畫越好,減少未來危險發生的損失。

(文/紀佳妘)🎯工商時報IG新登場!搶先[樂·讀]https://www.instagram.com/ctee.ig/🎯加入工商時報Telegram頻道https://t.me/ctee_telegram🎯微股力達人-工商時報加關注📱精選新聞不漏接!醫療險理賠等待期好險網熱門文章股災來襲重挫450點航運玻璃沉13檔悲劇2021.08.19水手又翻船萬海爆3,636萬元違約交割2021.08.20罕見!外資連2年大賣台股老謝揭關鍵2021.08.20奧運金牌獎金2千萬麟洋選月領這樣花2021.08.20威力彩今晚上看21.5億專家洩中獎秘招2021.08.19



2. 保險保障起算時間、猶豫期及各種有關保險生效日期的名詞解釋

  🔥最新活動🔥【保單健診真心話大聲說】完成任務即獲得Foodpanda折扣券!立即了解保險保障起算時間、猶豫期及各種有關保險生效日期的名詞解釋發文日期20181028分享首頁保險文章所有文章保險觀念15926駐站作者-王大包所有文章許多保險業務常碰到要保書文件已經送出去幾天了,保戶卻很急著催促想了解保單進展情況。

詢問之下才知道,保戶以為收到保單當下保險才算生效。

所以,今天淺談從投保前到投保後的一些跟日期有關的名詞!一、保險年齡投保前的第一步就是要判斷自己的投保年齡是幾歲,國人在計算自己年齡的時候,會用虛歲還有實歲(足歲)去計算。

而保險年齡就是實歲(足歲)+六個月為計算標準,保險年齡是,出生日期+6個月後會增加一歲:反之就是出生日期+6個月內都算是實歲。

我舉個例來說假設某一個,小朋友是今年107/1/1日出生。

他在107/7/1日以前的保險年零都是算0歲;從107/7/2日以後他的保險年齡就算是1歲了,直至108/7/1日止。

再假設某人是67/6/25生日。

那麼他在107/12/25日以前都是40;從107/12/26起至108/12/25他都是41歲了。

所以簡單一點說,計算保險年齡,就是把自己的實際生日往後加半年就是自己的保險年齡囉!二、健康告知期限在填寫要保文件的時候,都會有一份健康告知書需要填寫。

各家保險公司詢問的內容都是大同小異,但是還是因為保險公司的不同而有一些細微的出入。

健康告知書是保險公司用來評估被保險人自述的健康狀況,予以評估是否承保的一個參考。

而健康告知書所詢問的事項通常都會有一個期限作為告知範圍!舉個例子來說除了身高體重以外,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問卷第一項問的通常是:過去兩年內是否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這個問題的起算時間,是從投保當下往前推算兩年的時間是否有上述的狀況?譬如是在107/9/1日投保的,那麼只要在105/9/1日以後都沒有上述的問題,就不需要告知再舉個例子健康告知書上的另一個問題近兩個月是否曾因受傷或是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假設是在107/10/1投保的,那麼只要在107/8/1日以後沒有看過醫生就可以不用告知。

從這個問題延伸兩個常見的問題,同時也適用於其它健康告知事項。

以這個例子來說如果在8/1以後有生病,但是沒有看醫生需不需要告知呢?答:不需要,保險公司主要是探討是否有就醫紀錄,以及醫生判斷的實際病症為何?因此若沒有就醫紀錄,亦沒有專業的判斷依據,是可以不用告知的!如果在8/1以前有就醫過需要告知嗎?答:不需要,因為保險公司詢問的是「近兩個月」所以超過兩個月的事情就可以不用告知喔!條列針對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事項,需要據實以告,但保險公司詢問健康告知事項之所以會用一個期限去規範,除了需要相當的醫療判斷方便核發保單外,也是避免過多的不必要的資訊。

