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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被称为网络支付业务,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 ...第三方支付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至導覽跳至搜尋此條目需要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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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指的是由第三方業者居中於買賣家之間進行收付款作業的交易方式。

所謂的第三方可分為支付代行者(英語:Payment_service_providerpaymentserviceprovider)和支付服務提供商兩種類型。

於2018年時已有眾多服務方(英語:List_of_online_payment_service_providers)可供選擇。

雖然基本的運作原理相仿,但各服務方的交易模式有所不同。

此名詞首先出現於中國[來源請求],在中國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必須申請第三方支付牌照,即支付業務許可證。

目錄1使用的優點及風險2各國及地區法規2.1中國大陸2.2香港2.3台灣3實例3.1主流3.2其他3.2.1荷蘭第三方支付3.2.2台灣第三方支付4參見5參考資料使用的優點及風險[編輯]優點有:方便、快速,提供個人化帳務管理;提供交易擔保(確認收到賣方的商品後,再請第三方支付業者付款),可防堵詐騙及減少消費紛爭;減少個人資料外洩風險。

[1]風險有:成為駭客覬覦對象,造成消費者損失;消費者資金遭不肖業者挪用或惡意倒閉,衍生索償窘境;淪為犯罪洗錢溫床,成為洗錢防制漏洞。

各國及地區法規[編輯]中國大陸[編輯]中國人民銀行所頒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中對第三方支付運營機構的定義為:辦理網際網路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位電視支付等網絡支付業務的非銀行機構。

第三方支付被稱為網絡支付業務,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過計算機、移動終端等電子設備,依託公共網絡信息系統遠程發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電子設備不與收款人特定專屬設備交互,由支付機構為收付款人提供貨幣資金轉移服務的活動。

香港[編輯]香港主要使用八達通咭,為第三方支付,八達通公司最初與香港地下鐵合作,市民不須記名購買,用以支付港鐵車票,價格為港幣150元,其中50元為押金,可支付超出面值金額一次;其中100元面值金額可用於交通工具(的士除外),便利店,超市及連鎖式餐廳。

可於鐵路站,便利店,及超市增值,以100元為單位,上限為1000元。

台灣[編輯]台灣普遍被定義為是為了解決「雙方契約無法同時履行」且「缺乏信任基礎」的買賣,而衍生出來的支付方式。

2009年1月23日「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公告施行,但為因應實務運作,於2015年4月23日廢止「銀行發行現金儲值卡許可及管理辦法」,並於2015年6月24日大幅修正「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總共修正14條、新增3條、刪除1條,並於公告日施行[2]。

金管會於2015年5月3日確認實施《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3],為台灣繼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之後,第二個針對非金融業者從事電子支付的管理條例,條例中明定電子支付機構是指以網路或電子支付平臺為中介,接受使用者註冊及開立記錄資金移轉與儲值情形之帳戶(以下簡稱電子支付帳戶),並利用電子設備以連線方式傳遞收付訊息,於付款方及收款方間經營下列業務之公司[4]。

不過在管理條例中並未明定暫停支付或是價金保管機制於支付中的必要性,業者可以自行設計暫停支付的機制,或是與銀行合作利用既有的價金保管機制,提供消費者網路購物的保障。

2018年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研擬將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及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合併成「電子支付法」,同時將第三方支付業務納入同一法規管理。

[5]實例[編輯]主流[編輯]PayPal於1998年12月成立,2002被ebay併購後亦成為ebay的主要支付管道,後因合併效益不如預期在2015年6月27日正式脫離eBay,而PayPal股票將於同年7月20日以以PYPL的股票代碼交易在納斯達克交易所掛牌上市。

支付寶於2004年12月成立,最初是為了解決淘寶網交易安全所設的一個功能,類似Paypal,目前是中國市佔率最高且市占率近半的支付服務公司,自2007年起陸續進入海外市場。

微信支付於2014年3月4日完成內部測試並對外開放,最初是為了解決小額行動支付的一個功能,取代現金零錢功能。

目前,其運營商財付通是中



2. 都是行動支付,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在法律上,有什麼不同與 ...

