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條約中的權利限制條款研究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5月

國際人權條約中的權利限制條款研究

作者:毛俊響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日期:2011年04月01日
ISBN:9787511819260
語言:繁體中文

本書是國內學界第一本系統研究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著作。作者以國際人權條約中的權利限制條款為研究對象,進行類型研究並總結它們的基本特征;運用多種方法開展規範研究,具體分析國際人權條約中的一般權利限制條款、具體權利限制條款所包含的關鍵要素(合法性、禁止任意性、合理性、必要性),為正確解釋權利限制條款的具體含義提供有力的學理依據;在分析若千國家憲法公民基本權利限制的基礎上,從權利限制理論和權利限制模式?方面比較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和國內憲法權利限制之間的異同。在本書最後,作者還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參考,提出完善我國憲法基本權利限制條款的若干建議。

導論 權利限制的基本理論問題  第一節 權利限制的概念辨析  第二節 權利限制的思想探源  第三節 權利限制的理論依據   一、利益衡量論   二、價值協調論   三、權利義務論  第四節 權利限制的立法歷史   一、國內憲法中的權利限制條款   二、國際人權條約中的權利限制條款 第一章 國際人權條約權限制條款概述  第一節 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規範分析   一、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概念   二、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類型   三、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限制對象   四、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構成要素  第二節 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基本功能   一、允許性功能   二、限制性功能  第三節 國際人權條約中權利限制的基本原則   一、國內法中公民基本權利限制的基本原則   二、國際人權條約中限制權利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國際人權條約中的權利限制與克減   一、克減的概念   二、權利限制與克減之比較   本章小結 第二章 國際人權條約中的一般權利限制條款  第一節 一般權利限制條款的規範分析   一、明確限制型的條款   二、權利義務型的條款  第二節 一般權利限制條款與其他條款之間的關系   一、一般權利限制條款與權利保護條款的關系   二、一般權利限制條款與其他權利限制條款的關系   本章小結 第三章 國際人權條約中的明示權利限制條款  第一節 國際人權條約明示權利限制條款的三要素   一、合法性   二、合理性   三、必要性  …… 第四章 國際人權條約中的暗示權利限制條款 第五章 國際人權條約限制條款與國內憲法公民基本權利限制條款的比較分析 第六章 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對我國的啟示 結論 參考文獻 案例表 後記

近代以降,人權概念大行其道,權利意識空前高漲。及至今世,尊重和保障人權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主旋律。但是,任何事物都是相對的,權利保障也是如此。人總是處在一定的社會連帶關系中,這種關系要求任何人在行使權利或自由時必須尊重公共利益或其他個人的權利或自由。權利或自由的行使帶有特殊的義務和責任。也正因如此,早在兩千多年前,希臘先賢亞里士多德就強調權利或自由都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的行為。近代古典自由主義法學家約翰.密爾更是認為,自由是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 權利限制猶如一把“雙刃劍”。它既可以被用來規範個人權利或自由的行使,避免因無節制的權利擴張而導致出現社會無政府狀態︰也可能被國家或政府用來擴大公權力、侵蝕個人權利。因此,權利保障的核心問題不僅僅是某項權利是否得到承認,還包括國家施加于某項權利之上的限制是否超出必要的範圍,從而使權利享有或行使失去實質意義。故,如何正確設計權利限制制度,協調個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或其他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就成為權利限制制度的核心問題。 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歐洲人權公約》和《美洲人權公約》為代表的國際人權條約在詳細規定個人所享有的權利的同時,也都規定了權利限制條款,承認國家保障人權義務的例外情形。這些權利限制條款大多規定,在符合合法性、合理性的條件下,國家可以對個人權利施加必要的限制。但是,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所規定的前提條件大多比較抽象和模糊,在實踐中容易被締約國歪曲解釋、巧妙利用,從而失去了對締約國限制個人權利的行為應有的規制效果。因此,正確解釋和運用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就成為設定權利限制規範之後最重要的研究任務。 本書是國內學界第一本系統研究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著作。作者以國際人權條約中的權利限制條款為研究對象,進行類型研究並總結它們的基本特征;運用多種方法開展規範研究,具體分析國際人權條約中的一般權利限制條款、具體權利限制條款所包含的關鍵要素(合法性、禁止任意性、合理性、必要性),為正確解釋權利限制條款的具體含義提供有力的學理依據;在分析若干國家憲法公民基本權利限制的基礎上,從權利限制理論和權利限制模式等方面比較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和國內憲法權利限制之間的異同。在本書最後,作者還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參考,提出完善我國憲法基本權利限制條款的若干建議。 本書作者毛俊響博士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我擔任他的指導老師。經過三年的潛心學習和研究,他終于完成了對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研究,其博士學位論文《國際人權條約中的權利限制條款研究》獲得專家們的一致好評。本書便是在作者博士學位論文基礎上經過一年多的修改寫成的。本書的突出特點是,運用案例分析、文獻分析和比較分析方法對研究對象進行深入探討。作者廣泛研讀國際人權監督機構就個人來文申訴作出的意見、判決,進而對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具體含義進行分析。作者還廣泛搜集制定國際人權條約時的背景文件,運用語義分析方法,探尋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的基本含義。行文之間,作者始終注重比較分析不同的國際人權條約的權利限制條款、不同的國際人權監督機構(如人權事務委員會、歐洲人權法院、美洲人權法院等)的判例、國際人權條約和國內憲法中的權利限制規定之間的異同,在此基礎上,總結出關于權利限制的一般性規律。全書的結構體系完整,研究視野開闊,探討問題深入、全面而細致,具有一定的理論深度。 誠然,國際人權條約權利限制條款這一研究課題學理性強,涉及面廣。作者對一些問題的分析與論證還不夠周密,尚待進一步深化、細化。希望作者在未來的學習和研究中,做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 值此書稿付梓之際,欣志數語,以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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