以上面的例子來說:依據保險公司詢問的事項「據實」告知即可。

不要少報也不要多說,這是保護自己同時也保護保險公司。

三、審閱期審閱期(壽險為主)主要是詢問對於目前要投保的保險商品,要保人是否確實看過商品條款了。

主要是保護要保人了解自己所投保的商品內容,這個審閱期文件呢,它的期限必須是在投保當日的至少四天(含)前。

譬如在9/25日時投保的,那閱期的審閱日期最少需要填寫9/21日喔在換個方式說。

如果是在9/25日收到業務員給的保單條款,那最快能在9/29號的時候才能投保喔!四、保單生效日保單的生效起始日,最常見的有二:一個是要保文件繳交(送件)當天,一個是要保文件報備當天,以下分開說明:要保文件繳交生效時間比較專業的術語是用「送件」。

就是說把文件送出去的意思,一般保險投保的程序是,要保人跟被保險人填妥要保文件後,交給業務人員。

業務人員把相關的文件填妥後送交行政單位審核以及後續核保的動作。

而在送交行政單位的時候,同時業務會在要保文件上書寫當天的日期,這個日期就是保險的生效日期。

就是保險從此時此刻開始具有生效保障。

報備文件繳交生效時間保險公司的行政單位有其固定的工作時間、休假時間。

譬如下班時間、周休二日、國定假日等等都可能無法送件,因此並不是無時無刻都可以繳交要保文件的。

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權益以及期待,可以在非收件時間報備讓保險先行生效,報備就是指用傳真、語音、線上登打等等方式告知保險公司有一份要保文件此時開始生效。


3. 保險等待期-保險小辭典

保險小辭典保險事故需在投保後經過一段時間後發生,才屬保險公司保障範圍保險等待期,保險事故需在投保後經過一段時間後發生,才屬保險公司保障範圍。

保險等待期是指保戶在投保後,需經過一段時間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才屬保障範圍,若在等待期間發生,則非屬保障範圍。

如4/1投保,等待期30天,則5/1之後發生的事故才屬保障範圍!保險等待期的設計主要是防止保戶帶病投保,購買保單後立即申請理賠。

因此,等待期常見於醫療類保單,如醫療險等待期約30天,而癌症險等待期約90天。

更多投保優惠詳見連結返回列表熱門保險用語保單躉繳旅平險受益人要保人宣告利率實支實付申根國家保單借款保險理賠



4. 投保沒多久發現得了癌症,醫療險會理賠嗎?

保險規劃 最新消息 12月8,202012月8,2020eill癌症,醫療險投保沒多久發現得了癌症,醫療險會理賠嗎?保險是要被保人將未知的保險事故產生的經濟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的契約,購買醫療險後沒多久發生醫療保險事故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是否賠付的關鍵有二。

一是要被保險人申請投保時是否對於被保險人的健康情形誠實告知,二是保險事故發生日是否在等待期間內。

什麼是等待期?等待期是保單生效後,在特定天數之內,若被保險人發生保單條款載明的理賠疾病,保險公司可以不予理賠,必須在過了特定天數後,保障內容的效力才會正式啟動。

舉例來說:客戶在八月時投保癌症險,十月中檢查出罹患第一期肺癌,但時間上仍在「等待期」的規定內,保險公司是可以不予理賠的。

已經承保了為什麼不是馬上有保障呢?等待期的契約約定,是為了避免被保險人故意「帶病投保」的道德風險。

在各保險商品種類中,會有等待期的通常是醫療險類的商品,依險種不同等待期也不同,一般來說住院日額型醫療險、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等待期是30天;癌症險、重大疾病險等待期是90天。

另外,若醫療險契約屬於一年期,隔年續保後就不再會有等待期的限制。

醫療保險通常有30~90天等待期健康保險定期醫療險終身醫療險保險規劃平台-推薦評論5/52020/12/8醫療險文章推薦保險規劃文章保險規劃時,不可或缺的「失能扶助險」「失能扶助險」這個保險名詞,可能很多人不75歲後醫療險失效,風險缺口怎麼辦?定期醫療險可以用相對低廉的保費買到高保障,但因為定期保障僅提供到76歲,少數到81歲,超過一定年紀,無法繼續投保定期醫療險,若沒有超前部署,屆時將面臨高齡醫療保障空窗期。

