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專利、商標和著作權(英文版)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5月

知識產權法∶專利、商標和著作權(英文版)

作者:[美]亞瑟·R·米勒 邁克·H·戴維斯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日期:2004年01月01日
ISBN:7503645636
語言:繁體中文

知識產權一詞是一組權利的統稱。傳統上,這組權利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和版權。有關這三項權利的保護構成了現代知識產權制度的基本內容。知識產權教科書及知識產權課程通常也都涵蓋了這三項權利。在普通法國家如美國,除了通過制定法保護知識產權外,還通過判例法保護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法:專利、商標和著作權》一書從知識產權的基本原理、制定法規定與判例法規則等方面,系統而又深入淺出地論述了美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基本內容,可以作為中國讀者了解美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基本讀物。本書由專利、商標與版權三部分構成。其中有關專利的部分包含以下基本內容:專利保護的基礎,其中涉及美國專利法的起源與發展,專利保護的基本原則,專利保護理論等問題;專利保護的對象,其中討論思想與應用,法定范圍,方法發明,三類產品發明的區分,與計算機有關的專利,植物及設計專利;可專利性——新穎性與法定障礙,其中涉及國外在先專利或出版物公開,國內在先專利或公知公用,公開性與有限披露,優先權等;可專利性——實用性,其中包括實質上的實用性,假定的實用性;可專利性——非顯而易見性,其中包括發明與非顯而易見性,發明的否定性規則,法定審查,非顯而易見性與新穎性等;獲得專利的程序,其中討論專利權人,共同發明,說明書與權利要求,誠實的義務,司法復審等問題;侵害專利權,其中討論(申請文件)禁止反悔,權利要求的解釋,專利權,直接、間接以及共同侵權,修理與重作,侵權抗辯——權利濫用,在先使用人的抗辯等內容;救濟,其中涉及禁令救濟,損害賠償以及律師費等問題;專利法以及州與聯邦規定的交叉。 有關商標的部分包含以下基本內容:商標保護的基礎,其中包括商標法的起源與發展,普通法上的商標,聯邦注冊等內容;顯著性,其中涉及不同的市場,在先使用,第二含義與描述性,有關姓氏、地理標志及不道德標志的禁用性規定等;淡化與商標原理的擴展,其中涉及商標與信譽,擴展的可能性,受保護的利益,州反淡化法,聯邦反淡化法;商標保護的喪失與部分保護,其中涉及部分權利,並存注冊,放棄,無可爭議性等問題;商標實踐,涉及在商業中首先使用以及起訴權等問題。商標保護對象,其中包括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服務商標;侵害商標權,其中包括商標的類似,商品或服務的類似,市場的特點與類似性,抗辯——合理與間接的使用,灰色市場商品等;救濟,包括禁止令救濟,損害賠償,律師費等問題。 有關版權的部分包含以下基本內容:版權保護的基礎,其中包括版權法的起源與發展,版權法案,普通法上的與制定法上的版權之區分,版權保護的基本原則;版權的對象,其中包括原創性,可版權作品,創作與固定,計算機程序,半導體芯片保護法,版權保護手續——注冊與通告等問題;獨占權,涉及復制,演繹作品,發行,表演,展覽,數字傳送表演,其他與數字技術有關的權利等內容;侵犯版權,涉及侵權證據,侵犯音樂作品版權,侵犯文學作品版權等內容;合理使用,其中包括合理使用的動態,使用的目的與特點,作品的性質,使用的比例與實質,對原作者作品的銷售的影響,模仿與諷刺,合理使用與自由表達等內容;版權的歸屬,涉及對版權的多重請求,合作作者的權利,版權的期限,轉讓的終止,雇員作品等問題;形式要求,包括注冊與通告;救濟,涉及禁令救濟,損害賠償與收益,刑事處罰,律師費與訴訟費用等內容;版權法以及州與聯邦規定的交叉,涉及聯邦法優先原則,州法的救濟,聯邦法的救濟,精神權利與伯爾尼公約等內容;國際協議,包括國民待遇與最低標准,GATT、NAFTA 與TRIPS,特殊301條款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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