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盤價 | 開盤價

開盤價又稱開市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買賣成交價格。

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額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

開盤價開盤價又稱開市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買賣成交價格。

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額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

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

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

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基本信息使用地區:開市價拼音:kaipaijia目前狀況:使用中確定原則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那么,每天早晨交易所剛上班時,誰是那個“價格優先者”呢?其實,早晨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撮合的方法和平時不同,平時叫連續競價,而早晨叫集合競價。

每天早晨從9:15-9:25是集合競價時間。

開盤價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裡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

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訊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么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

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

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從9:30分開始,就是連續競價了。

一切便又按照常規開始了。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所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我們知道,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諮詢檔案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機板不同: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

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鐘,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檔案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鐘起,每分鐘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

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機板中是沒有的,主機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

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

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陽線——收盤價>開盤價。

陰線——收盤價<開盤價。

大陽線——收盤價/開盤價>107%中陽線——107%>收盤價/開盤價>103%小陽線——103%>收盤價/開盤價>101%小陽星——101%>收盤價/開盤價產生原則開盤價期貨市場開盤價是通過集合競價產生,而集合競價的產生原則又與正常交易中的價格成交原則有區別,所以在個別情況下就會產生申報買價高於開盤價或申報賣價低於開盤價而不能成交的現象。

開盤價即集合競價,它的產生原則是:某一個股票在9:00——9:25之間由買賣雙方向深滬股市發出的委託單中買賣雙方委託價一致股價,但值得說明的是㈠這個“一致股價”是指能夠單筆撮合量最大量的那個“一致股價”,它不一定是買賣雙方委託價一致的最高價㈡在在9:00——9:25之間產生的“集合競價”不執行在9:30以後“連續競價”中當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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