投保醫療險沒有誠實告知體況,躲過兩年保險公司就會理賠?投保醫療險一定要依保險法64條誠實告知體況,否則保險公司會依保險法第127條及第25條規定不予給付理賠金且沒收已繳保險費。

癌症定期險vs癌症終身險,有什麼差別?癌症險分為終身型與定期型2種,終身型:繳費於一定時間後就可享有終身保障;定期型:保費相對精省但必須年年繳費才有保障,投保前要先想清楚。

理賠差這麼多,原來魔鬼藏在保單條款裡!實支實付醫療險理賠項目有:病房費、手術費、住院醫療費(俗稱雜費),為何理賠金額差很大?答案就在保單條款載明雜費理賠用哪一種認定方式!為什麼我的醫療險沒有理賠手術費用?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治療不需要住院,手術後即能回家,不過實支實付醫療險手術需住院才理賠,引起不少理賠爭議。

癌症也有分輕重嗎?金管會保險局為減少爭議,統一將癌症明訂分為「初期癌症」、「輕度癌症」與「重度癌症」3種。

有健保了還需要買醫療險嗎?台灣健保制度提供了多種的醫療服務,這也讓人以為,有健保就不需要投保醫療險了,但真的是這樣嗎?人人有健保,還需要保終身醫療險嗎?終身醫療險保費並不便宜,未來的住院日額金更會隨著通膨而降低實質效果。

你需要投保嗎?不需捨近求遠,優先以實支實付醫療險為主!醫療險該買定期還是終身?面對各式各樣的醫療費用,除了保障內容、給付方式外,該選擇定期醫療險還是終身醫療險呢?想必是不少民眾的疑問。

保單預定利率、宣告利率,搞不清楚保單預定利率、宣告利率,搞不清楚保單預投保沒多久發現得了癌症,醫療險會理賠嗎?保單生效後,在等待期間內,若被保險人發生保單條款載明的理賠疾病,保險公司可以不予理賠,必須過了等待期後,保障效力才會正式啟動。

«上一頁頁面1頁面2頁面3下一頁»←投保醫療險沒有誠實告知體況,躲過兩年保險公司就會理賠?有醫療實支還需要意外實支嗎?→你也許也喜歡醫療險該買定期還是終身?9月22,2020eill在〈醫療險該買定期還是終身?〉中留言功能已關閉為什麼我的醫療險沒有理賠手術費用?10月19,2020eill在〈為什麼我的醫療險沒有理賠手術費用?〉中留言功能已關閉實支實付需要買到雙實支或三實支嗎?10月7,2020eill在〈實支實付需要買到雙實支或三實支嗎?〉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5. 保險不是今天買明天賠?淺談「等待期」

淺談保險觀念跳到主文保險很複雜,就讓大仁用「淺談」的方式,幫助您提供合適的建議!想輕鬆搞懂保險,真的就這麼簡單!部落格全站分類:醫療保健相簿部落格留言名片     您好,這裡是淺談保險觀念,我是大仁。

保險諮詢、公開講座、學校演講等邀約,請由以下資訊聯絡【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23【保險不是今天買明天賠?淺談「等待期」】保險從什麼時候開始理賠?什麼是「等待期」?保險契約的生效日,不一定就是保險公司負起理賠責任的那天。

按照(壽險)、(醫療險)、(意外險)在等待期又有些微的不同。

因此大仁建議大家,要先將「等待期」搞清楚,才不會造成理賠上的爭議與誤會。

(點擊收聽大仁語音)Q:什麼是等待期?請翻開你的保單條款,查看第二條名詞定義:(疾病)  通常在生效日過後,會約定一段期間做為等待期。

 Q:什麼時候才可以申請理賠?要度過這段等待期,你的保單才能夠真正開始發揮它的效用。

  【醫療險】→ 等待期最長為三十日(0~30日)【癌症險/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 等待期最長為九十日(0~90日)【壽險/意外險】→ 沒有等待期的限制   Q:復效會有等待期的限制嗎?依個別險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答案。