大家常用的街口支付、LINE Pay、三大Pay雖然同樣是透過手機裝置完成支付而屬於行動支付,但其實在臺灣法律定義及管理規範各有不同。

以下會 ...都是行動支付,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在法律上,有什麼不同與相同的地方?文:李昕(認證法律人)FBLINELINEEmaildownload‧消費‧借還錢‧契約/一般買賣‧13 2刊登:2018-10-24‧最後更新:2019-06-17本文「行動支付」一詞,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與政府的大力推動,成為熱門話題。

大家常用的街口支付、LINEPay、三大Pay[1]雖然同樣是透過手機裝置完成支付而屬於行動支付,但其實在臺灣法律定義及管理規範各有不同。

以下會從法規的角度出發,說明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的異同。

相異點:法律規範、主管機關、許可經營範圍不同電子支付主要受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的規範。

電子支付機構根據條例第3條第1項[2]規定,是作為收付款方中介,而經營款項的收付、儲值、移轉等業務,供使用者開立資金移轉或儲值帳戶,而利用電子設備連線轉遞收付款訊息的業者;因為電子支付業務涉及金流的儲值與移轉,因此同條例第2條[3]規定主管機關為金管會。

同條例第3條第1項的但書[4]規定,若「只經營收付交易款項業務」且保管金額少於一定數量[5],則不屬於電子支付機構。

根據金管會的說明[6],這種只代收款項的業者,若保管金額少於10億元,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包括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則屬於第三方支付服務,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而不受金管會規範。

從上述法規的業務許可範圍可以觀察出,電子支付業者能經營的範圍較廣,可提供儲值、轉帳與收款服務;而第三方支付業者則僅提供收款服務。

不像電子支付服務必須受法律位階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範,目前沒有法律位階的規範管理第三方支付,只有經濟部訂定的法規命令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7],以及自律規範「信用卡收單機構簽訂『提供代收代付服務平台業者』為特約商店自律規範」,受到的限制較少。

相異點:市場進入門檻不同除了法律規範與主管機關不同,法規對於從事電子支付及第三方支付業務的業者,也設有不同市場進入門檻,例如「最低實收資本額」與「經主管機關核准」為條件。

根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7條[8]規定,電子支付業者的最低實收資本額原則上為新臺幣5億元。

經營第三方支付的業者,則不受最低實收資本額限制。

經主管機關核准部分,經營電子支付業務必須經過金管會的核准[9];第三方支付業者則不需要,只要公司營業項目有登記「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即可經營。

相同點:皆能收款、款項都必須開立專戶存在銀行從定義中可以歸納出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的共通特色在於「收款」,只差在金流規模以及可以經營的業務範圍。

涉及金流處理的業務,出於洗錢與詐欺防範考量,法規對於金流都設有一定的規範,不僅保障使用者權益,也同時維護金融秩序。

無論是電子支付業者或是第三方支付業者,分別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6條[10]以及信用卡收單機構簽訂「提供代收代付服務平台業者」為特約商店自律規範第2條[11]規定,所有經手款項,都必須存在銀行的專款專戶中,納入現有金融規範體系規範。

總結要判斷各行動支付服務背後的法律規範,可以從「能否轉帳/儲值」來判斷(表1)。

表1 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比較表 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法令依據一、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二、其他行政命令 一、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二、信用卡收單機構簽訂「提供代收代付服務平台業者」為特約商店自律規範從事業務一、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

二、收受儲值款項。

三、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

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

進入資本門檻最低實收資本額原則上為新臺幣5億元。

不受最低實收資本額限制。

經營業務是否經政府核准除須事前依公司法登記外,還必須事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僅須事前依公司法登記。

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經濟部。

資料來源:作者自製。

如果可以,因為需要由較嚴格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範,因此業者數量較少,目前僅有6家專營、25家兼營業者[12],例如:街口支付、歐付寶、台灣Pay。

如果不能,則受經濟部訂立的法規命令自律規範監管,受到的限制較少,因此業者數量高



3. 【硬塞科技字典】什麼是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一個代替銀行為買賣雙方提供安全、快速的收/放款服務的網路交易平台,是一種金融科技(Fintech)的應用。

第三方支付提供了一個比信用卡付費、​ ...關於我們集團介紹我們的團隊旗下媒體關鍵評論網everylittled.INSIDE運動視界Cool3c電影神搜未來大人物旗下節目多元服務Ad2Taketla拿票趣關鍵議題研究中心與我們合作內容行銷與廣告業務異業合作加入我們新聞中心趨勢【硬塞科技字典】什麼是第三方支付?2016/07/29Ryan網路趨勢發展、o2o、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提供了一個比信用卡付費、銀行轉帳更便捷、安全的交易模式,在顧客跟商家中間架起的網路交易平台,代替銀行為雙方提供安全、快速的收/放款服務。

