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治理與空間政治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7月

文化治理與空間政治

作者:王志弘李秉霖李家儀
出版社:群學
出版日期:2011年12月07日
ISBN:9789866525476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380元

  政府砸大錢辦活動、蓋蚊子館,民眾得到了什麼?  當增加人潮、錢潮變成文化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我們的文化會走向何方?  誰的文化?誰的記憶?誰的歷史?  誰在文化產業化中獲利?誰又被犧牲?
  9篇台灣在地經驗,9種視野與觀點  文創發展狂潮下,最深刻的反省與批判
  「文化」是發展的還魂丹?
  近十餘年來,有個遍及全球、日漸興盛的趨勢,嘗試以各種「文化」之名,開啟城市與區域「再發展」或「再生」的新契機。
  但文化不僅是商機或美學行銷手法,還有著多種詮釋可能,牽涉了社會群體的記憶、認同、意義和生活方式,以及因此引發的爭議。即使官方、業界和大眾都寄望文化是門好生意,期許文化產業的榮景,文化卻不是那麼容易被馴服,溫馴地成為地域發展的穩定驅動力。
  本書通過對於台灣各地實際案例的分析,檢視橫跨於文化領導權、文化經濟、文化抗爭之間的文化治理場域,並且格外關注文化治理策略如何成為地域發展的重要推力,從而開啟了多方勢力角逐的空間政治。
本書特色  關於「文化治理」
  文化治理既是以文化作為治理的對象,更是通過文化來治理,達成狹義文化以外的政經社會效果。
  因此,文化治理可能涵蓋了各級政府的藝文、教育和媒體政策,牽涉歷史保存、鄉土教學、地方文史、戲曲活動、客家節慶等的規劃與補助,也包含了以文化、歷史或認同之名而推動地方經濟發展,以及鞏固政權正當性的各種措施。
  於是,文化治理與文化領導權、文化政策、文化經濟暨文化產業,乃至於文化政治,甚至是文化抵抗,都有著密切的關係。   使用文化治理一詞來稱呼這個龐雜且漸受重視的領域,則是為了涵蓋跨越公私部門的治理機制或執行網絡,並呼應法國學者傅柯所指點的,集體人口及個別主體之行為引導與知識和技術介入,
  展開一個專注於權力關係、主體塑造,以及文化之政經效用的研究領域。
作者簡介
王志弘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博士。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陳羿伶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現職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媒體公關。曾任職地方政府文化局及立法院國會助理,關心文化治理、都市發展等議題。
李素月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現職宜蘭縣史館約聘編審,研究興趣為文化研究、地方史,近期投入宜蘭女性史料採集、女性口述歷史與婦女史研究。
蘇育賢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曾擔任台北市立圖書館館員,現任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督導,負責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督導業務。
李秉霖
  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碩士。廣泛涉獵歷史、文學、音樂等諸領域,然缺乏毅力以至無一專精,現居新北市八里區從事不動產相關行業。
李家儀
  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碩士。現於科技業打滾。嗜閱讀,愛運動,敗科技,好批判。