 除癌症險及重疾險外的健康保險(醫療險):復效不得約定等待期 癌症險跟重大疾病險:復效時可約定,可不約定,看個別條款PS:目前有法院判決主張癌症跟重大疾病:復效約定等待期是無效的。

這點大仁日後會寫一篇文章說明。

(癌症:復效要有等待期版本)(癌症:復效不用等待期版本)  (重疾:復效要有等待期版本)  (重疾:復效不用等待期版本)     107年4月9號起,癌症與重大疾病,復效時不用有等待期了! 所以,現在不管是什麼保險,只要恢復效力,都沒有等待期的限制囉! Q:有不用等待期的醫療險嗎?有 → 但僅為少數 重大疾病險遭受意外所致,不需要等待期 例如,因為車禍導致需要洗腎或是癱瘓等。

 Q:隔年續保也要等三十天等待期嗎?不用 >>> 健康保險商品續保不適用等待期 Q:等待期發生事故,保險公司能終止契約嗎?除了癌症險以外,最多就是不理賠而已,保險公司不能終止契約。

  Q:為什麼要有等待期?因為防範有保戶帶病投保的狀況,產生所謂的逆選擇:保險公司因無法正確估計危險,因而提高保費。

健康的保戶又無故承受這多出來的保費,長久下來對保險公司或保戶都是不良的惡性循環影響。

 Q:剛過等待期就發病,保險公司拒賠怎麼辦?保險公司若要拒賠,得先證明該疾病是在等待期內發生的。

若是無法證明,符合條款要件就得理賠。

但每個案件不同,處理方法也不一樣,所以無法一概而論。

▲參考判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保險字第5號好了,這篇文章就到這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回到首頁:請點這裡部落格的使用說明:請點這裡相關文章:【「醫療實支」跟「意外實支」,有什麼不同?】 【我有精神疾病,還能買保險嗎?】 【保險理賠同意書,不要隨便亂簽!】 【網友詢問】我有身障手冊,被保險公司拒保怎麼辦? 【網友詢問】意外受傷撞斷牙齒,保險公司只願意賠5000元     延伸閱讀:【關於保險經紀人公司?關於我是誰】  訂閱《淺談保險觀念》,接收大仁的最新文章: 文章標籤保險等待期實支實付醫療險等待復效癌症險全站熱搜創作者介紹林政華(大仁)淺談保險觀念林政華(大仁)發表在痞客邦留言(2)人氣()E-mail轉寄全站分類:醫療保健個人分類:【醫療/實支】此分類上一篇:【實支實付】如何選擇?此分類下一篇:健保什麼不給付?自費項目是什麼?上一篇:軍人意外死亡賠多少?洪仲丘死亡該賠多少?下一篇:健保什麼不給付?自費項目是什麼?歷史上的今天2015:淺談保健知識,破除你的健康迷思!2014:入住安寧病房,保險公司該不該賠?2013:什麼人適合終身險?什麼人不適合?2013:何謂風險管理?2013:搞清楚除外責任,不要等到理賠才來爭論!2013:保險陷阱-沒有保障的保險?2013:【自費住院】保險公司賠不賠?2013:你需要的是什麼保險?2013:早產兒保險投保規則(週數&體重)2013:自付費用每人每年自費約1.5萬元2013:【什麼是責任?淺談壽險的重要性】2013:健保什麼不給付?自費項目是什麼?2013:軍人意外死亡賠多少?洪仲丘死亡該賠多少?2013:買保險最壞的情況?2013:終身醫療越早買越便宜?2013:【免體檢、免告知】但賠不賠?2013:平準費率與自然費率2013:中暑休克算不算



6. 非懂不可的「保險時間」

:::  非懂不可的「保險時間」代碼rich201812b001人氣19357加入詢價車 RICH達人|2018年保險權益報你知專刊非懂不可的「保險時間」文/公關部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把握幾個有關保險的時間規定,「簽約後保障何時生效?」「簽約後幾天內可撤銷契約?」「申請理賠多久會撥款?」「保險契約停效後申請復效期限?」「保費繳交期限?」「保險金給付期限?」……上述每一個問題都有其時間限制,若不能掌握這些保險時間,極可能會損害到自身的保險權益,以下即一一列出攸關保險權益的重要「時間」,以期最大程度地協助保戶掌握自身保險權益。