評論評論第三方支付是一個代替銀行為買賣雙方提供安全、快速的收/放款服務的網路交易平台,是一種金融科技(Fintech)的應用。

第三方支付提供了一個比信用卡付費、銀行轉帳更便捷的交易模式,第三方支付的運用非常多元,在電子商務、行動支付等等都可以看到它的蹤跡。

第三方支付出現的背景,是因為電子商務的興盛,電子商務分開了收貨與付帳這兩個以前被放在一起的步驟,導致出現付錢收不到貨、或是送完貨不按時付款的狀況,而銀行在交易過程中也沒有相應的保護措施,第三方支付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所誕生的機制。

第三方支付公司會先暫時保管客戶的錢、等到確定客戶拿到商品後,才會將錢匯至商家的帳戶中,第三方支付會確保整個交易的過程順利。

第三方支付除了充當買賣雙方的中介外,還可以方便的進行跨國支付,Paypel就是最經典的例子。

而第三方支付的營運方式則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在交易過程中收取手續費,像是全球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在交易時即會收取2-4%的手續費。

第二種則是利用平台內的大量資金生利息,中國的阿里巴巴整合支付寶、餘額寶等服務就是希望利用生態鏈的方式讓用戶把錢留在平台內。

最後一種模式則是服務公共化,像是瑞典的Swish即標榜不收手續費、也不會用平台內的資金做其他用途,以服務用戶、加快支付速度為最大營運目的。

另外,第三方支付與行動支付並不是等號,因為第三方支付應用在電子商務上,即帶有保護的功能,使用者可以在獲得商品後再進行付款,但若使用行動支付,則錢會直接將轉給別人,不具有保護使用者的功能。

 《延伸閱讀》歐付寶率先取得許可函,稱第三方支付最快九月上路進軍第三方支付,威盛子公司砸7億買下藍新近59%股權分享文章或觀看評論評論Ryan一個心不在焉的沉思者品牌讓股市小白變高手的投資神器:選股分析、新聞資訊、下單操作一站完成!2021/06/21廣編企劃fintech、理財小白、永豐金證券、投資APP、存股、殖利率、大戶投APP永豐金證券的全新「大戶投APP」解決投資者使用數位投資工具的痛點,讓股市新手一個APP輕鬆獲取所有資訊、輕鬆下單,揮別跨越平台蒐集資料的麻煩,即使沒有永豐金證券帳號也可以使用喔!評論SPONSORED評論過去一年以來,台股大熱,根據證交所統計,2020年新增開戶數達67萬人,總開戶數來到1124萬人,也就是說平均兩位國民就有一位身在台股投資市場中。

更令人驚訝的是20至30歲的年輕投資者大幅成長至123萬人,使整體投資人年齡明顯下降,30歲以下投資者幾乎占了總開戶人數42.9%!而另一項媒體的調查結果更顯示,40%投資者透過手機或平板等行動裝置APP進行投資,在在表明這群投資新手不僅對數位投資工具依賴頗深,並期待在龐雜資訊中擷取有效投資know-how、增強操作技術,成為這波台股熱潮中的贏家!一邊工作一邊操盤 選擇聰明的數位工具才省心由於越來越多年輕人懂得善用手機APP的行動理財、下單工具,去年開始便常見到一個景象,許多上班族在捷運或辦公室裡,一邊工作一邊開著手機盯著K線或一排紅、綠色股價表,並且在不同APP之間轉換,但礙於正在上班期間,無法盡情操盤。

然而,到了今年五月之後臺灣社區疫情爆發,遠距工作、宅在家的生活型態全面性催化數位投資工具的頻繁使用。

 實際操作後發現,坊間現有的數位投資工具,各有不同的缺點,例如介面不夠直覺,要找一個功能得找很久;或者資訊不夠全面,投資人必須同時備有兩、三套APP才能滿足所需資訊;以及必須在指定銀行或券商開戶才能使用對應的APP工具等。

永豐金證券密切觀察著投資者近一年的投資行為,還有數位工具使用上的痛點,並同時觀察到2021年第一季交易次數10次以內的客戶約有7成以上,且多數投資人以長期投資為主而非短沖交易型態,此外,這群投資人使用數位投資APP比



4. 別再傻傻分不清!台灣的電子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差別在哪 ...

