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定案一次看懂三大亮點與二大爭點 | 全國區域計畫法

「環境敏感地區」是指具有特殊價值或具有潛在天然災害,容易因不當開發而產生負面影響的地區。

原《全國區域計畫》將洪氾區、自然保護區、 ...移至主內容首頁»內容《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定案一次看懂三大亮點與二大爭點2017年05月23日本報2017年5月23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本報2017年5月23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修正全國區域計畫》終於在5月16日公告實施。

雖然《國土計畫法》已經在2016年公告實施,但在2022年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國土計畫法》發揮實質效用前,《修正全國區域計畫》仍將是全國國土規劃的最上位法定計畫。

《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後將對農地有重大影響。

接下來六個月全台農地將開始進行30年來最大規模分區調整,確保79萬公頃的優良農地不被開發。

本次修正也新增一級與二級環境敏感地區項目,未來敏感區的土地開發限制更嚴格。

《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已經納入政府部門如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科技部等部門對產業、運輸、觀光、公共建設的用地政策,未來不符合部門計畫的開發個案也不允許開發。

國土法上路前 最上位土地法定計畫將施行五年 《全國區域計畫》於2013年公告實施。

鑒於《國土法》卡關多年,為持續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內政部推動《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納入「農地」、「環境敏感地區」、「區域性部門計畫」及「建立基本容積制度」等內容。

雖然,《國土法》已於2016年公告實施,但全國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圖均未完成,《國土法》仍無實質效用。

因此,在2022年《國土法》國土功能分區前,《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將是國土規劃的最高指導計畫。

歷經15次專案小組審查,5次公聽會,《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2016年底陳報行政院。

2017年4月行政院准予備案,內政部2017年5月16日公告實施。

過去內政部推動的縣市區域計畫,目前僅新北市與台中市區域計畫繼續推動。

其餘縣市暫不提出縣市區域計畫,但仍要配合農地分區檢討,六個月內提出初步結果。

三大亮點:農地重新盤點、新增環境敏感地區項目、區域性部門計畫《修正全國區域計畫》三大影響分別是:農地分區重新檢討、增加環境敏感地區的項目,而政府部門未來要提出個案申請時,也必須符合區域部門計畫的指導原則。

《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實施後,土地開發將受更多限制。

六個月內農地總盤整 確保優良農地總量79萬公頃全國農地年年嚴重流失,尤其是適合耕種的優良農地。

《修正全國區域計畫》依據農委會2015年所作的農地資源分類分級(分為四種-農1,農2,農3,農4)劃設成果,明訂各縣市四種農業用地應維護的面積及控管總量。

確保全國農地總量應維持在79萬公頃,以符合台灣農地需求總量(74至81萬公頃)。

《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後,全國農地將參考最新的農地分類分級成果進行大盤點。

被工廠占用或遭到汙染的優良農地可能被改為「一般農業區」,79萬公頃現況優良的農地將控管,不再被任意開發。

這項30年來最大規模的農地分區變更即將展開,初估數十萬公頃農地受到影響,各縣市政府須在六個月內完成。

增加一級與二級環境敏感地區項目「環境敏感地區」是指具有特殊價值或具有潛在天然災害,容易因不當開發而產生負面影響的地區。

原《全國區域計畫》將洪氾區、自然保護區、古蹟保存區等納入一級環境敏感地區。

被納入一級環境敏感區的土地,除非特殊案例,內政部將不允許變更使用分區變更或使用地變更,也就無法進行開發。

《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將一級環境敏感區從20項增至26項,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一級海岸保護區、優良農地等都一併納入。

以台糖所擁有的優良農地為例,過去常因土地完整,不須經過徵收程序,而被開發為工業區。

《修正全國區域計畫》施行後,被劃定優良農地後則屬一級敏感區,不能被變更為工業區。

政府部門事先規劃用地政策或需求總量土地使用應就適當需求整體規劃,而非零星個案提出。

《修正全國區域計畫》討論時已要求農委會、交通部、經濟部、科技部、環保署等部門就產業發展、運輸系統、公共設施、環境保護設施、觀光遊憩設施提出部門計畫,把未來用地政策與需求納入區域計畫。

將來的個案申請變更都必須符合此指導原則。

舉例來說,經濟部推估2020年產業用地總需求總計是58,873公頃(與2012年相比,新增2,211公頃),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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