▲了解攸關權益的「保險時間」,維護自身保險權益。

【保險契約審閱期】……簽約前3天以上審閱期乃保險契約成立前,保險公司應該提供保戶審閱商品條款樣張的期間,惟依《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自律規範》僅限人身保險中之人壽保險,其他如健康險、傷害(意外)險及年金險等不適用,可額外向業務員索取。

另外,業務員可由傳真、郵寄、網路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條款樣張供要保人審閱,且審閱期間至少要有3日。

所提供之條款樣張應包括完整之條款內容,應至少涵括下列類似文字:(1)本契約條款樣張已於中華民國○年○月○日提供要保人審閱。

(審閱期間至少三日)(2)要保人簽名。

」【保險契約撤銷期】……保單送達後10天內為維護保戶權益,2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商品均擁有「契約撤銷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醒,購買保險期間2年以上的個人人身保險契約後,如發現該保險商品不符個人需求,可自收到保單隔日起算10天內,向保險公司行使契約撤銷權,保險公司必須無條件無息退還保戶所繳保費。

消費者購買人壽保險後行使契約撤銷權時,應確實注意以下相關事項,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爭議:一、行使時間:收到保單隔日起算10天內,若保單由業務員轉送,以保戶或其代理人於保單簽收回條簽收所記載之日為保單收受日;若以郵寄方式,則以雙掛號回執聯記載之保戶或其代理人簽收日為保單收受日。

二、行使方式:依照保單條款規定,應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保險公司行使,故保戶可親自以臨櫃或掛號郵寄方式辦理,但若透過原經手的業務員辦理時,務必請業務員出具收據,以維護自身權益,並避免日後衍生爭議。

三、撤銷的效力:依據保單條款約定,應自要保人書面意思表示到達隔日零時起生效,保險公司應無息退還所繳保費,惟經撤銷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由於各家保險公司設計之保險商品各有不同,簽訂保險契約前可先向保險業務員索取保單條款並詳細審閱保險內容,以確認所購買之保險商品符合需求,同時應衡量自身保費之負擔能力,於收到保單後再次詳細審閱保單條款,如確有不符所需,可把握於契約撤銷期(收到保單翌日起算10日內)內,向保險公司提出撤銷契約之申請,以維相關權益。

【保險責任起始日】……依各險種及契約一般保險契約在保險公司同意承保,且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就是保險責任的開始。

不同險種在保險契約上都會明定保險責任的始期,也就是保險契約生效日,但若是有等待期的保單,就不像壽險可馬上生效,依據各險種的示範條款,其保險責任起始日一般如下:人壽保險:要保人簽訂要保書並繳交第一期保險費,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後,即是保險責任開始。

一般情況下,要保人在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單前必須先繳交保險費,若保險公司沒有拒絕承保的理由(即具可保性),而若被保險人於這段時間(簽要保書後至保險公司承保前)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即不能因為事故發生而拒絕承保,此時保險公司仍應負保險責任,意即保險契約生效日需回溯到要保人簽訂要保書並繳交第一期保費時。

傷害保險:保險公司應負的保險責任,以自保險單上所記載的「始日午夜十二時」起,也就是「翌日零時」,例如:投保日是2018年6月15日,意外險生效時間就是2018年6月16日零點零分。

健康保險(醫療、防癌險):保險責任自保險單上所載期間之「始日午夜十二時起至終日午夜十二時」止。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保險等待期】……重大疾病及癌症險最高90日、其他健康險最高30日等待期是指,在保險契約生效後,被保險人於特定天數內發生保單條款所載明的疾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為避免帶病投保現象,大多數健康險都有「等待期」的限制。

其中重大疾病及癌症保險於投保時之等待期間最長得為90日,且復效時不得再約定有等待期間;其他健康保險如醫療險、失能險其等待期間最長以30日為限,且復效時不得再約定有等待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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