趙珮伶
  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曾任研究助理、高職教師,以及第三部門研發專員。研究所畢業後就從憤青變成糞青,目前專注於如何肅清體內憤青血液,汲汲營營於就業市場中尋找自我定位,糊一口飯吃。
郭芷余
  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研究所碩士,現任蘋果日報法庭中心記者。關心司法與社會脈動的結合,也關心文化治理、都市觀光發展等議題。
程彩倫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現職:成天漫遊的不負責媽媽。終身職志:晴耕雨讀的瑜伽人。
張立本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目前攻讀博士中。關心都市社會運動、都市更新與社會住宅。作者的後續思考參見:〈寶藏巖的前世今生:從無名違建到國際藝術村〉收於《人籟》,2011 年 10 月號;〈曲扭的鏡子〉收於《文化研究月報》,2011 年 11 月。122 期。

導言—文化治理、地域發展與空間政治王志弘
第一篇 地域發展的文化想像1.宜蘭礁溪溫泉產業的變遷與危機—地域發展的空間調節與文化治理陳羿伶、王志弘2.誰的龜山島與冬山河?地方意象與地方感的再現政治李素月
第二篇 都市治理的文化政治3.中產階級化的台北市立圖書館?文化素養與文化科技的權力地理學蘇育賢4.十三行遺址保存運動與博物館化—保存的政治與展示的經濟李秉霖、王志弘5.新竹市1990年代後期的空間再造—以文化、歷史之名李家儀6.台南市孔廟文化園區—都市再發展的築夢工程趙珮伶 王志弘7.都市結構轉化下的高雄火車站與願景館—情感政治、再現體制與生存實踐   郭芷余 王志弘
第三篇 社會運動的文化策略8.士林勞動文化公園與建國啤酒廠的保存爭議—勞動文化或產業文化?程彩倫9.台北市寶藏巖違建運動—都市治理與社會運動的文化策略張立本

推薦序一
陳毅峰(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文化治理與空間政治》是一本極有潛力被都市研究、人文地理及文化研究等相關領域列為重要著作的長青書,要為本書撰寫推薦序,應該不是在理論上做「直球對決」,而必須像本書所鑽研的文化治理一般,另闢蹊徑。
  顯而易見,這是一本非常王志弘的書!在理論引用上,不管是 Henri Lefebvre 著名的空間社會生產的概念、或是 Manuel Castells 的都市集體消費理論、David Harvey 對新自由主義之下壟斷地租的分析、Edward Soja 的第三空間∕抵抗空間、Doreen Massey 的進步式開放的地方感,都可清楚看到王志弘式的空間與社會語彙。
  但在此同時,我們也不能忽略每一篇經驗研究實際操刀的學術勞動者,在王志弘的指導之下所迸發的學術實踐火花。儘管所引用的理論脈絡極為相近,卻能夠在每一個理論回顧與經驗研究的個案中,讓讀者藉由這些研究來反思理論本身的思考導引與可能限制。
  本書的九篇研究反映了特定的空間形式:大台北地區是最常被研究的地區;若將宜蘭算進北部區域,新竹以北則是本書個案的集中地帶;「中南部」以台南及高雄兩大都會區作代表;東台灣則未收入研究案例。這並非在抱怨或叫屈,而是學術地景上的不均衡發展,以及邊陲地區的多重「發展落後」體現在我身上的焦慮吧!這是第一種解讀面向。
  本書另一解讀面向就是城鄉差距,以及上述這些(來自西方都市的?)理論在鄉村地區的適用性:我們需要添加或刪除哪些因素,才能讓這些理論更貼近鄉村的社會紋理?或者我們該問的是:鄉村地區與都市地區的文化治理,有什麼根本上差異。舉例而言,何以苗栗縣在 2008-09 連續兩年將世界男高音請到縣境開唱的同時,卻在 2010 年以開發工業區之名將怪手開進即將成熟的稻田?什麼樣的在地文化治理策略聯盟,可以讓這樣的縣長拿到 2010 及 2011 年施政滿意度民調的五顆星?代表都會中產階級積累文化資本的男高音獻唱,加上以結合文化和觀光之名所舉辦的大型藝文活動,在施政印象的評比中,為何可以輕易打敗對農村新圈地運動所帶來的土地與社會不正義的負面評價?
