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基本問題暨2018臺灣最佳稅法判決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11月

所得稅法基本問題暨2018臺灣最佳稅法判決

作者: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張富強張永明關永紅董凡謝如蘭李香菊楊歡廖欽福范文清葉衛平袁義昕林巨峯鍾元珧陳思瑞林子傑梁文永于海旭賈康葛克昌陳清秀潘明星柯格鐘劉娟盛子龍王淑絹黃俊杰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9年03月01日
ISBN:9789869441551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570元

  臺灣於今2018年起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所得稅制大幅改變,包括個人扣除額度大幅提升、廢除兩稅合一折半設算扣抵制度、獨資合夥採穿透稅制以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率提高為20%等。此外,稅捐稽徵法中共同申報準則(CRS)制度上路,也使個人及企業的所得稅負產生重大影響。面臨歐美等大幅減稅壓力,中國大陸也進行稅改,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初宣布,今年內將為企業和個人減稅8,000億元。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3月7日在全國人大提出提高個人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專項扣除的政策性建議。

  就稅制之重大變革,本次研討會特彙集兩岸學術及實務界之專家學者進行全方位之剖析外,並就相關議題做一比較、借鑑,希望各界對稅制上的重大變革能充分了解,也使會計、法律等相關從業人員更能掌握今後的稅制走向。

  本書集結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與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合作主辦「第二十八屆兩岸稅法研討會」論文集。就兩岸對稅制所面臨共同課題,藉稅法研討會予以全面探討,此次研討會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兩子題予以分別探討,總計十六篇論文,希藉兩岸稅法制度相互交流交換不同視野,期使臺灣、大陸租稅環境臻於良善。

  於此同時,本書內容亦涵蓋第七屆「臺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票選對於納稅人權利、稅務行政救濟程序等具有開創性意義及影響力的入選判決評選,擇其摘要、判決要旨與評選意見,希冀藉此影響稅務行政機關、司法、財稅等專業人士、司法體系、納稅義務人,以及學術界,期予稅法判決更多的關注及重視。

 

序/葛克昌
出版緣起暨感謝/吳德豐
作者簡介

【特別企劃】

2018臺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紀實/1

【企業所得稅相關議題】

第一章 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負的國際比較與對策研究/張富強/93
──對「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負的國際比較與對策研究」乙文回應(與談稿)/張永明/111
第二章 國際減稅趨勢下知識產權稅收優惠制度適用探析──以「專利盒」稅收優惠制度為鑑/關永紅、董凡/115
──對「國際減稅趨勢下知識產權稅收優惠制度適用探析」乙文回應(與談稿)/謝如蘭/141
第三章 激勵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研究/李香菊、楊歡/149
──對「論租稅優惠之運用與限制」乙文回應(與談稿)/廖欽福/173
──對「激勵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研究」乙文回應(與談稿)/范文清/187
第四章 公平競爭審查視野下的稅收優惠法律問題/葉衛平/191
第五章 稅務資訊交換制度之研析/袁義昕/205
第六章 臺灣營利事業所得稅對於盈虧互抵之規範與實務問題探討兼論改革建議/林巨峯/225
第七章 淺談關係企業間股權移轉損益認列爭議──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519號判決談起/鍾元珧/253
第八章 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間接優惠制度的完善/陳思瑞/277
──對「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間接優惠制度的完善」乙文回應(與談稿)/林子傑/293
第九章 中國大陸宗教活動場所所得稅免稅問題研究/梁文永、于海旭、賈康/297

【個人所得稅相關議題】

第 十 章 未成年人保護與所得稅法/葛克昌/333
第十一章 演藝人員的所得歸屬/陳清秀/343
第十二章 論中國大陸綜合分類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潘明星/361
第十三章 生存權保障及扣除額問題/柯格鐘/379
第十四章 海峽兩岸個人所得稅制比較芻議/劉娟/399
第十五章 所得稅法上捐贈扣除額法制初探/盛子龍、王淑絹/419
第十六章 所得稅租金調整之憲法界限/黃俊杰/437

【附  錄】

附錄一/2018年第28屆兩岸稅法研討會活動紀實──臺北活動花絮/469
附錄二/2018年第29屆兩岸稅法研討會活動紀實──常州活動花絮/477



  市場經濟之現代憲政國家,稅法正當性之主要衡量基礎,為所得與購買力,而其實相較後者為推估之所得,所得即成為量能平等負擔原則之主要指標。「沒有任何稅比所得稅更為民主,更富人性及更富社會性」,此為德國財政學者Neumark在1947年「現代所得稅理論與實務」乙書扉頁所引用之標語。財政民主之實踐在於由納稅人自行申報應納稅額;所得稅更富人性,在於收入可以扣除成本費用虧損,並享有疾病災害與扶養親屬等扣除額;財政社會性則是採用累進課稅方式對富人課稅。然而曾幾何時,所得稅收之來源,原為富人稅導向,但因就源扣繳制度之稽徵效率與成功,使薪資所得者成為稅收主要來源之客體。又由於所得概念界定有時不明、稅捐優惠多僅針對資本利得、脫法避稅案件層出不窮等問題,使原本最具公平性的所得稅成為社會不公平與貧富不均之重大原因。是以,各國近年多行租稅改革,無不以所得稅制之改革為重心,而兩岸稅制之發展,亦不能免於或輕忽此種趨勢。

  2018年4月23日在臺北臺灣大學法學院,兩岸與會學者人士計有150人,共同召開「第28屆兩岸稅法研討會」,探討「所得稅法之基本問題」,由中國大陸學者華南理工大學張富強教授領10人代表團參加,並且參與論文發表或與談,針對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各種重要問題予以探討。會中由翁岳生教授、東吳大學副校長董保城教授、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德豐副所長及臺大財稅法中心主任柯格鐘教授致詞;同時,特別委由顏慶章教授主持,評選2018年年度最佳稅法判決及優良稅法判決。近年來,該稅法判決之評選日益

  受到學術界與實務界之關注,對於日後稅法裁判之發展與品質均有提升作用。會後,有幸將該評選結果及會議論文編輯成冊,未來不僅供作所得稅法重要之文獻集,也同時標誌兩岸稅法成長之重要時刻。是為序。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臺灣稅法學會理事長 
葛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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