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減輕之新發展:類型與體系思維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5月

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減輕之新發展:類型與體系思維

作者:劉明生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期:2020年10月30日
ISBN:9789865532796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523元

本書特色
 
  醫療損害賠償訴訟主要包含醫療瑕疵損害賠償訴訟與說明瑕疵損害賠償訴訟。本書特別著重以醫療瑕疵與說明瑕疵之類型為核心,展開關於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及其舉證減輕與說明瑕疵、說明過失、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與舉證減輕之研究。試圖藉此建立醫療瑕疵與說明瑕疵損害賠償訴訟之舉證責任分配與其舉證減輕體系。於醫療瑕疵損害賠償訴訟部分,本書主要研究醫療訴訟中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及其舉證減輕之重要爭議問題。在醫療說明瑕疵損害賠償訴訟部分,本書主要研究說明瑕疵之存在、說明過失、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及其舉證減輕。此外,本書之研究尚包含醫療訴訟中影響訴訟勝敗醫療鑑定制度之詳細分析與探討。最後,本書特別探討於現代醫學上甚為重要之電子化醫療之新穎課題,當中尤其包含遠距醫療、達文西手術與遠距達文西手術之醫師責任、舉證責任之分配與舉證減輕相關新穎議題之研究。

作者簡介
 
劉明生
 
  現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
 
  學歷: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臺北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士
 
  經歷:
  政治大學法學院民事法學中心主任
  政治大學法學院大陸法制中心主任
  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輔仁大學法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著作:
  民事程序法爭議問題研究
  民事訴訟之程序法理與確定判決之效力及救濟
  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
  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一)(與姜世明教授合著)

序 i
醫療瑕疵與醫療過失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減輕之研究 1
病歷記載義務、保存義務與檢查結果保存義務之違反與醫療瑕疵舉證減輕之研究 63
醫療瑕疵責任成立因果係舉證責任分配與轉換之研究──以德國法為中心 113
醫療瑕疵類型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分配與轉換之研究 155
醫療瑕疵損害賠償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證明度之研究 221
醫療瑕疵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證明之研究──以全有或全無原則與蓋然性責任為中心 269
醫療訴訟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表見證明之研究 299
醫師說明瑕疵、說明過失與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減輕之研究 331
醫療鑑定之研究 369
電子化醫療之研究──以遠距醫療、達文西手術與遠距達文西手術之損害賠償責任、舉證責任之分配與舉證減輕為中心 405
附錄一 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減輕之類型與體系圖 441
附錄二 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減輕之類型與體系圖 448


 
  醫療損害賠償訴訟主要包含醫療瑕疵損害賠償訴訟與說明瑕疵損害賠償訴訟。本書特別著重以醫療瑕疵與說明瑕疵之類型為核心,展開關於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及其舉證減輕與說明瑕疵、說明過失、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與舉證減輕之研究。試圖藉此建立醫療瑕疵與說明瑕疵損害賠償訴訟之舉證責任分配與其舉證減輕體系。於醫療瑕疵損害賠償訴訟部分,本書主要研究醫療訴訟中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及其舉證減輕之重要爭議問題。在醫療說明瑕疵損害賠償訴訟部分,本書主要研究說明瑕疵之存在、說明過失、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及其舉證減輕。此外,本書之研究尚包含醫療訴訟中影響訴訟勝敗醫療鑑定制度之詳細分析與探討。最後,本書特別探討於現代醫學上甚為重要之電子化醫療之新穎課題,當中尤其包含遠距醫療、達文西手術與遠距達文西手術之醫師責任、舉證責任之分配與舉證減輕相關重要議題之研究。本書細緻化與系統化地分析上述之重要爭議問題,尤其包含如下重要問題:一、醫療瑕疵之舉證責任應由何造當事人擔負?何種情形可轉換醫療瑕疵之舉證責任至醫院或醫師?二、醫療過失之舉證責任應由何造當事人擔負?何種情形醫療過失之舉證責任可轉換至醫院或醫師?三、醫療病歷記載義務與保存義務之違反可產生何等證據法上之效果?其違反可否直接轉換醫療瑕疵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至醫院或醫師?其可否產生醫療瑕疵舉證減輕之效果?四、醫療病歷記載義務與保存義務之違反與證明妨礙之關聯性為何?五、醫療瑕疵與醫療過失之證明度可否降低?六、醫療瑕疵與醫療過失表見證明如何解釋與運用?於醫療瑕疵與醫療過失表見證明之情形證明度是否降低?七、醫療瑕疵責任成立因果關係病人舉證上之特別困難較適合用何種方式加以彌補?八、於何種醫療瑕疵類型下,可轉換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舉證責任至醫院或醫師?九、於其他單純醫療瑕疵類型之情形下,何種情況下可適用責任成立因果關係之表見證明?何種情況下可適用醫療瑕疵、醫療過失與責任成立因果關係之表見證明?於有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表見證明適用之情形,證明度是否有降低?十、醫療瑕疵責任成立因果關係是否有降低證明度之必要性?倘若肯定,宜如何進行證明度之降低,其宜為第一等級之證明度降低抑或第二等級之證明度降低?十一、就醫療瑕疵責任範圍因果關係應如何加以界定?其有如何舉證減輕之適用?就與典型結果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可否有舉證責任轉換之適用?其他結果損害可否降低證明度至優越蓋然性?十二、病人責任成立因果關係之舉證特別困難可否採取蓋然性比例責任或機會喪失責任之模式加以填補?蓋然性比例責任或機會喪失責任之模式與我國或德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立法規範是否相符合?十三、醫師說明義務之法理基礎為何?說明瑕疵存在之舉證責任是否轉換由醫院或醫師擔負?基礎說明義務之違反與大致上說明義務之違反之情形,醫師或醫院是否應對於未違反說明義務危險之實現負賠償之責?說明過失之舉證責任應由何造當事人擔負?說明瑕疵之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狀況如何?
 
  本書之完成須真誠與特別感謝最愛的博士爸爸德國雷根斯堡大學Peter Gottwald教授十年前民事訴訟法博士論文特別良好的指導以及博士畢業後一直以來對我的鼓勵與支持(Mein aufrichtiger und besonderer Dank gilt meinem Lieblingsdoktorvater, Prof. Peter Gottwald, für seine besonders gute Betreung und Hilfeleistung nach der Promotion.)。近年來常常定期回去德國找尋一些德文資料並探望恩師Gottwald教授,不論在研究與教學方面,Gottwald教授都會提出寶貴之建議,對於相關問題之詢問也會很有耐心地回答,於此必須對其致上無限感激之意。此外,對我的碩士論文指導教授恩師臺灣大學駱永家教授也必須致上深深感謝之意,非常感謝駱永家老師於碩士期間關於我國與日本民事訴訟法方面嚴謹與紮實之教導與指導。此外,對於政治大學姜世明教授與臺灣大學吳從周教授長期以來的鼓勵、支持與幫助,亦須致上深深感謝之意。對於長期以來一直給予我支持與鼓勵的愛人Steffi小兔兔,於此必須致上最深厚感謝之意。本書可以說是有Meine ewige Liebe-Steffi小兔兔相伴之中完成,在這裡要以最真誠的心對最美麗的Steffi小兔兔說聲:真心感謝妳長期以來對我的鼓勵與支持!妳是最棒與最美的!此外,須特別衷心地感謝陳冠諭同學辛苦與細心地幫忙進行校對,以及幫忙收集相關中文與外文文獻資料。最後,須深深感謝我深愛的父母時常打電話關心我與支持我!
 
劉明生 謹誌
2020年9月6日 於政大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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