第三方支付,就是你跟我買東西,你先把錢放到給第三人,等到我給你的東西沒問題了,第三人再給我錢。

這,叫做第三方支付。

在台灣,截至2016 ...關於我們集團介紹我們的團隊旗下媒體關鍵評論網everylittled.INSIDE運動視界Cool3c電影神搜未來大人物旗下節目多元服務Ad2Taketla拿票趣關鍵議題研究中心與我們合作內容行銷與廣告業務異業合作加入我們新聞中心評論別再傻傻分不清!台灣的電子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差別在哪?2016/12/05精選轉貼台灣、中國、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在中國大陸,只要非銀行來做這些支付系統,大致通稱為第三方支付。

依照的是「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在台灣,則因為法令的關係,把第三方支付跟電子支付、電子票證分為了三個不同的體系。

評論評論 原文刊登於 CallmeMitchell呼叫米球,作者 Mitchell,INSIDE獲授權轉載。

本文以淺顯易懂的角度,為完全不清楚電子與第三方支付的讀者提供基礎的入門概念,若想要更深入了解各種新興支付方式的定義,可以參考文章底端的延伸閱讀文章。

我問大家一個問題:街口夠麻吉PiLINEPay上面哪一個是台灣的電子支付業者?如果你回答了其中一個,很抱歉。

答案是以上皆非。

今天要來談點專業的東西:數位金融理的支付系統。

上個禮拜跟學妹聊天的時候談到,天龍國的人不是眼睛長在頭頂,而是資訊太過快速、太多;而離開了台北之後,資訊落差很大,但我們仍用「我們原有的認知去解釋那些正在發生的改變」,而不是去了解正在發生的改變,再去應用這些改變。

這週接到了一個還算認識的網友問我:電子支付跟第三方支付到底差別在哪裡?在中國大陸,只要非銀行來做這些支付系統,大致通稱為第三方支付。

依照的是「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在台灣,則因為法令的關係,把第三方支付跟電子支付、電子票證分為了三個不同的體系。

第三方支付,就是你跟我買東西,你先把錢放到給第三人,等到我給你的東西沒問題了,第三人再給我錢。

這,叫做第三方支付。

在台灣,截至2016/12/1統計,共有4124家第三方支付。

是的,你沒看錯,是四千多家,比上個月的4013家又多了幾間。

(資料來源:政府資料開放平臺)第三方支付的主管機關,在台灣是經濟部。

適用的是銀行公會報請金管會備查的「信用卡收單機構簽訂」提供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務平台業者「為特約商店自律規範」。

第三方支付業者只能夠做代收付那,什麼是台灣的電子支付業呢?簡單的辨識方式:可以轉帳的就是電子支付不可以轉帳、儲值的就是第三方支付(有例外,但目前沒有這種)電子支付管理條例第3條本條例所稱電子支付機構,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以網路或電子支付平臺為中介,接受使用者註冊及開立記錄資金移轉與儲值情形之帳戶(以下簡稱電子支付帳戶),並利用電子設備以連線方式傳遞收付訊息,於付款方及收款方間經營下列業務之公司。

但僅經營第一款業務,且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未逾一定金額者,不包括之:一、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

⋯⋯台灣還有另外一個規範:電子票證。

可以儲值,但不可以轉帳的就是電子票證。

(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有錢卡⋯⋯)法令跟資本額限制如下圖:在台灣,很多人會把街口、夠麻吉、Pi⋯⋯這些在手機上支付的app就當作電子支付,如果你也這麼認為,那就大錯特錯了。

台灣的電子支付執照,現在只有發出五張,歐付寶、橘子支付、國際連、智付寶、台灣支付。

這些業者,除了做代收付之外,還可以做幾個功能,是一般業者不能做的。

例如轉帳,如果你跟朋友都在歐付寶內有款項,依照法令,錢是可以轉帳的,這就是中國大陸所稱的打款、打錢。

除了信用卡綁定的支付之外,還可以用儲值的方式或者accountlink(綁定帳戶即時扣款)。

這時候又有人會問了,那我的存款安全嗎?如果被盜領呢?放心,台灣的法規都是正向表列,告訴業者可以的,你才可以去做。

(至少在金管會是這樣,不然就不會有立委跟業者要求做金融監理沙盒了。

)第一,電子支付業管規則第16條就載明了:電子支付機構對於電子支付帳戶偽冒交易之爭議應負舉證之責,如有不可歸責使用者之事由者,應承擔該交易之損失。

這句話就是說 如果電子支付機構應該要舉證是使用者明知而故意,不然立法者原意就是使用者是



5.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 ... 是指電子商務企業或是具實力及信用保障的獨立機構,與銀行之間(​雙方需簽約),建立一個中立的支付平台,提供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介面,為線上購物 ...首頁◆新聞◆台股◆美股◆新VIP◆選股◆基金◆ETF◆自主理財◆iQuote◆固定收益◆知識庫◆焦點專題◆財經台◆櫃檯◆XQ◆更多金融理財多空人民幣報稅未上市權證港股討論區2021/7/3加入會員|+粉絲團| 設為首頁|手機版首頁新聞研究報告討論區部落格財經百科書籤全部研究報告新聞財經百科書籤MoneyDJ理財網財經知識庫財經百科首頁熱門詞條百科內文收藏|主題|編輯第三方支付回應(0)人氣(264479)收藏(3)52033管理者訊息名片是指電子商務企業或是具實力及信用保障的獨立機構,與銀行之間(雙方需簽約),建立一個中立的支付平台,提供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介面,為線上購物者提供資金劃撥的通路及服務之網路支付模式。

