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事與刑事訴訟法搶分小法典(依110年1月最新修法編寫)(含重點標示+精選試題)(七版)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11月

2021年民事與刑事訴訟法搶分小法典(依110年1月最新修法編寫)(含重點標示+精選試題)(七版)

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出版社:三民輔考
出版日期:2021年03月25日
ISBN:9789865592363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411元

  【本書適用】
  這本《民事與刑事訴訟法搶分小法典》適用於報考以下考試之「錄事、庭務員」類科考生:
  1.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司法特考)五等。
  2.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原住民特考)五等。
  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特考)五等。

  【工作簡介】
  一、錄事
  (一)法院錄事: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及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二)檢察署錄事:辦理文件之繕寫及檢察長指定之事項。

  二、庭務員
  擔任民、刑事訴訟案件開庭庭務相關工作、取送開庭卷宗、調取或歸還贓物、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選擇題解題的關鍵字在哪裡?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條文嗎?

  【本書優勢】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是司法特考五等兩大類科–錄事與庭務員都要考的專業科目。依考選部命題大綱,該科目的考試範圍即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2012年家事事件法由民事訴訟法中獨立出來後,自也為該科目命題範圍,只是出題比重較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為低。

  本書定位為準備「錄事與庭務員」考試之輔助教材,收錄最新修正之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刑事訴訟法三法全文。

  別於坊間小六法,精選100-109年相關特考(司法/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五等試題,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這些考古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條文中常被命題的關鍵字特別以顯眼「藍色」字體標示,背完條文馬上演練題目,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完整條文+重點標示+精選試題

  本書由三民補習班法科名師群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小六法更實用。

  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最新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民事訴訟法(110.01.20)

  一、程序簡化促進效率
  (一)修正送達代收人制度
  原告、聲請人、上訴人或抗告人在我國沒有送達處所的話,必須向法院指定國內的送達代收人,以便利法院及對造送達訴訟文書,增加審理的效率。如果不指定送達代收人,法院得依職權為公示送達,以利程序進行。

  (二)擴大遠距視訊審理
為便利處於遠隔法院之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參與訴訟程序,其所在與法院間如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經法院認為適當,即可遠距視訊審理。

  (三)增加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類型
  因道路交通事故所生訴訟、在刑事簡易訴訟程序提起之附帶民事訴訟經移送民事庭的損害賠償訴訟,都具有須由法院簡速處理的必要性,讓被害人得以儘速求償,以兼顧其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因此新增此二種類型的訴訟都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以促進審理效率。

  二、個案濫訴之防杜(包含起訴及上訴)
  法院應駁回濫訴,並得處濫訴之原告(或上訴人)罰鍰,要求其負擔被告(或被上訴人)因出庭所生的日費、旅費及因此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的酬金。

  (一)法院應以裁定或判決駁回濫訴
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例如基於騷擾被告、法院,延滯或阻礙被告行使權利,或一般人施以普通注意就可知所訴沒有依據但仍提出請求),且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或依其所述的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或判決駁回之。

  (二)濫訴之處罰及負擔費用
  1.法院得對實質上為濫訴行為之原告、法定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各處以新臺幣12萬元以下之罰鍰。
  2.被告之日費、旅費及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分,由濫訴原告負擔。
  3.前開罰鍰、費用及律師酬金的數額,法院必須在終局裁判時一併裁判及酌定。
  4.原告如果不服提起救濟,就所處罰鍰及前開訴訟費用,應提供擔保,以避免其利用救濟程序繼續濫訴。

  (三)濫行上訴之處罰及負擔費用
  上訴不合法且基於惡意或不當目的,或上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且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者,法院得對濫行上訴之人處罰,並準用對於濫行起訴之裁罰相關規定。