  另一類似的例子,花蓮現任縣長是自 2009 年 12 月上任以來,連年勇奪民調滿意度五星級的縣長,在 2011 年 9 月的《天下雜誌》施政評比中,花蓮卻也是民調和專家對實質施政內容評審結果落差最大的縣市。民眾給予高度評價的縣長,在專家眼中卻是最具爭議的政治人物。這是菁英與草根觀點的落差?投民所好的民粹施政結果?還是後山文化治理的獨到之處?歷任花蓮縣長在打造地方治理聯盟、形塑並掌握施政的文化領導權論述時,幾乎都會對在地的平面媒體與有線電視的地方新聞頻道特加關注,但從未像當今這樣全盤掌控。化約的「搏感情」說法,難以解釋高度的忠誠輸出,我們要更進一步尋找文化治理的物質基礎。
  空間政治及其治理,在鄉村地區經常以不同於本書經驗研究的更大尺度規模出現。明顯一例是爭取蘇花高興建背後所隱含的以台北為中心的速度政治學,以和政經中心的連結做為邊陲施政的成就象徵,其響亮口號「一條安全回家的路」甚至已經擴散為日常的庶民與政客用語。與中心連結的地理想像所帶來的潛在或實質作用,深化了區域間的不均衡發展,於在地經濟裡強化壟斷地租階級的既得利益,壓抑當地社會自發的各種另類發展小型社區實驗。當中央及地方一再鞏固資本邏輯的運作,這樣的積累方式很快就會演變成 David Harvey 所言掠奪性的資本積累,台東杉原的美麗灣飯店興建案大約就是「山也 BOT,海也 BOT」的最佳例證。
  花東兩縣無論是在漢人或原住民區域,發展觀光幾已成為社區及部落營造難以逃脫的框架。「無煙囪工業」的錯誤想像與商業行銷的廣泛滲透,使得服務外來人群的觀光業,其重要性甚至高過社區及部落對內生活品質的提升。早期觀光所呈現的空間再現經常只是膚淺的挪用原住民文化象徵,形塑族群觀光中的他者並行銷表象的差異;近來則因原住民運動精英逐漸深化對文化政治與官方用語的掌握,而能逐步提出對抗的論述與想像,稍能制衡資本與國家的主流文化治理模式。在原住民傳統領域1上、未尋求部落同意的BOT 開發案,也因逐漸喪失的正當性而面臨更多文化與空間政治上的挑戰。
  回到本書的九個研究案例,雖然以文化治理一詞統攝所有個案,但因文化治理的分析架構與內涵實則包山包海,因而也使得每個研究都有足夠特色及分析重點上的差異。本書導言圖一的分析架構與表一提綱挈領的整理,就我的書寫經驗而言,實是功力凝聚所在,閱讀時不該忽略而輕鬆跳過。
  在當前沈重繁瑣的各式教學與研究評鑑的壓力下,王志弘卻還能在各方面做出實質貢獻,無論是培育年輕一代的學術工作者、自身的研究與發表、引介及翻譯重要書籍與文章都做出實質貢獻,並擔任重要學會的負責人,在學術江湖上確實屈指可數。這本書作為年輕學人與王志弘教授共同追求學術成長與進步社會的階段性成果,足可展現跨領域的文化治理與空間政治議題的深厚潛力,以及何謂教學相長的批判實踐。
  師生協作出書的新風潮,前有謝國雄老師的《以身為度如是我做》(同樣是群學出版),後有本書《文化治理與空間政治》。兩者之間最明顯的差異在於,前者因為比較接近研究方法的性質,故有必要呈現較為詳盡的研究過程;後者重在理論引介與批判,以及研究成果與理論的對話。我一方面驚訝於謝、王兩位老師於本身的傑出研究之外,投注在研究生身上的時間與精力;另一方面也藉此自勉,要勤於學術工作的立基工程。然則這些方面的努力,就不是盛行的管理主義績效評量所能量度,也非任何資料庫的「I」指標所能量化的。想不到這基進的學術實踐,就從自己本身的批判反思開始。
  註釋
  1. 傳統領域一詞富含多種意義的空間實踐,它既是指稱具有某種神聖特殊意義及情感政治的空間∕地方,也(如同宜蘭的龜山島與冬山河)是故鄉獵場的想像與鄉愁的寄託,更是以集體擁有的指稱來對抗土地私有的資本邏輯。
推薦序二
古明君(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得知王志弘教授編著的《文化治理與空間政治》一書即將出版,我非常樂意為本書寫推薦引言。以「文化治理」為主題或分析概念的中文學術論著大約在 2000 年左右開始大量增加,其中,王志弘教授自 2003 年以來一系列與文化治理的相關作品,具有清晰的現實批判意涵,積累了此一概念在台灣人文社會學科知識中的重量,亦奠基了一個新的研究取向的形成。透過指導學生論文的過程,他發展出教學與研究結合的團體協力的方式,和學生群在相互激盪中產生的本書,也將豐富此理論概念與研究取向在台灣的面貌。