在交易過程中,買方選購確認商品後,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帳戶,進行貨款支付,支付方式非常多樣化,貨款支付後,由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賣家貨款到帳、要求進行發貨,買方在收到貨品及檢驗確認無誤後,通知可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帳戶。

第三方支付作為目前主要的網路交易手段和信用仲介,最重要的是起到了在網上商家和銀行之間建立起連接,實現第三方監管和技術保障的作用。

◎特點:一、相對於傳統資金劃撥交易方式,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較有效的保障貨物的質量、交易雙方誠信、退換貨要求等重要環節,在一整個交易過程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對買賣雙方進行約束及監督,並成功提供了必要的相關支援,如此一來,就可以不需再採取「面對面」的電子商務交易模式。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夠有效的幫助用戶處理交易流;用戶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可以省去與多家銀行談判的麻煩,也不需要在不同的銀行開設不同的帳戶。

三、對於銀行而言,第三方支付可以幫助銀行節省網路銀行開發費用,並為銀行帶來潛在利潤。

四、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支付手段多樣且靈活,用戶可以使用網路支付、電話支付、手機簡訊支付等多種方式進行支付。

◎涉及的金融風險:一、買家將資金存入第三方支付的帳戶,第三方平台就起了「資金保管人」的作用,始終不具備對資金的所有權,但隨著用戶數量的增加,這項資金沉澱量將會非常的巨大,加上結算週期的不同,第三方支付公司會取得一筆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對於這部份的利息分配,就成了一個大問題。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多可以代行銀行職能,直接支配交易款項,這部份可能會出現不受有關部門的監管,而越權調用交易資金的風險。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能成為虛假交易實現資金非法轉移套現或是洗錢的管道。

第三方支付市場隨著各行業信息化的推進,不再只是依附在C2C平台,而是向B2C、B2B、傳統結算業務方向發展。

台灣線上儲值業務模式說明適用法源.二階段上路,初期先准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經濟部於2013年底前,規劃創設專法,2014年度進入專法時代門檻.需成立專營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資本額3億元.與金融業者合作,儲值金額可超過1萬元(20萬、10萬、1萬),可計息;至於單獨辦理者,則上限1萬元.主管機關進入專法時期時,門檻將放寬其他配套.納入洗錢犯罪防制管理範疇.經濟部訂定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記載與非記載事項時間即日起可向金管會遞件申請,最快2013年8月底核准消費者權益保護.與銀行合作的業者,有「存款保險保障」.單獨辦理者,儲值金額全部交付信託,超過30億元者,必須提準備金跨境.與銀行合作的業者,只要獲得經濟部同意跨境即可.單獨辦理者,目前相關單位還再洽央行意見開發方式.與銀行合作的業者:銀行向金管會申請備查,業者則跟銀行簽約合作.單獨辦理者,向金管會申請核准即可記名方式與銀行合作的業者,採實名認證資金進出與銀行合作的業者:.透過銀行實體帳戶.不能刷卡儲值.帳戶間的資金不能移轉資料來源:金管會;工商時報;經濟日報2014年9月4日,行政院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開放代收代付、儲值、匯款等3種業務,資本額門檻3億元,每戶儲值匯款上限3萬元。

草案仍待立法院進行審議。

2014年12月29日,立法院財委會審查通過行政院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像例(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修改內容如下:一、非金融業電子支付機構資本額門檻區分2類:(1)從事儲值及匯款業者資本額提高至5億元;(2)只從事第三方支付的代收代付業務資本額門檻降為1億元。

二、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的儲值及匯款上限方面:台幣、外幣總額調高至不得超過5萬元。

三、金管會尚未



6.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 Payment)第三方支付是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提供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介面的交易支持平臺的 ...第三方支付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目錄1什麼是第三方支付2第三方支付特點3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4第三方支付的發展現狀5第三方支付的優勢6第三方支付的威脅7第三方支付的風險8第三方支付的存在問題9第三方支付的發展趨勢[編輯]什麼是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提供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介面的交易支持平臺的網路支付模式。

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買方選購商品後,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並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賬、要求發貨;買方收到貨物,並檢驗商品進行確認後,就可以通知第三方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上。

