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程序中禮讓的新作用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11月
國際私法程序中禮讓的新作用
《國際私法程序中禮讓的新作用》論述了美國國內的禮讓原則等法律制度對國際私法程序的發展所作出的獨特貢獻。在導論之後,《國際私法程序中禮讓的新作用》首先介紹了美國國際法尤其是國際私法程序中所適用的基本原則,接著從構成要件、與意思自治原則的關系、與國際仲裁的關系等角度介紹了禮讓原則,接下來介紹了美國法的域外適用的概念、標準與構成要件以及與禮讓原則的關系,然後介紹了外國主權豁免原則及其例外尤其是限制豁免原則的歷史發展、具體內涵以及所帶來的影響,最後以《美國法典》第28編第1782條為中心介紹了美國的國際司法協助原則及其在實踐中的運作。
縮略語表
一 導論
二 支配美國國際法程序的基本原則
(一)尋找難以捉摸的禮讓概念
(二)創造一個新的規範性法律原則
(三)司法克制或者主權
(四)國家行為原則
(五)權力分立
(六)外國主權豁免原則與國家行為原則之間的概念區分
(七)取證與《海牙取證公約》
三 作為一項統一原則的禮讓
(一)禮讓與和解的三個要件
(二)意思自治︰國際背景中合同自由的規範性價值
——不來梅號案與禮讓
(三)禮讓與國際仲裁
四 立法管轄權︰美國制定法的域外適用
(一)立法解釋方法
(二)支配立法管轄權的多面標準與規定禮讓概念
(三)七個標準與一個問題︰從壞到更壞
(四)三重標準︰混亂中的一縷光
五 外國主權豁免及其例外
(一)絕對外國主權豁免理論
(二)限制主權豁免理論︰權力分立
(三)“商業活動”的“直接影響”要件
(四)限制外國主權豁免理論中的阿基里斯之踵
(五)經濟減少
六 國際司法協助︰《美國法典》第28編第1782條
(一)第1782條及其要件
(二)英特爾股份有限公司訴超微半導體有限公司︰統一性和可預測性
(三)智利國防委員會訴皮諾切特案與禮讓原則
(四)第1782條與皮諾切特案︰一個範式
七 結論
在艱難時世里,一部研究美國法律上的禮讓概念的作品往好里說是不相關的,往壞里說是殘酷諷刺的。有人指責美國在國際領域的表現是前所未有的單邊主義,大大超越其合法的司法和立法管轄權,甚至隨意無視其條約義務。表面上看,美國好像幾乎沒有將其珍貴的禮讓授予其他主權者。然而,正是這些情況才需要及時認真地分析禮讓這一原則。由于需要解決因政府的其余部門不斷膨脹的行動所造成的沖突,所以,美國法院也就比一個世紀之前更需要借鑒普通法,用以處理不同主權實體的相互沖突的要求、利益、管轄依據以及法律。在著作《國際私法程序中禮讓的新作用》中,帕德羅.J.馬丁內茲一弗拉加( Pedro J.Mar-tinesz - Fraga)分析了反映單一的法律建設不同方面的法理——“禮讓”原則——並證明了這一原則的發展與適用對今天的國際法律爭議所具有的可預見性以及規範性價值。 在1895年的希爾頓訴蓋特(Hilton v.Guyot)這一標志性案件中,最高法院首次對“禮讓”一詞下了一個經典定義。最高法院解釋說,禮讓︰
在法律意義上說,一方面,既不是絕對的義務問題,另一方面,也不是單純的禮遇和好意。但是它承認一國在其領土內允許另一國的立法、行政或司法行為,既適當考慮到國際義務和便利,也考慮到本國法律所保護下的本國公民或其他人的權利。
對馬丁內茲一弗拉加而言,這一概念的界定在美國法學上創造了一種“新的規範性空間”,“一個位于兩端之間的半陰影,一端是絕對的義務,另一端是遵從給予源于主權行為的單純的禮遇”。此外,這種新的法理概念不僅適用于希爾頓訴蓋特案(在美國執行外國判決),也適用于與外國主權者的利益直接或間接有關的各種各樣的爭議。
禮讓所佔據的這一獨特空間已經隨著法理觀點的不斷變遷而發展了。根據法學家曾經所主張過的自然法理論,法院遵循簡單、沒有彈性的規則,而這些規則看上去是從“事物的自然秩序”中流出的。因此,國家的權力和管轄權的屬地性觀念起源于這樣一種觀點,即主權者有權在自己的領土範圍內(而且只能在自己的領土範圍內)獲得廣泛的接受。然而,大多數被確認為自然法結果的原則實際上依賴于其所被考慮的情形。因此,隨著經濟相互依存加深,有一點越來越明顯,即一國邊界之外的行為對境內有著顯著的影響,對國際法理進行嚴格的屬地界定似乎不再明顯的是“自然法”的結果。同樣,主權這一概念本身也在不斷演變。在現代,主權國家不再被視為具有神聖權利或社會契約下的無限權力;相反的,主權的權力範圍受到個人或社會的其他組成部分的權利的限制。此外,國家成為更加重要的國際商業行為者,不斷地進入其他國家的領士,而相應的國家商業行為者需要市場地的規則。隨著主權的“自然法”地位下降,國家權力的屬地模式已不再是不證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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