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法律問題研究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5月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法律問題研究

作者:姚旭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日期:2011年10月01日
ISBN:9787511824882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146元

筆者在對商業銀行特殊性進行討論的基礎上,從契約理論視角探討了如何制定法律規範才能對商業銀行公司治理進行有效調整。提出商法、公司法乃至銀行法規則的產生都是契約履約機制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其是為了保障商事交易契約順利履行而產生的。具體來說,授權性規則的內容應當是實踐中比較典型的有效率的行為模式。任意性規則的內容應當是實踐中最為大量存在的習慣規則,這種習慣規則地天然具有公平、有效率的特征。強制性規則是保障公平和秩序價值所必須的,除了有部分規則是對習慣的確認,也有相當部分是制定法,以此保證公平和秩序的實現或為了實現國家的特殊目標。商業銀行治理規則的特殊性主要體現在強制性規則比例的大幅度增加。在具體制度上,筆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如認為股權有一定集中程度,有相對控股股東且有其他大股東存在的情形對銀行公司治理總體而言較為有利。銀行獨立董事制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達到決策科學和對管理人員的監督作用。但這一制度的引入是否確實必要值得商榷。監事會是銀行的監督機關,其與獨立董事制度可以在功能上實現互補。此外,筆者對于我國各類商業銀行現存的各類問題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引 言 第一章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論問題 第一節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概念 一、公司治理的概念 二、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概念 三、公司治理的理論基礎和歷史考察 四、商業銀行作為特殊公司之特殊性 第二節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價值目標和國際指導原則 一、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價值目標 二、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所遵循的國際指導原則 第三節 調整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主要法律規範 一、法律 二、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三、監管部門發布的其他規範性文件 …… 第二章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規則制定之理論分析 第三章 商業銀行內部治理法律問題 第四章 商業銀行外部治理法律問題 第五章 我國商業銀行的公司法理法律問題 參考文獻

新中國成立以來,社會主義法制與法學經歷了60年的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新時期的變革創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趨向成熟、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得以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這些深刻變化和輝煌成績,充分印證了中國法學對法治文明和社會進步的貢獻。如今,法治已經成為我國社會最主要的話題之一,法治的理念開始深入人心,法學已經在向中國的“自主性”及法學的中國範式與中國體系發展。 進入21世紀,當我們置身于全球化的背景中,深入思考法治及法學問題時,我們發現有越來越多的影響因子是上個世紀所沒有直面的、至少是沒有成為影響法治基本內涵與構建的主要因素,比如環境問題、科技發展、公共衛生、金融危機、外匯儲備、裁軍與反恐,等等,而今已成為決定法治進程的重要因素。適應鮮活的社會現實、回應大干世界的變化,法律在行動,法律在前進,于是出現了全球治理結構-與法治文明演進、國際規範與價值的重塑、非政府組織對法律規制的介入、基于國際義務的國內法修復,等等。在中國禮會進程中長期形成的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法制實踐路徑均遇到來自新世紀禮會問題的挑戰。它使法學研究始終面臨變革和機遇。它使我們這些法學研究者不能總是停留在對傳統法律體系的傳承上,不能總是糾結在對眼前法律運行的零星觀察與思考中,不能總是沉湎在對西方法律學說和制度的引進與評價上,我們需要突破、需要創新,需要自主,需要在21世紀的今天、在中國社會科學貢獻于中國乃至世界發展的成果中,體現法學的話語體系,樹立法學的不可替代的地位。所以,探索從來就不是終結的,它始終是在新的起點上。那麼,我們的使命是什麼?什麼是我們的貢獻? 21世紀的今天,從事法學研究是幸運的,這不僅僅在于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制度與實踐愈益完善,為我們提供了深厚的實踐源泉和進步的社會思潮;同時也在于我們今天所處的世界與歷史上的世界、甚至十年前的世界是那麼不同,多元化、趨同化、分層化的發展,特別是金融危機的蔓延與深化,使中國及其他新興經濟體成為世界秩序重構的重要力量,提升了我們在國際經濟秩序、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中的發言權和決策權,從而也為我們的法學研究提供了廣闊的平台和開放的視野。法治實踐的深化呼喚法學研究的繁榮,它賦予我們當代法學人與時俱進的時代使命和不斷創新的學術責任。這已經成為法學學術共同體的共識。從日益雄厚的學術積累和不斷更新的學術成果就可以看出法學人的不懈努力和追求。遼寧大學法學院教學研究人員的系列成果就是其中的一份。 我與遼寧大學相識已久,交往甚深。他們的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哲學一直是國內公認的優勢學科,他們的法學學科則是經過跨越式發展而後來居上、脫穎而出,已經在法學界擁有顯赫之地。特別是2005年成功獲得經濟法學博士學位授權點,突破了發展的“瓶頸”,躍上了新的台階。遼寧大學法學院是改革開放後國內最早創立的全日制法學本科教育基地之一,在老一輩法學專家的奠基與創建後,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已經成為我國法學研究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鎮之一。遼寧大學法學院匯集了一批優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師。他們不慕虛名、敬業尚學、勤奮篤實,辛勤耕耘出一片學術沃土,為國家和地方的民主法制建設和現代化事業提供了理論成果和智力支撐。去年他們的實驗室被批準為教育部國家級法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再一次反映出遼寧大學法學學科在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不懈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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