第三方支付作為目前主要的網路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最重要的是起到了在網上商家和銀行之間建立起連接,實現第三方監管和技術保障的作用。

[編輯]第三方支付特點  在通過第三方平臺的交易中,買方選購商品後,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由對方通知賣家貨款到達、進行發貨;買方檢驗物品後,就可以通知付款給賣家。

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出現,從理論上講,徹底杜絕了電子交易中的欺詐行為,這也是由它的以下特點決定的:  (1)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支付手段多樣且靈活,用戶可以使用網路支付,電話支付,手機簡訊支付等多種方式進行支付。

  (2)第三方支付平臺不僅具有資金傳遞功能而且可以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

例如:支付寶不僅可以將買家的錢劃人賣家賬戶,而且如果出現交易糾紛,比如賣家收到買家訂單後不發貨或者買家收到貨物後找理由拒絕付款的情況,支付寶會對交易進行調查,並且對違規方進行處理,基本能監督和約束交易雙方。

  (3)第三方支付平臺是一個為網路交易提供保障的獨立機構。

例如:淘寶的支付寶,它就相當於一個獨立的金融機構,當買家購買商品的時候,錢不是直接打到賣家的銀行賬戶上而是先打到支付寶的銀行賬戶上,當買家確認收到貨並且沒問題的話就會通知支付寶把錢打人賣家的賬戶裡面,支付寶在交易過程中保障了交易的順利進行。

[編輯]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  第三方支付模式使商家看不到客戶的信用卡信息.同時又避免了信用卡信息在網路多次公開傳輸而導致的信用卡信息被竊事件,以BTOC交易為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的交流流程如圖所示:  (1)客戶在電子商務網站上選購商品,最後決定購買,買賣雙方在網上達成交易意向;  (2)客戶選擇利用第三方作為交易中介,客戶用信用卡將貨款划到第三方賬戶;  (3)第三方支付平臺將客戶已經付款的消息通知商家,並要求商家在規定時間內發貨;  (4)商家收到通知後按照訂單發貨;  (5)客戶收到貨物並驗證後通知第三方;  (6)第三方將其賬戶上的貨款劃入商家賬戶中,交易完成。

[編輯]第三方支付的發展現狀  中國最早的第三方支付企業是成立於1999年的北京首信股份公司和上海環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他們主要為B2C網站服務,在電子商務交易當中,銀行若逐一給數十萬家中小商戶開設網關介面,成本過高,得不償失。

第三方支付企業的作用就是通過搭建一個公用平臺,將成千上萬的小商家們和銀行連接起來,為商家、銀行、消費者提供服務,從中收取手續費。

  目前,國內的第三方支付業務模式主要有三種類型,一種是在銀行基礎支付層提供的統一平臺和介面的基礎上,提供網上支付通道。

  典型的企業有:上海環訊,北京首信,雲網支付,網銀線上等。

第二類是依托自身的電子交易網站,建立自己的支付平臺。

[編輯]第三方支付的優勢  在缺乏有效信用體系的網路交易環境中,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網上銀行支付方式不能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支付方式比較單一;以及在整個交易過程中,貨物質量、交易誠信、退換要求等方面無法得到可靠的保證;交易欺詐廣泛存在等問題。

其優勢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對商家而言,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可以規避無法收到客戶貨款的風險,同時能夠為客戶提供多樣化的支付工具。

尤其為無法與銀行網關建立介面的中小企業提供了便捷的支付平臺。

  其次,對客戶而言,不但可以規避無法收到貨物的風險,而且貨物質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了保障,增強客戶網上



7. 一次搞懂第三方支付

廣義來說,在一樁交易過程中,除了買賣雙方外,透過第三方來代收、代付金流,​就可稱之為第三方支付。

所以,我們在台灣用悠遊卡購買捷運車票 ...在今天看見明天×一次搞懂第三方支付一場從第三方支付引發的「森林大火」,詹宏志屢次親上火線炮轟,引爆前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下台的震撼彈。

賴筱凡金融風雲攝影/陳永錚868期2013-08-0718:18+A-A加入收藏話說從頭,我們得先認識,到底什麼是第三方支付?廣義來說,在一樁交易過程中,除了買賣雙方外,透過第三方來代收、代付金流,就可稱之為第三方支付。

 七月二十九日,一位金管會任期最久的主委去職,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竟是「第三方支付」。

倉卒之間下台的,是陳裕璋。

金融圈的人說他保守,網路圈的人罵他怕事,但這都無礙於他久坐金管會主委的位置。

直到今年七月,就在陳裕璋下台的十天前,網路家庭(PChome)董事長詹宏志的一記重炮抨擊,成了陳裕璋去職的引爆點——「要一個阻礙社會進步的金管會幹嘛?乾脆廢掉算了。