考生推薦

  【考生上榜心得1】司法特考五等錄事上榜生:呂沛羽
  國文:88分
  公民與英文:88分
  法學大意:82分
  民事與刑事訴訟法大意:78分

  大學時我念的是文科,過去從沒想過未來的出路,既沒夢想也沒人生目標,就這樣隨波逐流。原本對於文組只有公職的出路感到很排斥,離開學校之後,陸續想找理想的工作皆碰壁,對於曾經想上的職業訓練課程也感到失望,於是野心縮小到只要能養活自己便滿足,所以選擇了安全路線的國考。我是邊打工邊念書的方式,半工半讀,至少有點收入。而在工作的場合,見識到了雇主是如何透過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手段,以及責任制在剝削基層勞工,使得我更堅定了要考上的決心。因為對於寫字有障礙,於是選擇了門檻較低的五等考試,且避開過去排斥的公職類型,投考極有挑戰性的司法特考。簡單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針對自己的弱點加強,我是應用文以及公文用語方面較弱,老師提供的講義內容很豐富,非常受用!
  【公民與英文】英文方面,我幾乎是靠平常的實力。五等的英文,背單字增加單字量的確有幫助,老師教的審題方式很實用,可以把一些固定的用法及公式套用。公民則是包山包海!老師用有趣的口訣,使內容簡單加深了印象!有了印象後,作筆記統整類似的觀念就比較清楚了,另外,搭配考古題,累積練習量是必要的!
  【法學大意】這科的內容也是又廣又多,主要是靠反覆做考古題以及複習講義、筆記,並將較容易錯和忘記的地方特別做重點註記。使用老師課程中,每到一個段落,不斷會反問的方法,可以加深記憶!
  【訴訟法大意】我將全部法條從頭到尾先念完一遍,接著做題目,遇到做錯的題目,檢討時再去翻法條。題目做到後面,會大概知道主要考的方向,針對重覆的法條,須將容易混淆、數字或是有一字之差的地方分辨、弄清楚,可以做個重點整理。

  【考生上榜心得2】司法特考五等錄事上榜生:李羽緁
  國文:84.8分
  公民與英文:86分
  法學大意:84分
  民事與刑事訴訟法大意:86分

  原本的工作除了要早起,結束營業後還要加班處理帳務,工作內容非常繁瑣,沉重的工作壓力壓得我喘不過氣,加上常被主管要求業績,身心疲憊的狀況下開始想要追求一份穩定單純的工作,於是起了考公職的念頭。

  因為大學時就讀中文系,對於記憶背誦比較有自信,在經過考情資訊分析和評估後,發現需要大量理解和背誦法條的司法特考滿符合我的需求。而且考慮到法律是一門生活中的實用學科,有基礎後遇到不公義的事件也可以適時的保護自己和家人朋友,因此毅然投入了司法特考五等錄事的考試準備!各科準備方法如下:

  【國文】即使是中文系畢業考生,仍然不易抓到國文廣泛的出題方向。建議準備除了看講義外還需要做大量考古題,讓自己熟悉各種出題方向,答題時就會更有把握。
  【公民與英文】五等公民這兩三年來難度增加很多,除了看補習班的講義之外,特別買了高中的公民總複習來加強。英文建議除了每天背單字外還可以看一些國際英文雜誌來加強自己的語感和文法。
  【法學大意】這科算是法律學科的基礎,因為細節很多,建議除了上課一定要認真聽講之外多作考古題也很重要。遇到不會的問題一定要去請教老師,把盲點釐清,建構出法科基本概念後,非本科生也能輕鬆把法科讀好。
  【訴訟法大意】對於沒有接觸過法律的人,訴訟法繁雜又不好理解。建議除了把法條認真讀熟,在課堂中跟著老師的舉例盡量把法條解釋和情境應用搞懂,外加考古題輔助,就能更快上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
第四編 抗告程序
第五編 再審程序
第五編之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第六編 督促程序
第七編 保全程序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
第九編 (刪除)
 
家事事件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二編 調解程序
第三編 家事訴訟程序
第四編 家事非訟程序
第五編 履行之確保及執行
第六編 附則
 
刑事訴訟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二編 第一審
第三編 上訴
第四編 抗告
第五編 再審
第六編 非常上訴
第七編 簡易程序
第七編之一 協商程序
第七編之二 沒收特別程序
第七編之三 被害人訴訟參與
第八編 執行
第九編 附帶民事訴訟


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