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司法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5月

美國公司法

作者:[美]羅伯特‧W‧漢密爾頓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ISBN:9787503678561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235元

法律是一門實用學科,公司法尤其如此。最近二十多年,我國的公司法不論從立法還是學術研究都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但我國日新月異的經濟發展對公司法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在很多具有涉外因素的交易中,我國的公司法都因為無法滿足當事人的需要而被棄用,取而代之的可能是加勒比海某島國的公司法。誠然,優惠的稅收待遇是這些島國法律之所以被選擇的首要原因。但同樣無法忽視的一個事實是,我國的公司法無法提供可以容納當事人之問復雜交易安排的制度框架。假設我國的某一創業公司需要獲得資金以支持其業務發展,並且已經和某家風險投資公司達成投資協議,通常來講,風險投資公司會要求在創業公司中取得優先股。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以選擇直接向該創業公司注資並換取其股份嗎?答案是不能,因為我國的公司法不會允許上述安排(至少這一點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最可能的結果是,雙方會在海外設立一家離岸公司,雙方的股權比例以及股東的各種權益都是在離岸公司中得到反映。 另舉一個例子︰最近十數年來,以美國加州 谷為中心,世界上發生了一場基于互聯網的信息革命。這場革命當然是以若干信息技術領域的創新為主導的,但相應的法律制度上的支持也對此起到了推動作用。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對員工的股權激勵制度。這個制度激勵了無數人為這場互聯網信息革命做出了巨大的付出,同時也造就了無數的百萬富豪。一個公司在設立之初就可以對員工股權分配做出安排,從而保證員工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努力工作。試想一個設立在中關村的有限責任公司能否做出類似的安排?我們的公司法會承認這樣的安排嗎?制度安排會對經濟發展起到促進或阻礙作用。這一點已經是學界的共識。如此說來,書齋里(或書齋外)的法學家們和中關村的電腦工程師(或其他生產者)對打造我們中國的 谷(或實現其他更大的目標)負有同樣不可推卸的責任。 法律規則是用來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的,這一點在美國公司法的發展過程中尤其明顯。公司法如何對經濟發展起到促進作用?這是擺在我國學者及決策者面前的問題。美國公司法因其先進的制度安排以及多樣性而受到我國學者的廣泛關注及深入研究,但只有適合中國國情的公司法才是好的公司法。領會美國法的精髓而將其適用于我國才是比較法研究的意義所在。任重道遠,與讀者諸君共勉! 本書是“美國法精要”中譯本系列之一。作者社曾于2000年購買了原書第4版版權並影印出版,受到廣大讀者熱烈的追捧。作者于2000年在第4版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譯者根據最新版本(第5版)進行翻譯。作者社于2004年7月與West出版公司簽定本版的授權協議,並于當年支付給對方約1368美元的預付版稅。對外分社後于2005年初與齊東祥簽定了委托翻譯協議。齊東祥于2007年7月中旬完成全部翻譯稿件的交付。

譯者前言1 第一章 現代企業形式與公司 §1.1公司在美國歷史上的支配地位 §1.2公眾持股公司和緊密持股公司 §1.3法學院課程針對當今趨勢所做的 調整 §1.4傳統的企業形式︰簡介 §1.5個人獨資企業 §1.6普通合伙︰簡介 §1.7普通合伙︰財務規定 §1.8普通合伙︰參與管理 §1.9普通合伙︰一個獨立實體? §1.10普通合伙︰擬制實體作為合伙人 §1.11普通合伙︰解散、停業清理和終止 §1.12普通合伙︰《1994年統一合伙法》 所做的修正 §1.13有限合伙︰概述 §1.14擁有一個法人普通合伙人的有限 合伙 §1.15新的企業形式︰有限責任合伙 §1.16另一種新的企業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1.17基于所有者數目的現代企業形式的選擇 §1.18影響企業形式選擇的因素 §1.19聯邦稅收制度 §1.20稅率對稅捐最小化策略的影響 §1.2l非公司有限責任實體稅捐的分類︰金特勒規則和 “畫勾規則” §1.22有關K分章稅與s分章稅的比較 §1.23有限責任公司和公司之間的非稅收區別 §1.24有限責任公司和各種合伙企業之間的差異 §1.25新企業的企業形式選擇 §1.26未來會是什麼樣? 第二章 理論上的公司 §2.1作為一個“擬制實體”的公司 §2.2“擬制實體”說的限制 §2.3公司作為一項特權或合同 §2.4“合同網”模式 第三章 美國公司法的發展 §3.1美國公司法的早期歷史 §3.2“朝向底部的賽跑” §3.3如何解釋特拉華州在吸引公司上的成功? §3.4公眾公司內部關于社會責任的辯論 §3.5現代公司立法 §3.6《1984年示範公司法》 §3.7聯邦政府監管 第四章 公司設立 第五章 設立前交易 第六章 “揭開公司面紗”及相關問題 第七章 公司籌資 第八章 在公司中的權力分配:特殊問題 第九章 股票和股東 第十章 董事 第十一章 高級職員 第十二章 緊密持股公司 第十三章 公眾持股公司 第十四章 董事的義務 第十五章 補償和保險 第十六章 派生訴訟 第十七章 根據聯邦證券法提起的集團訴訟 第十八章 紅利、分配和回購 第十九章 對賬冊和記錄的查閱 第二十章 公司結構變化: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的合並及解散 詞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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