」讓詹宏志氣到跳腳的,其實是六月四日,一紙金管會發布的新聞稿,直接主張:「非銀行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不得經營多用途支付使用之儲值業務。

」這份新聞稿,直接挑動急欲開放第三方支付的電子商務業者神經,更引爆了詹宏志對金管會的怒氣,他召開臨時記者會痛批:「有政府如此,何須敵人?」台廠未戰先降?支付寶當武器淘寶網攻台話說從頭,我們得先認識,到底什麼是第三方支付?廣義來說,在一樁交易過程中,除了買賣雙方外,透過第三方來代收、代付金流,就可稱之為第三方支付。

所以,我們在台灣用悠遊卡購買捷運車票、用iCash在便利商店購買食物、用隨行卡在星巴克買咖啡,這些動作都可稱為由第三方支付,因為我們都沒有掏出金錢來消費,而店家的所得也不是直接向我們收取金錢。

這些對於你我再平常不過的行為,從實際生活搬到虛擬的網路空間後,一切都改變了!試問,如果今天我們要在網路上購買父親節禮物,你會如何結帳?方式有三:刷卡、ATM轉帳、貨到付款。

很顯然地,你得有一張信用卡,要不也得有一張金融卡,這些都是在銀行業務的管轄範圍裡,只要牽涉到金流,都得透過銀行做媒介。

可是,二○○九年一月十五日,一個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改寫了遊戲規則。

此後,我們可以先把錢存進悠遊卡裡,用悠遊卡買車票、消費購物,金流的媒介從銀行換成了悠遊卡公司。

「悠遊卡公司不是銀行,都可以做,網路業者沒道理不行?」那是去年底,一場詹宏志與媒體的年終聚餐;那日的八天前,同一批媒體才剛和詹宏志最大的宿敵淘寶網吃過飯,代表出席的是淘寶網海外業務總監李芃君,飯桌上談的就是淘寶網如何靠著支付寶的便利,在淘寶網特有的「雙一一購物節」,創造一九一億元人民幣的驚人業績。

消費者想在淘寶網上購物,只要先開戶,在支付寶上存進一定金額,就可以透過淘寶網來支付購物費用,不論是小自十元、二十元,大至三千元,都能用支付寶來購物。

同樣地,海外網站訂飯店、在亞馬遜(Amazon)網站購物,最常見到的支付平台Paypal,也有相同功用。

詹宏志(右一)為開放第三方支付奔走五年,政務委員都換了五個,才終於等到信用卡代收服務的小門打開。

(圖片/UDN.COM) 有沒有「卡」差很大悠遊卡可以網購卻不行 的確,當台灣第三方支付連個影子都還沒見到時,其實美國第三方支付業者PayPal已有十五年的歷史;就連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為淘寶網應運而生的支付寶,也已經成立九年,最後還成了淘寶網攻台的最佳利器。

「因為第三方支付的特性,是等買家收到貨之後,在鑑賞期內確認無誤,支付寶才會把錢付給賣家,這麼一來,買家就不用擔心買到不良品,或付了錢沒收到貨。

」一名經營電子商務多年的主管說,這打破了台灣人對中國賣家的刻板印象,無形之中,也讓消費者對淘寶網有了信任感。

這在在都讓詹宏志嗅到詭譎氣氛,面對媒體提問與淘寶網相關問題,幾乎無一不答,但已經跟政府機關磨了四年的他,始終耐著性子、樂觀看待,「信用卡代收已經看到曙光,『支付連』最快年底就能上線,第三方支付還要再努力。

」今年三月,詹宏志拉著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經建會主委管中閔開記者會,網家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連」終於開通上線,讓消費者在露天拍賣上購物,可以透過刷卡的方式,由支付連付款給賣家。