  文化治理此一概念之所以出現在歐美的知識積累中,Tony Bennett 從 1980 年代末至 2000 年左右的一系列著作有相當重要的貢獻。Bennett 將 Foucault 治理性的概念帶進文化研究,並以文化治理重新思考文化研究長期以來對於文化與權力的討論,並將文化政策納入分析視野。在文化治理的主題上,Bennett 的里程碑之作:〈置政策於文化研究之中),發表於 1992 年。當時的英國經歷了 1980 年代柴契爾主政期間的新自由主義轉向,降低國家干預、私有化、轉變政府職能、削減公共支出等……深刻影響了英國社會生活的各種層面;在文化領域裡,由於將低度管制原則引入電視媒體領域,同時大幅刪減藝術與文化的國家贊助,促使長久以來具有公共性質的文化機構(如博物館)發展出不同的運作機制以吸引私人及商業贊助。
  這些在文化領域的變化也引發了對於文化之用的新定位,隨之,1990 年代末英國在工黨布萊爾執政時,提出文化創意產業政策。Bennett 對文化治理的概念發展,放在這樣的時代脈絡下,有其具體的社會意涵,呈現了知識界尋求新的認識方式、工具概念和研究取徑,來回應新自由主義轉向下的文化問題。Raymond Williams 視文化為生活方式、葛蘭西典範下的文化領導權,就 Bennett 看來,並無法有效捕捉文化、政府與管理、及社會規約之間的關聯。而 Bennett 指出,在當代,文化領域為管理所構成,亦是特定的規約領域(Bennet 1992: 32),文化既是道德、禮貌、行為準則的領域的制約手段,也成為可理性規劃、評估管理的領域(Bennett 1992: 26)。這樣與管理規約相關的文化,Bennett 指出,有其制度化的治理關係。Bennett 聯繫上傅柯的治理性(Foucault 1991),從政治理性、或維安(police)等概念視角,將政策帶入文化研究的議程,以重新認識文化與權力這個傳統論題。
  在台灣,歷經了文建會的社區總體營造、閒置空間再利用、內政部營建署的城鄉景觀風貌改造等中央政策、以及各地方政府運用各種文化策略促進地方再發展的 1990 年代之後,王志弘教授企圖以文化治理為概念工具切入這些現象,用他本書導言的話來說,「寄望為都市文化研究找出一些新觀點」。由於戰場在與都市文化相關的政策、政府施為及其社會效果,王志弘教授以往的著作以及本書所呈現出文化治理的概念化,有一個較寬廣的定位,不限於晚期 Foucault 提出的治理性概念,同時還將文化治理參照到另外的研究領域:都市調節學派、以及葛蘭西的文化領導權,以此來指認都市文化如何展現了文化與權力的關連:一是將文化視為關乎規約、統治機制、與知識型式之間的複雜叢結,並有一定的治理技術。二是關於文化的調節性質,文化治理可能得以調節政治與經濟爭議,延緩或移置都市積累危機。三是關於都市文化生活與文化活動之中涉及的文化領導權、爭取同意和抵抗協商、以及各種力量的競逐與鬥爭。
  這本書呈現了這樣一種將文化治理視為具有統攝意涵概念下的視角,其實也反映出台灣的現況:文化似乎成了都市治理與反抗都可服用的萬用藥,舉凡區域再發展、地方感與認同再造、市民主體打造、甚或都市社會運動,都可以採取文化為策略。在這樣仍處在現在進行式的都市空間政治與社會變動下,作為具有統攝意涵的文化治理,提供了一個理解文化在都市過程中的制度作用、策略工具性、以及衝突的視角,亦是將都市文化治理視為規約與抵抗共存的文化政治場域的視角。在這個視角下,這本師生協力集體生產的作品,以個案的實證分析為文化治理這個概念投注更多的學術能量,並讓我們看到台灣近年的都市文化政治中文化、空間、與權力的交錯關係。
參考書目Bennett, Tony (1992) “Putting Policy into Cultural Studies”. Pp. 23-37 in Cultural Studies, edited by Lawrence Grossberg, Cary Nelson and Paula Treichler. London: Routledge.Foucault, Michel (1991[1978]). “Governmentality”. Pp. 87-104 in The Foucault Effect: Studies in Governmentality, edited by G, Burchill, C. Gordon and P. Miller. Hemel Hempstead: Harvester Wheatsheaf.

