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 | 專業服務給付

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進入內容區塊:::回首頁|衛生局|桃園市政府|網站導覽展開選單 熱門關鍵字:長照2.0::: 目前位置: 首頁>服務與給付>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       字級:大中小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1.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修訂公告(109.12.10)2.​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 (109.12.10)3.​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修正對照表 (109.12.10)最後更新日期:109-12-22瀏覽人次:11112 人市府LINE衛生局怎麼去衛生局粉絲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本局上班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電話:03-3340935、1966建議解析度寬度1280*720以上,建議使用IE8.0以上或GoogleChrome、Firefox瀏覽[隱私權宣告][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網站安全政策]瀏覽人次:15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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