為什麼得經過層層關卡?「因為九○%的賣家都沒有信用卡收付款的資格。

」詹宏志說,有了支付連做媒介擔保,可



8. 臺灣第三方支付法制現況與發展之探討

[3]經濟部102年03月19日經商字第10202407100號函釋稱第三方支付業,係指從事配合金融機構及履約相關條件,並與銀行合作,取得信用卡特約 ...简体More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www.npf.org.tw文章類別:國政評論國政分析國政研究媒體投書智庫觀點影音專區兩岸經貿文化論壇Q&A議題類別:內  政教育文化國家安全憲政法制科技經濟財政金融永續發展社會安全公共政策大家談精選議題最新推薦文章最新表情文章本月熱門文章作者一覽關於基金會捐助章程聯絡基金會隱私權聲明國政基金會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Search...最新文章國政評論國政分析國政研究影音專區熱門文章精選議題推薦文章表情文章作者一覽國政基金會關於基金會捐助章程聯絡基金會「戰略清晰」與「戰略模糊」間的模糊--評美、日介入台灣問題的言與行何思慎(星期四16:55)陳時中學學日本援台高效率何思慎(星期四16:54)日本AZ援台要就快何思慎(星期四16:54)俄式戰略:以普丁為美中俄樞紐張登及(星期四16:41)不宜對廣義棄台論掉以輕心張登及(星期四16:41)逐夢林來瘋成長的滿足張瑞雄(星期四16:40)社交媒體影響力人物張瑞雄(星期四16:40)關係人資本主義張瑞雄(星期四16:40)台灣正面對「低端經濟」暈染戴肇洋(星期四14:37)死守高端蔡政府良心可安尹啟銘(星期四14:37)臺灣第三方支付法制現況與發展之探討臺灣第三方支付法制現況與發展之探討國政研究內政作者:蔡岡霖(2015年7月28日16:44)關鍵字:第三方支付服務電子商務本月瀏覽分享分享分享小中大一、前言「第三方支付服務」於各國法制中並無統一名稱而多以描述支付行為定義[1]之。

臺灣對第三方支付之定義,係指由具備一定實力與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採用與各大金融機構簽約的方式,提供交易雙方當事人(買方及賣方)提供款項代收及代付服務,並與金融機構間支付結算系統介面的交易支持平臺,並收取服務費用的一種支付模式[2],即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或網際網路資訊平臺業者所提供之支付平臺,連結付款人之信用卡或銀行帳戶,當付款人向該支付平臺發出支付指令時,銀行取得授權後即將買賣價金交由支付平臺代為保管,待特定條件達成後再將款項支付受款人[3]。

然而,隨著雲端科技的發達,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的普及,以及使用者意識的高漲,以電子支付為支付方式之交易,在行動支支付和網路購物的重要性更形重視,尤其對電子商務及小型或個人商家而言,電子支付平臺若能提供低成本、高安全與高便捷的之支付服務,使用率必然提高。

此類非金融機構藉由網路資訊或通信技術之運用,以網路電子支付平臺為中介,參與支付服務之提供,形成一般所稱「第三方支付服務」之新興支付型態,不再僅具有代受代付之功能,中國淘寶網的「支付寶」和美國eBay的「PayPal」為代表性的第三方支付平臺,設置種種機制來提高交易的信任度,進而增加交易量,成績斐然[4]。

臺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雖較中國淘寶網來的早[5],但2003年至2005年,預繳費型的消費糾紛甚多,讓金管會聯手央行,以防堵網路詐騙與洗錢開始管制銀行與預先吸收社會大眾資金之儲值業者合作,加上法規的諸多限制,臺灣自此陷在金流、資訊流的基礎建設中原地不動[6],眼見淘寶網支付寶帶來的龐大金流[7]與商機[8],臺灣電子支付服務平臺業者(銀行、網路平臺業者、遊戲業者)積極尋求突破,終於日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通過「電子機構支付管理條例」草案。

本文爰以臺灣第三方支付法制現況與發展為題作以下探討。

二、臺灣第三方支付法制現況目前兩岸網路電子支付方式略有不同,臺灣金融機構信用卡支付系統較為完善,使用者多以信用卡付費,轉帳與匯款皆便利,臺灣購物網站多提供購物平臺,與金融機構合作,且以代收代付服務為主,包括遊戲業者—歐買尬的歐付寶、電子商務業者--PChome的支付連與雅虎奇摩的輕鬆付、銀行業者—永豐銀行的豐掌櫃與第一銀行的第e支付等,尚不包括儲值行為,亦不能販售理財商品。

反之,大陸由於金融機構信用卡制度發展較晚,各地金融機構欠缺普遍性、方便性,使用者習以現金支付,故中國淘寶網之「支付寶」支付機制提供以現金支付價款的渠道,提供交易擔保,於買方受貨無爭議後,再將價金支付給賣方[9],每年交易量屢創新高。

近年來,臺灣已陸續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容許網路交易平臺服務業者得代收信用卡款項及開放網路交易平臺業者與信用卡收單機構擔任特約商店,並建置「儲值支付帳戶」機制,滿足金流服務之儲值功能需求,且透過金融機構等金融機構辦理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務。

惟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3條[10]規定,任何預先儲存金錢價值,進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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