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CC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 集保中心查詢

如何查詢本人及被繼承人之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資料?業務詢答分享至Line*類別全部業務參加人專區/權益證券參加人專區/票券/債券參加人專區/基金參加人專區/跨境保管服務參加人專區/黃金現貨參加人專區/境外結構型商品參加人專區/股務查核投資人專區/服務項目投資人專區/數位服務/產品    關鍵字共374項找不到您要的答案1.如何查詢本人及被繼承人之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資料?請點選本公司官網「投資人專區/數位服務/產品/投資人查詢本人及被繼承人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資料」項下之投資人臨櫃申請預填申請書服務說明或Q&A查詢,若仍有其他問題,歡迎撥打(02)2719-5805轉112、141、185、195、379、39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2.股東向公司辦理股票事務或行使其他有關權利,以簽名方式辦理者,公司如無法辨識時,該如何處理?公司得要求股東親赴公司當場簽名,並提示國民身分證、居留證、護照、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構出具證明或經當地國法定公證機關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法令依據:股務處理準則第11條3.何謂無實體發行?所謂無實體發行,指公司不印製實體有價證券,而將其發行數額向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登錄,並以帳簿劃撥方式將有價證券交付所有人之行為。

4.投資人開設保管劃撥帳戶後,委託保管的股票,在股東權益方面是否可以享受更佳的服務?由集保結算所集中保管之股票,在上市、上櫃公司召開股東會、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時,均由集保結算所代證券商利用電腦檔案紀錄自動編製股票所有人名冊,並送往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以完成過戶手續,上市、上櫃公司即依據集保結算所交付的股票所有人名冊,寄發行使股東權利通知書予投資人,投資人勿需為辦理過戶而費心。

惟最重要的是投資人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時,應儘速向往來證券商及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手續,以免上市、上櫃公司寄發通知書時因無法送達而延誤,致影響其權益。

5.債券的私人間直接讓受、繼承或贈與作業,應如何辦理?自104年12月25日起,固定收益之私人間直接讓受、繼承及贈與作業,屬公募債券者,由參加人審核相關文件並操作「債券轉讓」交易(交易代號C56),辦理轉帳作業;屬私募債券者,由參加人操作「私人間直接讓受轉帳/撤銷申請」交易(交易代號375)或「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交易(交易代號376)辦理轉帳。

6.集保結算所建置基金資訊觀測站之緣由?由於境外基金種類眾多且類型多樣,為協助一般投資人了解基金商品特性及風險,金管會於93年11月1日施行「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訂定相關管理規範,規定總代理人依本管理辦法之規定應公告事項,並應經由其指定之資訊傳輸系統進行傳輸完成申報及公告。

金管會已函令公告指定集保結算所及所建置之基金資訊觀測站,為本管理辦法指定之申報機構及資訊傳輸系統。

7.集保結算所建置境外結構型商品資訊觀測站之緣由?由於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之複雜度高,一般投資人不易充分了解其商品特性及風險,致衍生許多投資爭議,金管會於98年7月23日公告「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規定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應依該管理規則公告商品相關資訊,並應經由其指定之資訊傳輸系統完成資訊申報及公告作業。

金管會並函令公告指定集保結算所及所建置之「境外結構型商品資訊觀測站」,為該管理規則指定之申報機構及資訊傳輸系統,該系統於98年8月23日建置完成並且上線啟用。

8.現行境內外基金下單透過集保結算所的基金資訊傳輸平台傳輸至國內外基金公司,是否有法源依據?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問答集第十題:集保結算所已建有基金資訊傳輸平台,辦理國內基金下單及交易確認資料之自動化傳輸,並可提供國外資訊傳輸服務機構辦理對境外基金機構之傳輸服務。

總代理人及信託業等銷售機構,若擬採行經由資訊傳輸服務機構之傳輸方式,在國內部分以透過集保結算所基金交易資訊傳輸平台辦理為宜。

9.有關境內基金(投信基金及期信基金)採無實體發行之法規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32條第2項規定,發行受益憑證得不印製實體,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之。

另依同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受益憑證之轉讓以帳簿劃撥或登錄方式為之者,應依照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辦理。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59條第2項規定,受益憑證應以無實體發行,並以登錄及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之。

10.集保結算所提供之基金交易平台提供的服務為何?集保結算所身為基金市場後檯服務機構,為投資人、銷售機構、投信公司、期信公司及總代理人提供境內外基金之交易服務,辦理投資人申購、買回、轉換、孳息分派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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