「文化」是發展的還魂丹?近十餘年來,有個遍及全球、日漸興盛的趨勢,嘗試以各種「文化」之名,開啟城市與區域「再發展」(re-development)或「再生」(re-generation)的新契機。一個較近的例子是 2010 年上映的《艋舺》。這部描繪黑幫兄弟情誼的電影,不同於以往香港古惑仔或台灣黑道電影之處,在於協助拍攝的官方寄望它承擔一項任務:振興地方觀光。果然,帶有懷舊風味的《艋舺》吸引不少遊客一探台北萬華老市區,尋覓拍攝場景(包括經過保存運動而修復再利用的剝皮寮老街區),也刺激了當地零售消費。影視場景帶動觀光的案例很多,稍早有《海角七號》的墾丁,以及韓國與日本戲劇規模更大的旅遊產業(《大長今》是著名案例)。近年高雄市政府協助影視戲劇於當地拍攝取景,也成為宣傳和塑造城市形象的重要策略。不過,《艋舺》在激起一波旅遊人潮之外,也有不同的聲音,質疑黑道主題是否加深了萬華地區的污名、選擇性的再現而無法呈現當地多元豐富樣貌、拍攝期間對剝皮寮史蹟的破壞,以及觀光只是一時風潮,或者,只有少數人獲利等等。換言之,文化不僅是商機或美學行銷手法,還有著多種詮釋可能,牽涉了社會群體的記憶、認同、意義和生活方式,以及因此引發的爭議。看來,即使官方、業界和大眾都寄望文化是門好生意,期許文化產業(或謂:文創產業、文化經濟或象徵經濟,或是中國大陸說法:「經濟搭台,文化唱戲」)的榮景,文化卻不是那麼容易被馴服,溫馴地成為地域發展的穩定驅動力。除了影視媒體外,還有更多其他領域的案例:許多地方文化中心或文物館舍經營不善,淪為「蚊子館」而備受批評;台中市政府一度希望促成於西班牙畢爾包一戰成名的古根漢博物館來台設分館,終因爭議過多而取消;2006 年《中國時報》策劃「全台飆節慶」系列報導,指出公部門大型節慶的「十大亂象」,質疑其品質浮濫抄襲、效益不彰、政績導向、浪費公帑且缺乏文化內涵等弊端;2010 年底開幕的「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除了捲入類似批評,與其搭配的「台北好好看」綠美化計劃,也遭質疑是趁機推動不合公義、過度開發的都市更新。然而,相較於眾人的殷切期盼,以及各級政府的持續推動,這些批評似乎只是微弱的漣漪,或被視為執行成效、能力和技術的問題。然而,隨著文化產業或文化經濟政策規模越來越大、層級日益升高,從原來具有塑造新國族作用的「社區總體營造」的地方文史,轉而強調鄉鎮特色產業的文化化(culturalization);到了 2010 年初通過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納入十餘種類別,涵蓋精緻藝文、流行消費文化、設計和民俗技藝,文化產業已經堪稱無所不包了1。我們應該如何理解這個投入大量公共資源,產值和就業持續擴增,將深刻影響台灣城鄉風貌及社會生活方式的趨勢,尤其是提出一種宏觀且批判性的視野呢?「文化治理」(cultural governance)正是本書提出的探索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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